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在财会监督领域迈出重要一步,特别是对于政府部门而言,有效的财会监督不仅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而且对于防范和控制财务风险、保护公共资产安全、确保财政资金合法合规使用都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山东省地震局作为负责地震监测和预警的政府机构,其财务管理的准确性和透明度对公众信任和资源配置效率至关重要。《意见》颁布后,山东省地震局积极响应,构建了分级负责、上下联动、高效协同、齐抓共管的财会监督体系,通过理顺运行机制、压实监督责任、健全管理制度、增强队伍能力等方式,推动预算效能进一步提升、财务管理进一步规范、会计信息质量进一步提高、基础工作进一步加强,以有力有效的财会监督推进全局财会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一)加强重点领域监督
1.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山东省地震局把推动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作为财会监督工作的首要任务,紧盯应急管理部党委、中国地震局党组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聚焦防震减灾规划、重大项目和重点任务,主要检查财务管理工作的合规性、有效性,为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提供有力的财会监督保障。一是开展地震预警工程山东子项目和“一带一路”山东子项目季度和年度跟踪审计。二是根据法人单位统一安排,组织开展或配合开展预警工程山东子项目、子午工程山东子项目、山东省防震减灾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建设项目的审计验收工作。此外,选取山东省防震减灾“十四五”规划项目的部分重点建设任务开展专项财会监督和绩效评价。
2.财经纪律执行情况。一是围绕预算编制、预算执行、资金管理、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加大监督力度,主要检查预算编制不完整、不规范,挤占挪用套取预算资金,结余资金管理不规范,政府采购不规范,会议费、培训费、“三公”经费管理不合规、支出超标准等问题。二是强化国有资产管理,对存量资产类型、保有量及实际利用情况进行摸底,探索盘活存量资产,有效利用闲置资产,推进全局资产充分利用和调剂共享。此外,分门别类摸清各银行账户资金情况,充分挖掘存量资金潜力,科学安排存放结构及规模,充分利用定期存款、协议存款等方式,提高资金收益水平。
3.财务会计基础工作情况。一是以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为契机,编制财务工作系列工作手册,加大财务工作宣贯力度,逐步开展和完善财务网上报销工作。二是聚焦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等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加大监督力度,确保账实相符、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表相符。三是严格审核部门决算报告报表、内部控制报告、国有资产报告、政府财务报告等财务报告报表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切实提高会计工作和会计信息质量。
(二)具体措施
1.健全财会监督体系。首先,山东省地震局通过加强对财会监督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确保所有财务活动都在法律和法规框架内进行。其次,结合工作实际情况,编制印发了《山东省地震局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行动方案》《山东省地震局内部控制手册》《山东省地震局采购管理办法(试行)》以及《山东省地震局采购行为“负面清单”》,明确单位内部财会监督任务和责任分工,强化对本单位经济业务、财务管理和会计行为的日常监督。最后,建立和完善本单位的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包括预算管理、资金分配、资产管理、政府采购、费用报销等方面,确保每一笔财务活动都有明确的规范和流程。
2.严格预算编制管理,抓好资金预算执行。首先,山东省地震局在编制2024年预算时将各项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坚持勤俭办事原则,大力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其次,完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提升绩效指标的科学性、合理性、实用性,加强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最后,通过强化预算刚性约束,确保资金按照规定用途列支,按照序时进度对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督导,每月局务会议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通报,对严重滞后的进行约谈,提高预算执行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
3.提升财务人员专业素质。财务人员是单位各项经济业务活动报销的最后一道审核“把关人”,也是发现单位各类财务风险的“吹哨人”,提升财务人员专业素质是实施有效财会监督的关键。山东省地震局通过财务人员岗位练兵、轮岗轮训、吸纳地震监测中心站优秀财务人员来局挂职锻炼等方式,加强财务业务知识的学习,熟悉各项财务规章制度,不断提高发现和解决财务风险的能力。同时,积极选派财务人员参加中国地震局规划财务司、财政部山东监管局、山东省财政厅等部门组织的专业培训和专项工作,不断提升财会监督思维及专业水平,打造财会监督“铁军”。
4.加强对地震监测中心站的财会监督。通过近几年地震系统内部巡视、稽查以及检查的通报情况,发现地震监测中心站财务管理制度执行问题相对较多。山东省地震局建立健全与地震监测中心站改革发展相适应的财务管理体系及内部控制措施,通过内部巡察、审计、专项检查等方面形成监督合力。此外,对地震监测中心站“三虚”问题、房产土地等资产管理、差旅费、伙食费等进行重点监督检查。在对地震监测中心站开展巡察时,同步开展该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健全完善重大事项会商、问题整改、结果通报等机制,有效运用监督成果,不断规范财务行为,防范财务风险。
5.强化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一是加强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审批流程、财务报告以及内部审计监督工作机制,确保财务管理的每个环节都能得到有效监督。二是通过建立财务风险预警台账、出具财务风险提示等方式,总结分析日常财务单据审核和内部检查发现的财务风险案例,结合预算、决算、支出报销“三公开”工作,及时发现潜在的财务风险,切实提高解决财务风险预警能力建设。三是通过优化监督模式与方式方法,推动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现场监督与非现场监督、线上监督与线下监督相结合,实现监督和管理有机统一,全方位提升财会监督效能。
6.实施信息化管理。随着技术的发展,信息化管理成为提高财会监督效率和准确性的重要手段。一是以规划财务管理信息系统、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财务微平台为依托,综合运用大数据等技术,开展网上报销业务,实现财务信息化建设。二是依靠规划财务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对大额支出报销和账务管理的监管,通过优化单位内部控制流程,对大额合同签订、重要政府采购等环节设计财务风险预警控制,为加强财会监督提供技术支撑。三是通过财务数据的自动化处理和实时监控,提高财务处理效率,减少人为错误的可能性,提升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7.建立监督责任和问责机制。确保财会监督的有效性,需要明确监督责任和建立严格的问责机制。首先,山东省地震局将财会监督工作推进情况纳入各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对于贯彻落实财会监督决策部署不力、职责履行不到位的,严肃追责问责。其次,各部门负责人和财务人员对其管理行为和财务决策承担相应责任,一旦发现违规行为及时进行调查,并根据情况进行问责,确保财会监督制度的严肃性和有效性。最后,为完善监督和问责长效机制,做好财会监督结果运用,落实监督结果公告公示要求,对违反财经纪律的部门和个人进行通报,发挥警示教育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