慕名去看了两集《我的前半生》,很久不看国产剧了,《欢乐颂》都没看过,看这出,因为几乎所有的公号都在吐槽剧,而拿出亦舒原著做对比项,亦舒到底是厉害的,终究还是有那么多姑娘吃她那一套。
30多岁的我,对亦舒早已经不以为然,她的优越感常让我莞尔,
在她奋斗的时候,她那一支笔对全职妇女未尝不挖苦,等她安心当起全职妇女的时候,她笔下的全职妇女又是傲然的,终究,亦舒也只是血肉之躯。
我在少女时代第一次看亦舒,内心是茫然的,记得我第一次看《我的前半生》,亦舒夸她欣赏的男人:
莫家谦的西装半新不旧,腕表毫不夸耀,鞋子洁净光亮,领带半松,衬衫颜色配得恰恰好,系一条黑色鳄鱼皮带,浑身没有刺目的配件,随手拈来,益见大家风范。
那一年的我尚年幼,对着莫先生半新不旧的西装,表示很茫然,然而,这就是亦舒,她有种蜜汁的中产的优越感,后来翻看了她大量的作品,里面的女主角那件白衬衫成了青春时代最大的理想,想着总有一日,我也能拥有一件这样的神奇的白衬衫。当然,后来我始终没找到这么一件白衬衣,我也始终没法成为人淡如菊的亦舒女郎。
亦舒喜欢聪明人,在最落魄的时候,聪明人也是聪明的,以马伊琍红配绿,绿配黄这样的品味,以亦舒的尖刻,会立刻打入十八层地狱,再也没有翻身做女主角的一天。
亦舒写文最短处在于她的优越感,但是最过人之处也在她的优越感,
为了这优越感,她把“体面”看得天样大,为了这姿态好看,她笔有千钧力。
马伊琍在电视剧开头十分钟就令人跌破眼镜的打破了亦舒的“体面”,对着卖鞋的姑娘们拿腔作调的暴发户作风,又挤眉弄眼的表示这些年轻姑娘都想着勾搭自己老公,不经意看到老公跟个年轻姑娘在隔壁首饰店买首饰,连鞋也不穿好就大奶架势跑过去跟小姑娘整明争暗斗起来,此情此景,以亦舒一贯的性子,这种扶不上墙的傻逼,让她做女主角,我呸!
*看见丈夫身影,直接穿着两只不一样的鞋就走了过去
书里头,子君离婚不是不痛苦的,毕竟多年来习惯了这样生活,但是她没有很下作过,与小三对峙,子君只骇然,涓生竟然就找了这么个女人,涓生会发现,跟这个女人结婚,也跟如今的婚姻是无甚分别的。
我不姓赖,凡事都是我自己学艺不精;老公跑掉,我学艺不精,与人无尤;家人瞧不起我,亦是我学艺不精,不讨人喜欢。
我得紧紧抓住我的工作,连工作这个大锚都失去,我会立刻变成无主孤魂。
这样的句式,对于亦舒作品来说,非常常见,
她常感慨,人靠不住,男人父母兄弟姐妹朋友,皆不如自己
可靠,最靠得住的还是自己。
这极其简单的道理,亦舒重复了一辈子。
亦舒喜欢金庸,自己身上也有快意恩仇的成分,带刺的黄玫瑰,这名字不是白叫的。
电视剧给了涓生很多的纠结戏份,而书里的涓生很是过分,离婚离得斩钉截铁。亦舒看不上的人,才不愿意深挖你内心的痛苦,最大的伤害是冷淡。
书中后期涓生的示弱不过是发现新人无非如此,而子君,她竟然离婚后,容光焕发啊,他的示弱是她的强大所致的,在她软弱的时候,他的心可是比谁都硬的。
亦舒对自己看不上的人,一定会一边表示我不恨人一边死命奚落的,涓生跟子君离婚后,子君几次心理描写,都在想,涓生又胖了,胖了一圈了,不喜你,先让你变丑,品味变糟,可谓落井下石。
“我冷眼看他,要做新郎了,但整个人旧垮垮的,一点新意也无,头发很腻,衣服很花,看得出领带是刻意配衬的,但配得太着痕迹,是他新情人的品味吧。”
十三年的夫妻,真奇怪,涓生甚至不是我喜欢的那种男人。为他哭过吵过,现在却烟消云散。
亦舒的婚姻观不是不悲凉的,原著中的子君在第一章未离婚前也未必过得多称心,不过惯性罢了,书中唐晶给子君写的一封信,就很能代表亦舒本人的看法了:
“子君吾友如见:婚后生活不堪一提,婚姻犹如黑社会,没有加入的人总不知其可怕,一旦加入又不敢道出它可怕之处,故此内幕永不为外人所知……”
子君与涓生,始于鲁迅笔下之《伤逝》,那婚姻悲剧来自于贫穷,而
到了亦舒笔下,涓生是西医,有钱的,不再是钱的问题,却是“厌烦”了的问题,物质的贫乏,与精神的乏味,同样可怖。
《我的前半生》结尾处,亦舒写道:
我朝自己微笑,伸一伸酸软的腰,欣赏一下左右无名指上的白金结婚环,简直不能相信的好运气,如此理想地便结束了我的前半生生涯。至于我的后半生……谁会有兴趣呢,每个老太太的生涯都几乎一模一样。
当然,亦舒到底是个写言情小说,要挣稿费的人,于是,子君有不错的收尾:
他吃完早餐,帮手洗碟子,一边说:“这种阳光,令白色看起来特别白,黑色看起来特别黑,阳光总是愉快、洁净的。”
我讶异于他的敏感,“你许久没回香港了吧,在那里,火辣的太阳晒足大半年,浑身腻嗒嗒的灰与汗,湿度低得难以呼吸。”
“我较喜欢香港的大雨。”
“是的,”我连忙接上去,“白色面筋似的大雨,哗哗地落足一夜,白茫茫一片,什么都在雨声中变得舒坦而遥远,惆怅旧欢如梦。”
人的一生,最终有个可以谈论大雨与阳光的伴侣,哪怕不知道未来如何,此刻也够美满了。
某个朋友跟我说,倪匡常常为了稿费,书里面水分很多,我说,他妹妹也是。
亦舒极其聪明,明明写的也就是辛紫眉琼瑶旧事,不外乎是英俊的男人和有气质的女人的恩恩怨怨,但是亦舒就是可以气定神闲的超越她们。
少女时代看亦舒的人,长大了再看亦舒,多半不会再当真。
人们常常被亦舒的金句教育的张目结舌,却忽略了一个严重问题,那就是她笔下的女主角所谓的职业奋斗,往往都很含糊。
亦舒《我的前半生》这本书明显的有张爱玲《倾城之恋》的影子,无论是子君娘家母亲大嫂妹妹,以及最后结尾处姜太太见了子君嫁了认为自己也有第二春的挖苦,
亦舒
果然是聪明的,30年代上海的弄堂套到80年代的女性公寓,
白流苏在范柳原身上的较劲,被亦舒用在对自我成长的概念转换,于是让很多标榜独立的女性惊呆了,甚至里面一些人,会浅薄表态,喏喏喏,张爱玲究竟是旧人了,亦舒是新人。
是么?呵呵。
亦舒是新人吗?并不。亦舒女权吗?并不。《我的前半生》里白纸落黑字,写得明白,婚姻是现存最得体的制度。
张爱玲打过职业女性一记猛耳光,自己挣得一分钱也买不到两分钱才买到的包子,不会因为那钱是你挣的,就更值钱了,事实上就连亦舒自己,也常感慨,伺候老公跟伺候老板无异,总归都要看脸色。
《我的前半生》一书中,子群便说过子君,你有什么可恨的,姐夫免费养了你十三年。子君说,我给他生了两个孩子。子群说,多得是女人愿意给他生孩子。子君无话可说。
讨好丈夫与驰骋职场,对于弱势的女性,本来就无甚分别,求一口饭吃,非得说亦舒是女权主义,难免有些牵强,
离婚后的子君,心里也是空的,直到遇到另一位心仪的男人才可填满那块空洞,这可不女权。
我认为,张爱玲写女人奋斗,远胜亦舒,哪怕白流苏不坐办公楼。
白流苏没有那么多不屑,没有那么多清高,她就是想活下去,寻求生活资源,于是,她这样的旧式女子,豁了出去,低头也做出挑逗姿态~范柳原并不好对付,他打量流苏,算计流苏,她也是,这其中种种心酸,不足为人道也。要揣摩范柳原的心理,要欲拒还迎,要辗转舞步,以及这些技术性的东西不够不够还不够,最后还需要靠运数,不是这一座城的覆灭,范柳原安的甘心娶流苏?而且娶了就赢了吗?显然没有。后路漫漫,你年轻吗?不要紧,很快就老了。新的人长出来了,新的明艳的眼睛,甜的嘴唇,白流苏不会永远年轻~
试问职场奋斗,岂不是跟白流苏这样更加接近?揣测领导的意图,硬生生逼出自己的状态,彼此衡量彼此的价值,有了这主观努力还不够,人在职场,要走的高,还得靠运数,而且纵使忠心耿耿,保不定那天被辞退抛弃,人到中年,见到年轻人都觉得害怕,呀,一代新人换旧人。
职场和情场原是一个东西,无非是,求碗热汤喝,求一块容身地。
而亦舒所谓的奋斗是什么?
以《我的前半生》为例,子君的奋斗,那叫什么奋斗?靠老公养了十多年,赡养费保障基本生活,离婚涓生给了30万买房,第一份工作是朋友唐晶安排的,做了几个月,接着有个洋人出场示爱,倘若子君不走,分分钟升职,子君走,不过是另一个同性恋基佬发现了她无与伦比的艺术天分,又发达了。而且这子君受人恩惠,还要嘲笑别人的基友是个猥琐男,无甚品位,老张尚可谅解,简直真爱。艺术天分这个东西,多么抽象啊,你与我这样的普通人有吗?最后四十多岁的有品味英俊男人,不选年轻的美的女生们,独独痴心于子君,永结同心,子君的奋斗,好容易的奋斗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