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西案例说法
2月4日17时34分许
广西贺州市八步区远东国贸小区
一住宅发生火灾
所幸消防救援人员及时赶到
将大火扑灭
未造成人员伤亡
整个卧室被烧个“精光”
据家长陈述
起火原因为
家中小孩在卧室内
“玩火”
不慎引燃可燃物所致
具体事故原因正在进一步核实
2024年5月3日,贺州市八步区建设中路一民房三楼发生火灾,屋内仅有一名5岁儿童被困,家中无其他大人看护。经了解,孩子的家人外出,孩子独自留在家中,
小孩“玩火”把家中的家具点燃。
2022年4月10日,八步区莲塘镇一家保温材料厂发生火灾,所幸消防救援人员扑救及时,火灾没有造成人员伤亡。经消防部门调查,起火原因为
小孩玩火点燃厂房内的易燃挤塑板
引起火灾。
春节
本应是阖家团圆、喜庆洋溢的时刻
这突如其来的“火灾”打破了这份祥和
这场因孩子玩火引发的火灾
烧毁的不仅仅是房子
更是这个家庭原本的欢乐与安宁
若是对他人造成损害
家长作为监护人
也需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
,不满16周岁的人犯失火罪,不予刑事处罚的,应责令其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规定
,对于不满八周岁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八周岁以上未成年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所以,
“熊孩子”“玩火”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家长买单。
但如果“玩火”过头,构成了放火罪,年满14周岁,“熊孩子”要自行承担刑事责任;不满14周岁的“熊孩子”也可能面临专门矫治教育等惩罚性措施。
再次提醒所有的小朋友及家长,放火罪是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严重犯罪行为,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燃烧财物时,不管财物是他人所有还是自己所有,只要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就属于放火。
事后救,不如事前防
为了孩子及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家长们请务必重视儿童安全教育
如若发现孩子在玩火
请及时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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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西案例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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