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咨询关于铝灰提取单质铝的环境影响评价类别判定。某电解铝厂区计划引入全自动铝灰处理设备,以回收热铝灰中的单质铝并用于企业生产。咨询该项目是否应按照危险废物利用及处置的分类管理名录进行环评报告编制,并收到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的回复。同时,文中还提及污水处理设施恶臭污染物源强浓度、技术规程、政策动态等。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的回复,如果产生危废的公司和危险废物综合利用的公司是同一法人单位,且项目不涉及对主体工程的改扩建,该项目可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中的相关类别管理,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文中提及《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臭气处理技术规程》(DB37/T 5248-2023)、生态环境部发布的《国家污染防治技术指导目录(2024年,限制类和淘汰类)》(征求意见稿)等标准与政策的最新动态,这些可能影响项目的环评类别和环保措施的选择与实施。
铝灰提取单质铝环评类别判定
我市某电解铝厂区中轧杆车间内含有一道铸造工序,铸造过程使用混合炉,现有工程在铸造工序中混合炉会产生热铝灰(属于危险废物,危废代码321-024-48、危险特性R,T),热铝灰含有一定量的单质铝,为了回收热铝灰中的单质铝,该公司打算引入一套全自动铝灰处理设备,用来分离热铝灰中的单质铝,分离出的单质铝回用于企业生产环节,主要工艺为:热铝灰+清渣剂(成分二氧化硅、氯化钠、氧化钙、氧化铁、氯化镁、氧化钾、氧化钠)--经炒灰分离设备分离出铝液和残灰,铝液回用于铸造工艺,残灰破碎筛分后大颗粒回用于铸造工艺,80目以下密封包装暂存于危废间。
而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年版)中表述到“电解铝铝液转移、精炼、合金化、铸造过程熔 体表面产生的铝灰渣,以及回收铝过程产生的 盐渣和二次铝灰,回收金属铝的利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 ”
请问该项目应按照“四十七、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101危险废物(不含医疗废物)利用及处置”编制报告表还是该如何去定义呢,请给予指导,谢谢!
回复内容:
咨询人您好!首先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根据您提出的问题我厅答复如下:如产生危废的公司和危险废物综合利用的公司是同一法人单位,且项目不涉及对主体工程的改扩建,可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第“四十七、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中“101危险废物(不含医疗废物)利用及处置”的“其他”类别管理,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本次仅根据描述内容进行答复,最终的环评类别应以向审批部门提交的环评文件内容判定结果为准。
内容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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