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文章来自毛尖老师,看的时候我是从头笑到尾。所以说,这么晚发,是存心不想让大家好好睡觉了。
感谢毛尖老师提供文章并授权刊发,同时本文曾刊发于《小说界》2017年第二期。
一寸灰:关于爱情
文|毛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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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赶着马拼命快跑
少年时候看武侠,最喜欢琢磨的是,天下武功谁最高?东方不败和周伯通打,会是什么结果?想到快走火入魔的时候,迎来青春期,突然涌入新华书店的各款西方爱情小说打败了降龙十八掌,我们怀着纵欲般的心情看《简·爱》看《呼啸山庄》看《安娜·卡列尼娜》,看完《少年维特的烦恼》就试图看《浮士德》,听说《追忆逝水年华》是爱情圣经,就觉得《法国中尉的女人》简单了,那时候,我们都是不折不扣的爱玛,像她一样可以轻易地被“巴黎”“落日”“大海”这些词汇拿下,只是,我们比较幸运,对“茂盛的语言”“茂盛的灵魂”上瘾的年代,周围没有有钱的登徒子,大家都是清贫的包法利。
也许就是因为清贫吧,我们把爱情当武侠来想象,神魂颠倒地试图为爱情列出一个排行榜。宝黛爱情更纯粹,还是罗密欧与朱丽叶更赤诚?梁山伯与祝英台年轻的爱情可以进入前十,霍乱时期里阿里萨和费尔米娜年迈的爱情也必须入围。白蛇对许仙是爱,青蛇对白蛇也是爱,美人鱼对王子更是爱,他们可以一起进入爱情神庙吗?伊丽莎白有偏见,达西很傲慢,可他们走到一起让读者感到多么幸福,这一对进入爱神榜的人间呼声肯定非常高,不过这边,张爱玲使了个眼色,范柳原和白流苏可以竞选一下吗?
这么多爱情主人公满满当当地挤入我们的青春,搞得后来看到青春小说中,要死要活的盛世小儿女,一把鼻涕一把泪地说自己老了再也不会爱,简直是唱诗班里听到庞麦郎的感觉。 奶奶的,失眠算什么,希斯克利夫为了凯瑟琳,基本没在小说里睡过觉。割腕算什么,《榆树下的欲望》中,阿比为了向埃本证明自己的真心,杀死了他们刚出生的孩子。戏剧最后一幕,年轻的继母阿比对准备离开的继子埃本说:“我本来不想干这件事。我爱他。他长得真漂亮,和你一摸一样。可我更爱你。你却要走,走到我再也见不到你的遥远的地方,再也亲不了你,再也感受不到你紧贴着我的滋味。你说过你恨孩子,希望他死去。你说过要是他没有出生,我们之间还会跟从前一样。”
这样令人绝望的冤孽,才是爱情的题中之义吧。如此,在漫长又短暂的青春期里沉沉浮浮,我们自以为掌握了爱情真谛,看到小说中卿卿我我的爱情人口,常常不由得投上老谋深算的一瞥,嘿嘿,没有阴影的爱情,就不是爱情。文学史里看看,死于心碎的人口,高于任何一种疾病高于任何一场瘟疫。上下五千年,没有事故的爱情,有吗有吗?
即便不是尸横遍野,爱情走过,也是物换星移。《贵族之家》结尾,屠格涅夫描绘了在爱情中存活下来的拉夫烈茨基,他回到莉莎过去的宅邸。在花园的长凳子上,“他曾和莉莎一同度过了绝无仅有的短暂时光,”长凳子已经发黑,也弯曲了,但是拉夫烈茨基马上认出了它。八年过去,拉夫烈茨基自觉已经非常冷静,“不仅是面部和身体已经衰老,就连心灵也已经衰老了,”不过,坐在他熟悉的长凳子上,他还是情不自禁地回顾了自己的一生,当他回家的时候,他坐上四轮马车,吩咐车夫驱车回家,而且,“不要赶着马拼命快跑。”
至于莉莎,小说结尾用了一个“据说”,告诉我们,拉夫烈茨基曾经去过莉莎隐居的那座遥远的修道院,而且看到了她。她从一个唱诗班席位去另一个唱诗班席位的时候,曾经从他身边走过,“迈着修女的那种均匀、急促而又恭顺的步伐走了过去,”莉莎没有朝拉夫烈茨基望一眼,“只是朝着他那一边的那只眼睛,睫毛微微颤动了一下,只是把自己瘦削的脸往下俯得更低了些——而且她那攥着的双手上、缠绕着念珠的手指也互相并拢,攥得更紧了。”
他那美丽的花园
爱情必有死伤,但是,度过兵荒马乱的青春期,重新打开《榆树下的欲望》时,我们发现,尤金·奥尼尔的戏剧重点,不是爱情,远不是爱情。与其说奥尼尔要表现的是“欲望”,不如说他要表现的是,“榆树”,这一点,其实他在戏剧开幕的时候就呈现了:农舍门口的两株大榆树呈现着一种邪恶的母性,一种妒忌和要压服一切的心理状态。奥尼尔说,“它们和房子里的人们的生活日益亲密相关,有着一种令人震惊的人性。它们黑压压地笼罩着,把房子压得透不过气来,就像两个疲惫不堪的妇女把松垂的乳房、双手和头发倚靠在房顶上。”
十九世纪新英格兰令人窒息的社会结构和家庭生活,才是奥尼尔的重点,只是,年轻的时候,我们就像守财奴一样,只会在句子的丛林里翻找闪亮的硬币。
没错,曾经把我们弄得欲仙欲死的爱情,常常不过是小说中的硬币。《傲慢与偏见》中,伊丽莎白和达西的感情进度,可能是小说的主线,但不是,或至少不只是,小说真正的主题,否则,琼瑶也可以进入经典了。
来看小说。《傲慢与偏见》一开头,“凡是有财产的单身汉,必定需要娶位太太,这已经成了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在这条真理中,关键词是,“财产”。财产,或者说,经济问题,更是这部小说当仁不让的主人公。逐章读过,小说中所有人物出场,都是首先带着经济身份登场。伊丽莎白的父亲班纳特先生,年进两千磅,刚刚够养活一大家子,所以当“每年有四五千磅收入”的彬格莱先生来到村里,班纳特太太马上准备在自己的五个女儿中为彬格莱先生准备一个妻子。类似的,达西先生出场,也是带着他“每年一万磅的收入”进入小说社交界,而且,因为他比彬格莱先生的财产更丰厚,“男宾们都称赞他的一表人才,女宾们都说他比彬格莱先生漂亮得多。”
爱情不过是财产的形象顾问,或者说,财产才是爱情的幕后主宰,它不仅划定小说人物的形象等级,也决定他们的感情去向。
开场,因为伊丽莎白的村子里出现了新钱,村里的舞会就是必要的,如此吉英和彬格莱,伊丽莎白和达西相识;随后,爱情中最重要的打酱油者柯林斯先生登场,他赤裸裸为财产而来,作为班纳特家族未来的财产继承人,他自己没钱,单凭性别前来夺取班纳特家的老钱,柯林斯先生的形象很自然永世都是丑角;小说次级主人公韦翰出场也是财产的产物,他漂亮的面貌是他过去身份的遗迹,现在他是小说中最穷的男人,只配得到最轻浮的姑娘丽迪雅·班纳特,后来这对没有灵魂的浪荡夫妻靠达西的钱挽救了班纳特家族的面子,也让伊丽莎白最后鉴定出谁是坏男人。
《傲慢与偏见》倒数第三章,曾经断然拒绝过达西的伊丽莎白向姐姐坦白,她已经同意达西的求婚,姐姐大吃一惊,哎呀妈呀,你之前不是对他深恶痛绝的吗?伊丽莎白俏皮回说,这是慢慢儿发展起来的,也说不出从什么时候开始,“不过我觉得,应该从看到彭伯里他那美丽的花园算起。”
彭伯里的花园童叟无欺是达西的阶级和身份符号,小说完成至今两百年,奥斯丁研究者关于伊丽莎白的“彭伯里供词”一直争论不休,她到底是喜欢达西的人还是达西的彭伯里?这个,真不是问题。
奥斯丁时代,金钱还没有被工业革命的浓浓烟灰完全弄脏,财产和它的各种分身一样,还具有强大的抒情能力,就像小说中最光辉的地产彭伯里,在任何意义上都是达西最好的替身。伊丽莎白一走近彭伯里,就一阵心慌。这个地方太美了,他们沿着上坡路走了半英里后,来到一个相当高的山坡上,然后,当当当,当!彭伯里大厦映入眼帘。“这是一幢很大很漂亮的石头建筑物,屹立在高垄上,屋子后面枕着一连片树林茂密的高高的小山冈;屋前一泓颇有天然情趣的溪流正在涨潮,没有一丝一毫人工的痕迹。”大家都热烈地赞赏不已,伊丽莎白顿时不禁觉得,“在彭伯里当个主妇也还不错吧。”
这是小说中最重大的一次感情转折,作者和读者都不觉得有任何势利眼在其中,后来达西再次出场,伊丽莎白转变态度我们也就觉得顺理成章。而细细看去,这对世纪情侣之间的每一次重大转折,都是达西的财产——爱情的家长——打好了感情的前站,彭伯里那么“天然”那么“没有没有人工的痕迹”,达西的傲慢也就是“天然”的,而谁能跟“天然”计较呢!天然的“傲慢”简直比不傲慢还动人,彭伯里不费一点口舌就潜移默化掉了伊丽莎白的偏见。等到最后一场戏,达西用钱摆平私奔的韦翰和丽迪雅,伊丽莎白对达西的万分歉疚让她感到“说不尽的痛苦”,我们的男主也便一马平川地驶入伊丽莎白的心田。
因此,现实主义一点看,《傲慢与偏见》更是一部关于财产关于婚姻的小说,说它是爱情小说不会错,但感情道路的掌舵人,不是爱情,是爱情货币。而如果更加逆浪漫一点,我们甚至还能追问,到底有没有单纯的爱情小说?
《简·爱》是爱情小说吗,阁楼上的疯女人是不是已经永久性地改变了罗彻斯特和简·爱之间的关系?杜拉斯的《情人》是爱情小说吗,第一世界的贫穷少女和第三世界的富有男人之间,爱情是不是只是毛姆的“面纱”?好像是,这些经典款式的爱情,都有带着爱情面具的背后法人,就像日瓦戈医生和拉拉。再说到底,即便是全世界的头号爱情故事,《罗密欧与朱丽叶》,也可以被重新理解为一场关于“毒药”的戏。
那么,爱情到底是什么样子?
一寸灰
是灰的样子。
李商隐说,一寸相思一寸灰,这句诗的英文版也很漂亮,one inch of love is an inch of ashes,什么意思呢,让伊迪丝·华顿来解释。
伊迪丝·华顿的《纯真年代》跟屠格涅夫的《贵族之家》有一个类似的感情故事,而且纽兰的故事和拉夫烈茨基的故事一样,都只是小说中的一条线索。纽约上流社会出身的纽兰·阿彻尔和俄罗斯的拉夫烈茨基一样,在婚姻之外找到了真爱,喜欢的人都还是自己的亲戚,但爱情总有高于情敌的天敌,东西半球的贵族都失败了。
华顿笔下的纽兰,跟张爱玲作品中的主人公一样,都是作家从小见过的人。小说主人公纽兰一直过着循规蹈矩的贵族生活,他和高大漂亮的名门闺秀梅·韦兰的婚约,在他遇到埃伦·奥兰斯卡之前,无论在别人还是他自己看来,都属于天作之合。纽兰和梅订婚那天,他还心潮澎拜,“有这样一位纯洁、美丽、善良的人在身边,将是怎样的一种新生活啊!”
可是,焕发着“美的神秘力量”的埃伦·奥兰斯卡公爵夫人出现了。埃伦是梅的表姐,一个从欧洲的婚姻中逃回纽约的贵族少妇,在纽兰看来,“在她毫无做作的举目顾盼之间有一种自信,并且充满一种自觉的力量,同时,她的举止比在场的大多数夫人小姐都纯朴,”追求精神自由的埃伦慢慢地越来越吸引纽兰。从反感到同情到爱慕,纽兰最后向埃伦发出热烈的呼吁:“不要怕我,你瞧,我甚至都不去碰你的衣袖。自我们分手以来,我一直盼望见到你,现在你来了,你远远不止是我记忆中的那样,而我需要你的也远远不是偶然的一两个小时,尔后就茫茫无期地处于焦急的等待中。”
恪守纽约社交界规矩的纽兰被埃伦点燃后,急切地希望和埃伦在一起,伊迪丝如此描述这对绝望的恋人,“她已经把手腕挣脱出来,但他们的目光一时还对视着。他见她那苍白的脸上焕发着内心的光华,他的心恐惧地跳动着,觉得自己从未见到过爱是这样明明白白。”但是,明明白白的爱也还是敌不过上流社会的天罗地网,“害怕丑闻胜过害怕疾病”的高尚社交界,必然会出面了结所有不体面的爱情。再加上,梅告诉表姐埃伦,她可能怀孕了。埃伦知道,家族面子和伦理亲情同时来夹击她了,她没什么选择,回到冰冷的欧洲去。
小说末章最华彩。作者说,之后三十年,纽兰一直是纽约的“好公民”,他的岁月过得很充实,很体面,虽然他知道自己永远地失落了一样东西,但是,当他想到埃伦的时候心情是平静的、超脱的,“就像人们想到书中或电影里爱慕的人物那样,而他所失落的一切都会聚在她的幻影里,这幻影尽管依稀缥缈,却阻止他去想念别的女人。”同时,他也一直是一个忠诚的丈夫,“他们多年的共同生活向他证明,只要婚姻能维持双方责任的尊严,即使它是一种枯燥的责任,也无关紧要。”回首往事,他尊重自己的过去,同时也为之痛心。伊迪丝因而暧昧又意味深长地总结说,“说到底,旧的生活方式也有它好的一面。”
故事的尾声是,纽兰的长子达拉斯带着父亲同游巴黎,他知道父亲的故事便特意要父亲去看望埃伦。来到埃伦家楼下,纽兰却突然丧失了上楼的勇气。他让儿子一个人上去,他想先在楼下的凳子上坐一会。
坐在凳子上,纽兰计算着时间:电梯将儿子送上五楼,摁过门铃,让进门厅,然后客厅。在渐趋浓灰的暮色里,纽兰感觉,坐在楼下要比上去更真实,因为“害怕真实的影子会失去其最后的清晰”,纽兰呆在楼下一动不动,目光一直没有离开埃伦的阳台,“终于,一道灯光从窗口照射出来,过了一会儿,一名男仆来到阳台上,收起凉棚,关了百叶窗。”而纽兰,仿佛终于见到了等候的信号似的,慢慢起身,回旅馆了。
无论是纽兰在婚姻中的克制,还是最后的离开,年轻的评论界都对纽兰的放弃颇多批评,但我觉得伊迪丝是站在纽兰一边的,因为“暮色”也好“百叶窗”也好,都饱含了感情。甚至,纽兰的最后按兵不动,简直有一种胆识在其中,他跨过了如灰暮色跨过了这最后的“一寸灰”,超度了彼此三十年的相思。相比大量爱情小说中,无数的两败俱伤或俱死,纽兰的放弃,是不是更动人?
《纯真年代》如此跨过纪德的《窄门》。三十年一场灰,纽兰离开的姿势甚至比拉夫烈茨基还漂亮,而做得更漂亮的是,亨利·詹姆斯的《贵妇肖像》。詹姆斯和华顿是朋友,写的也是欧洲美洲的相遇故事,更有意思的是,詹姆斯的主人公,天真的美国少女伊莎贝尔·阿彻尔和《纯真年代》的主人公纽兰·阿彻尔用的是一个姓氏,伊莎贝尔在经历了一段梦魇般的欧洲婚姻后,回到深爱她的英国表哥身边。小说最后,伊莎贝尔有了告别欧洲痛苦婚姻的机会,天时地利与人和,都站在她这边,但是,出乎所有人的意料,她选择回到罗马,去承担她当初的选择和可怕的婚姻。
伊莎贝尔的选择,似乎是文学史上的谜之选择。我的理解是,亨利·詹姆斯用伊莎贝尔的选择,把《贵妇肖像》带离了爱情小说的范畴,伊莎贝尔在小说结尾展现了她真正的成长,她终于有能力抖掉相思抖掉灰,有能力把所有的生活经历。这种果决,文学史里看,简直没有一个男人做到过。
不过最后,允许我说回爱情。如果你不曾因为听到他或者她的名字而感到肉体的痛苦,不曾因为看到他的笔迹而发抖,也从来不会为了在街上遇见他而改变行程,那么,按普鲁斯特的《追忆逝水年华》,你还不如“灰”。
岁月流逝,所有的东西都会消失殆尽,但如果你曾经尝过灰的味道,垂暮之年也会在瞬间让你年轻起来,换句话说,你离场人间的时候,至少手里还有“一寸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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