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简称:电影资金办)是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直属事业单位。
◎ 招聘岗位及任职要求:
招聘7名管理工作人员,具体为:电影专资收缴管理工作专管员岗位1名;应用系统日常数据维护3名;会计岗位1名;出纳岗位1名;党务及行政管理岗位1名。
1、“电影专资收缴管理工作专管员”岗位任职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影视管理及相关专业毕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北京市户口;
(2)5年以上电影行业管理经验,年龄在35至45岁之间;
(3)熟练使用办公软件,能独立撰写各种公文,能进行各种数据分析并形成报告;
(4)了解党和国家有关电影文艺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了解电影产业各个环节的基本流程;
(5)工作积极主动、有责任感和团队协作精神;
(6)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经常性到北京以外省份出差。
2、“电影票务综合信息管理”岗位任职条件
(1)具备计算机类、网络信息类或财经、管理类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2)了解党和国家有关电影文艺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了解电影产业各个环节的基本流程;
(3)具备一定的理解沟通能力、语言文字能力、及组织协调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强;
(4)责任心强、认真细致,肯刻苦钻研、吃苦敬业 ,能承受一定的工作压力。
3、“会计”岗位任职条件
(1)经济、会计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有较强的语言表达、文字处理能力;
(2)具备5年以上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经验(电影行业财务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年龄在35至45周岁之间,北京市户口;
(3)严格遵守国家财经纪律与法律法规;
(4)熟悉事业单位财务预算、决算、国有资产、政府采购、国库支付等业务。
4、“出纳”岗位任职条件
(1)经济、会计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具备5年以上电影行业财务会计工作经历;
(3)熟悉财务工作及银行、税务等外部机构办事流程;熟悉国家相关财税法律法规,并熟练使用各类办公软件;
(4)正直诚信、踏实严谨,有责任心;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与服务意识。
5、“党务及行政管理”岗位任职条件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至45岁之间;
(2)具有党务、纪检及安保实际工作经验,了解电影产业各个环节基本流程,并具备5年以上电影行业工作经历;
(3)有一定的法律业务基础,熟悉影视行业内的法律法规,熟悉影视业务的流程和规范;
(4)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及写作能力;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能熟练操作各种办公设备,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5)能够熟练驾驶机动车,驾龄在5年以上且能驾驶七座小客车。
◎ 报名方式:
即日起至2月9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往单位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邮件主题里请注明“姓名+性别+毕业院校+学历+专业+应聘职位”)。
◎ 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楚相华 622392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