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香港永居都是有一个非常基础的条件,就是
需要满足7年连续的签证
,那这7年时间里,大部分新港人都会长期呆在内地或者海外。
这个时候转永居极大可能会面临因为在港时间不足而导致永居被拒!
但是如果有足够的证明材料和一封有逻辑的文书解释信,
表达出了确实是由迫不得已的理由离港的话
,也是有机会说服入境处主任,顺利获批永居的!
今天亿米就针对香港不在港文书解释信的撰写方法,来帮助所有有超过180天不在港情况的新港人拿捏永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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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拿到香港永居,首先是需要满足7年连续的签证,
这个7年的计算时间是从用香港身份入境,拿到入境小白条的那一天开始计算。
同时想要顺利获批永居最关键的就是满足
“通常居住”
条件。
虽然香港没有严格要求居留时间,但是一旦有
超过180天不在港的情况就需要有相关的证明去表达自己是有不得已的原由被迫离港!
首先可以将不在港文书信分为4大板块
,分别是开头、基本信息介绍、离港原因详细说明、结语。
在开头和基本信息介绍中,都需要真实表达出自己是通过何种方式在何时拿到的香港身份。
在不在港文书中,
最难的部分就是离港原因的详细说明和结语部分!
离港原因的详细说明:
需要配合已有的不在港证明来进行文字的解释说明,无论是学习、工作还是医疗都
需要配合真实的证明文件。
结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