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规定了工会经费的来源、使用和管理办法
,
《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详细规定了基层工会经费的收入范围、支出范围、财务管理和监督检查等内容
:
1.
拨缴标准:
(1)
《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第四条(一),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按全部职工工资总
额的
2%依法向工会拨缴的经费中的留成部分
。
根据《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
第五条
,基层工会应加强对各项经费收入的管理。要按照会员工资收入和规定的比例,按时收取全部会员应交的会费。要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局公布的职工工资总额口径和所在省级工会规定的分成比例,及时足额拨缴工会经费;实行财政划拨或委托税务代收部分工会经费的基层工会,应加强与本单位党政部门的沟通,依法足额落实基层工会按照省级工会确定的留成比例应当留成的经费。要统筹安排行政补助收入,按照预算确定的用途开支,不得将与工会无关的经费以行政补助名义纳入账户管理。
(
2)
有地方性的规定,如《杭州市工会经费(筹备金)拨缴管理暂行办法》
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对工会经费的拨缴进行具体规定
:
①行政机关和财政补助事业单位的工会经费采取财政划拨的方式,由市、区两级财政部门按单位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按月分别划拨到市总工会和区总工会,市、区总工会将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1.2%返还给行政机关和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工会。
②已依法建立工会组织的缴费单位的工会经费,按照代征和直接拨付相结合的方式,由地税部门按缴费单位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0.8%代征工会经费;由缴费单位按其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1.2%向本单位工会拨付工会经费。
③开业或者设立已满1年未建立工会组织的缴费单位,由地税部门暂按其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0.8%征收筹备金;开征筹备金1年后仍未建立工会组织的缴费单位,由地税部门按其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征收筹备金,待工会组织建立后再将收取的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1.2%返还给缴费单位工会。
职工工资总额按照国家统计局规定的统计口径计算。
2.提取期限:
工会经费一般是按月提取缴纳的。
根据《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第
四
条
(二)
,
工会会员依照全国总工会规定按本人工资收入的
5‰向所在基层工会缴纳的会费。
但是各地区要求不一样,可以向单位所在地工会咨询,按照当地工会要求的时间申报缴纳。
上述规定确保了工会经费的合法、及时和足额拨缴,以支持工会组织更好地为职工服务和开展活动。
程阳,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兰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管委会委员,兰台劳动团队牵头合伙人。多年来一直深耕在企业合规与劳动人事法律领域,擅长将法律思维与管理思维有机融合,为客户提供具有操作性、前瞻性的法律建议。同时担任中国政法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校外指导老师。工作之余,著有《人力资源合规管理全书》,带领兰台劳动团队出版了《劳动纠纷实战解析》《劳动疑难问题操作指引》《第一本法律日志书:HR每天学点劳动法》等书籍,统筹负责兰台律师事务所出版的《企业法律顾问实务操作全书》的撰写,主笔劳动法律部分,在多家媒体报纸上发表专业文章,全面负责“兰台劳动”微信公众号运营,公众号坚持每天发布专业文章。凭借卓越的法律服务水平和备受赞誉的市场口碑,The Legal 500《法律500强》国际权威法律评级指南,获评“推荐律师”,《亚洲法律杂志》ALB客户首选律师(2023 ALB Client Cho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