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神、哲二宗实录的修撰
看北宋朋党之争的余波
北宋朋党之争的余波几乎使南宋社会政治生活的每一个层面都受到直接或间接的冲击和影响,以下只就神、哲二朝实录的修撰情况加以说明。
按《神宗实录》于元祐年间由旧党主持修定,毋庸置疑,其中带有元祐党人的强烈政治偏见。绍圣年间,新党得势后,中书舍人蔡卞上疏哲宗,谓元祐党人所修的《神宗实录》所记“ 类多疑似不根”于是哲宗命蔡卞等人“重行刊定”,据说其做法是尽取王荆公《日录》无遗。而《哲宗实录》亦“初修于元祐,再修于绍圣”,所以北宋最后落成的神、哲二朝实录是由新党官员修成定稿的。宋廷南迁之后,随着宋高宗政治倾向的明确,神、哲二朝实录的重修自然又提上议事日程。绍兴四年五月,宋高宗以“神宗、哲宗两朝史录,事多失实,非所以传信后世,当重别刊定”。而负责编修这两朝实录的,则是元祐党人范祖禹之子范冲和常安民之子常同。
范冲之父范祖禹,曾协助司马光修撰《资治通鉴》,“元祐中尝修《神宗实录》,尽书王安石之过,以明神宗之圣”,显然,其史笔饱蘸着政治偏见。因而当时一同编修《神宗实录》的陆佃曾与范祖禹发生过严重的争执,认为其所修者为“谤书”。绍圣时,因为此事,“安石婿蔡卞恶之,祖禹坐谪,死岭表”。常同之父常安民,仕途坎坷,“流落二十年”,已如前述。南宋时,“司马光家属皆依冲所,冲抚育之”,又“为光编类《纪闻》十卷上奏,请以光之族孙宗召主光祀”,足见范冲与司马光为首的旧党集团渊源之深,也足见范冲与司马光家族的交谊之笃。而范冲、常同受命重修神、哲二朝实录,则终于获得了为元祐旧党泄愤的机会。
范冲、常同等人绍述元祐党人的政治倾向异常明显。范冲在接受宋高宗召见时,就和盘托出了自己的观点。《宋史》卷435《范冲传》:
上谓之曰:“两朝大典,皆为奸臣所坏,故以属卿”。冲因论熙宁创置,元祐复古,绍圣以降,弛张不一,本末先后,各有所因。又极言王安石变法度之非,蔡京误国之罪。范冲的意见为高宗所“嘉纳”。他又主张在史书中“惟是直书王安石之罪,则神宗成功盛德,焕然明白”。可惜的是,这部实录未能流传下来,不然,我们是可以清楚地了解范冲等人是如何“直书王安石之罪”,而使“神宗成功盛德,焕然明白”的。而常同,则也是因上疏论神、哲《实录》“悉出一时奸人之论,不可信于后世”,坚决要求重修,才被宋高宗除史馆修撰。
对于宋高宗来说,重修两朝《实录》不仅仅是一种政治手段,而且也出自其自身的需要。绍兴八年,宋高宗在任命勾涛为史馆修撰时对其讲过一席话,其中有云:“昭慈圣献皇后病革,朕流涕问所欲言,后怆然谓朕曰‘吾逮事宣仁圣烈皇后,见其任贤使能,约己便民,古今母后无与为比。不幸奸邪罔上,史官蔡卞等同恶相济,造谤史以损圣德,谁不切齿!在天之灵亦或介介。其以笔属正臣,亟从删削,以信来世’。朕痛念遗训,未尝一日辄忘,今以命卿。”在这种思想指导下产生的神、哲二朝《实录》,实际上也无异于范祖禹、黄庭坚等人于元祐年间所修之“谤书”。
现今有案可稽的材料也充分证实绍兴所修《实录》与以前所修《实录》在史实上有重大差异。《续资治通鉴长编》的作者李焘曾说过如下的一段话:
臣尝尽力史学,于本朝故事尤切欣慕。每恨学士大夫各信所传,不考诸实录、正史,纷错难信。如建隆、开宝之禅授……熙宁之更新,元祐之图旧,此最大事,家自为说,臣辄发愤讨论,使众说咸会于一。
《神宗实录》是如此,《哲宗实录》亦是如此。其中范冲、常同“以私意去取”,甚至篡改史实的事例也不少。笔者可以随手举出一事,以实其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