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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防剐蹭,在自家车位上装护栏合法吗?

福建高院  · 公众号  ·  · 2025-02-25 11:00

正文

随着人均私家车保有量逐年攀升

在小区内与停车、车位有关的

矛盾纠纷也越来越多

为防剐蹭

业主在自家车位上加装护栏

却成了邻里矛盾的导火索

……


今天,一起来看看这起

因车位加装护栏引发的

排除妨害纠纷

案件详情

徐女士是某小区地下停车场

A车位的所有权人

侯先生是B车位的所有权人

A、B车位左右相邻


侯先生认为

徐女士入库技术不佳,开关车门时多次剐蹭其车位上停放的车辆,导致其财产损失,便在自家车位上加装了两个护栏。


徐女士认为

侯先生没有证据证明其车辆车门上的痕迹是由自己剐蹭所致,且加装护栏的行为影响到自己正常使用车位。


双方协商未果

徐女士遂将侯先生

诉至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请求判令拆除护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二条和第二百八十八条的规定,民事主体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侯先生虽为B车位的合法权利人,但结合案件具体情况和生活常理,侯先生加装护栏的行为,对徐女士进入车位、上下车等正常使用车位的行为都会产生较大影响,同时该行为亦会造成侯先生自身对车位使用的不便,有违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诚信、友善原则,且侯先生也未举证证明其车辆车门上的痕迹系由徐女士剐蹭导致。

最终,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对徐女士诉请拆除A车位和B车位中间的护栏,予以支持。


法官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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