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 国家能源局召开了例行新闻发布会,重点介绍了新型储能发展、油气勘探开发和绿证核发工作有关情况,解读《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并回答记者提问。
能源节约和科技装备司副司长边广琦介绍了2024年新型储能发展情况。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新型储能发展工作。2024年,“发展新型储能”首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日前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规定,推进新型储能高质量发展,发挥各类储能在电力系统中的调节作用。国家能源局认真贯彻落实“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科学统筹新型储能发展工作,推进新型储能迈上高质量发展新台阶,成为能源领域新质生产力的重要体现。
2024年,新型储能保持快速发展态势,装机规模突破7000万千瓦。截至2024年底,全国已建成投运新型储能项目累计装机规模达
7376万千瓦/1.68亿千瓦时
,
约为“十三五”末的20倍,
较2023年底增长超过130%。平均储能时长2.3小时,较2023年底增加约0.2小时。新型储能调度运用水平持续提升,据电网企业统计,
2024年新型储能等效利用小时数约1000小时
,发挥了促进新能源开发消纳、顶峰保供及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功效,有力支撑新型电力系统建设。
分地域看,新型储能累计装机规模排名前5的省区分别为:
内蒙古
1023万千瓦/2439万千瓦时,
新疆
857万千瓦/2871万千瓦时,
山东
717万千瓦/1555万千瓦时,
江苏
562万千瓦/1195万千瓦时,
宁夏
443万千瓦/882万千瓦时。河北、浙江、甘肃、广东、湖南、广西、河南、安徽、湖北、贵州等10省区装机规模超过200万千瓦。
华北地区
已投运新型储能装机规模占全国30.1%,
西北地区
占25.4%,
华东地区
占16.9%,
华中地区
占14.7%,
南方地区
占12.4%,
东北地区
占0.5%。
从单站装机规模看,新型储能电站逐步呈现
集中式、大型化趋势
。截至2024年底,10万千瓦及以上项目装机占比62.3%,较2023年提高约10个百分点,1万—10万千瓦项目装机占比32.8%,不足1万千瓦项目装机占比4.9%。
从储能时长看,
4小时及以上新型储能电站项目逐步增加
,装机占比15.4%,较2023年底提高约3个百分点,2—4小时项目装机占比71.2%,不足2小时项目装机占比13.4%。
新型储能快速发展的同时,技术创新不断取得突破。国家能源局以公告形式发布新型储能试点项目和第四批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持续推进智能电网重大专项和储能相关重点研发计划,不断健全标准体系,有力促进新型储能技术创新应用。30万千瓦级压缩空气储能电站建成投产,推动国产化大容量空气压缩机、透平装备的研发应用,
带动我国压缩空气储能技术走在世界前列。
钠离子电池储能项目落地
,进一步深化大型钠离子储能电站应用探索。
多地建成构网型储能项目
,有效提升新型储能支撑电网安全稳定运行能力。下一步,国家能源局将立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要求,持续推动新型储能技术和产业发展,积极培育能源领域新质生产力。
记者提问环节,谈到
新型储能的新质生产力特征体现在哪些方面?下一步有哪些具体举措促进新型储能发展?
能源节约和科技装备司副司长边广琦围绕四个方面进行了介绍。
新型储能在新型电力系统中发挥重要调节性作用,有力促进新能源开发消纳,服务“双碳”战略实施,已成为社会共识。同时,新型储能产业发展过程中全方位带动产业创新、扩大内需、人才培养和国际合作。
一是促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发展,助力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
科技创新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核心要素,新型储能科技含量高、产业链条长、涉及环节多,已培育众多创新型企业,促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动产业提质增效。
二是逐步带动扩大国内需求,激发区域发展活力。
新型储能布局灵活、建设周期短、应用场景广泛,“十四五”以来,新型储能直接带动项目投资近两千亿(元),促进打造产业集群,成为经济发展绿色新“引擎”。
三是全方位推动人才培养,建设人才高地。
截至目前,已有84所高校设立储能本科专业,整合优质力量建设了7个储能“产教融合”平台,培养出一批创新能力强、具备国际视野和引领产业快速发展的领军人才。
四是助推高水平对外开放,强化国际发展合作共赢。
我国新型储能技术总体处于国际领先地位,中国企业为全球提供了性能优质的储能产品,促进了对外贸易和“一带一路”建设,为世界能源转型贡献了中国力量。
今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国家能源局将认真总结前阶段新型储能发展经验,系统谋划“十五五”期间新型储能发展蓝图;加大力度推动新型储能科技创新,以科技创新带动产业创新;推进完善市场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促进公平有序竞争,引导产业健康发展;推动加强国际交流合作,助力中国企业更好“走出去”。
我国充电设施总数达1281.8万台,全年充电量突破1100亿千瓦时
围绕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综合司副司长、新闻发言人 张星进行了重点介绍。
推进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建设是积极落实“双碳”战略,加快构建新型能源体系的重要举措,也是巩固扩大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优势,加速迈向汽车强国的关键支撑。2024年,国家能源局进一步加强部门协同、产业协作、政策贯通和政企联动,持续推动充电设施高质量发展。主要取得了四个方面的显著成效。
一是规划引领作用进一步发挥。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着力推进《关于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指导意见》落地实施。制定印发《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布局规划编制指南》,指导各地分层分类科学编制充电设施发展规划。
二是充电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截至2024年底,我国充电设施总数达到1281.8万台,同比增长49%。全年充电量突破1100亿千瓦时,同比增速达到38%。全国高速公路服务区累计建成充电桩3.5万台,覆盖率达到98%。值得一提的是,2024年国庆假期间全国高速公路电动汽车充电量达到7215.27万千瓦时,日均充电量1030.75万千瓦时,比2024年“五一”日均增长34%,比2023年国庆假期日均增长80%,再创历史新高。
三是充电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推动《电动汽车供电设备安全要求》《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系统安全要求》两项强制性标准编制发布,填补了充电领域强制性标准空白,为设备制造、市场准入、运营监管和质量检验等提供了重要依据。
四是车网互动实施有效“破题”。联合有关部委出台车网互动实施政策,研究制定车网互动规模化应用试点方案,推动试点工作,各地积极申报27个试点城市和90余个试点项目。
下一步,国家能源局将持续提升城市、农村、高速公路、居住社区等各场景下充电设施覆盖范围,强化充电服务保障能力,加快完善充电基础设施技术标准体系,大力推进车网互动等试点示范,为推动充电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绿色出行需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春节临近,我们将指导充电运营企业加强充电设施运维(维护),提升服务质量,确保春节期间充电服务工作运转有序、安全可靠、规范高效。
“沙戈荒”大型风电光伏基地是新能源发展的主战场、主阵地
针对大家比较关注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的推进情况,
新
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长潘慧敏
进行了重点介绍。
2021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昆明生物多样性大会上宣布“在沙漠、戈壁、荒漠地区加快规划建设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2021年1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第一批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项目清单的通知》,在内蒙、青海、甘肃、宁夏、新疆等18个省(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统筹安排50个基地项目、装机9736万千瓦。
以“沙戈荒”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是新能源发展的主战场、主阵地,是新能源装机增长的基本盘。国家能源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型风电光伏基地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采取有力有效措施推进基地建设。截至2024年底,第一批基地建成9199万千瓦、约占95%,投产9079万千瓦。
今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加快“沙戈荒”新能源基地建设进行了专门部署。下一步国家能源局将用好第一批基地建设成果经验,继续抓好第二、三批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为保障电力安全供应、促进清洁低碳转型做出更大贡献。
分布式光伏发电已经成为能源转型的重要力量
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长潘慧敏还解读了
《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
2023年以来,国家能源局结合分布式光伏发电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对2013年印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并于近期印发了《管理办法》。《管理办法》对于促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健康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下面,我就《管理办法》和大家交流三方面内容。
一是为什么要修订《管理办法》。2013年《暂行办法》的出台,明确了分布式光伏发电有关政策和要求,对行业快速发展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暂行办法》出台十多年来,分布式光伏发电行业形势发生了巨大变化,对《暂行办法》进行修订显得尤为必要和迫切。
从规模体量看。累计装机方面,截至2024年底,分布式光伏发电累计装机达3.7亿千瓦,是2013年底的121倍,占全部光伏发电装机的42%。新增装机方面,2024年分布式光伏发电新增装机达1.2亿千瓦,占当年新增光伏发电装机的43%。发电量方面,2024年分布式光伏发电量3462亿千瓦时,占光伏发电
量的41%。分布式光伏发电已经成为能源转型的重要力量。
从发展环境看。包括分布式光伏发电在内的新能源已全面进入平价无补贴市场化发展的新阶段,《暂行办法》中围绕财政补贴确立的规模管理等一系列规定不再适用,国家层面已逐步建立起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和分布式光伏发电接入配电网承载力评估等发展引导机制。
从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看。随着分布式光伏发电装机持续快速增长,接网消纳成为制约发展的主要矛盾,迫切需要调整管理思路,推动源网荷储协同发力,促进行业又好又快发展。特别是,近年来随着分布式光伏发电特别是户用光伏不断拓展开发模式,一些项目以自然人名义备案、实则由企业开发建设,一些项目开发建设存在侵害农民利益的情况,亟需进行规范。
二是修订工作的一些重点考虑。这次修订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将支持分布式光伏发展与规范发展相结合,该支持的支持,该坚持的坚持。既要促进发展,解决行业发展面临的接网消纳承载力不足等制约问题;又要规范市场,对发展中出现的不合理现象给予坚决纠正和严格规范,推动行业适应新形势、新变化,切实维护发用双方特别是农户合法权益,促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实现“量”的增长和“质”的提升。
考虑到分布式光伏发电点多、面广、涉及主体多、利益关系复杂,《管理办法》修订工作重点把握以下四点原则。
第一是坚持系统观念,突出分布式光伏就近就地开发利用本质要求。分布式光伏发电与集中式电站的本质区别就是在用户侧开发,就近就地消纳利用。《管理办法》从定义、分类、上网模式等各方面坚持分布式光伏这一本质特征和要求,强调项目的自发自用比例,回归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初心”和本源。
第二是坚持人民至上,切实保护用户特别是农户合法权益。分布式光伏发电是与用户联系最紧密的电源形式。《管理办法》从租赁用户屋顶、备案、开发建设和运行等各个环节细化要求,切实保障用户特别是农户利益,使分布式光伏发展更多惠及农村农民,赋能乡村振兴。
第三是坚持问题导向,突出管理重点。系统梳理能源监管热线12398、网民留言、各地管理实践中发现的重点问题,聚焦各方关切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定义、分类、上网模式、接入电网承载力等关键点,厘清和纠正行业出现的新问题,覆盖从项目规划到备案、建设、电网接入、运行管理等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全流程各环节,明确重点管理要求,务求管用有效。
第四是坚持差异化管理,增强可操作性。既覆盖全部分布式光伏发电形式,又做到边界清晰,为针对不同类型分布式光伏发电实施差异化、有针对性的管理奠定基础,为省级能源主管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细则提供支持。
三是《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管理办法》包括总则、行业管理、备案管理、建设管理、电网接入、运行管理以及附则七个章节,共四十三条,主要就“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定义、行业怎么管、备案怎么办、项目怎么建、电网怎么接、运行怎么规范”等方面提出要求,覆盖了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全生命周期各阶段的管理要求,涵盖了行业主管部门、投资主体、电网企业等各方的职责要求,形成一套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支持性、规范性管理体系。
今天下午《管理办法》将正式挂网。下一步,我们将做好《管理办法》政策解读和宣传,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指导各地做好落实工作,做好行业跟踪监测,充分发挥《管理办法》的作用,规范和促进分布光伏发电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