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建筑财税
涵盖最新财税政策、政策解读、税务筹划、资金管控、财务管理、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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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征期定了!税局刚刚通知!

建筑财税  · 公众号  ·  · 2024-03-04 16:25

正文

关注 建筑财税 ,获取最新财税政策及最实用的财税实务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大讲堂


导读

2024年3月份征期到15号,请大家合理安排好时间!小编给大家整理了3月申报期的几项要点:

(1) 3月征期定了! 15 日截止

(2) 3月1日起, 个税汇缴开始!

(3) 个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 !3月31日截止!

(4) 个税手续费返还 !3月31日截止!

(5) 印花税,免征!

(6) 这类企业,企业所得税税率调整至15%!

(7) 印花税申报实操!



0 1

3月征期定了!

截止15日!


税局明确: 3 月申报纳税期限截至 3 15

申报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印花税、环境保护税、资源税。

各地方存在微小差异,请纳税人要合理安排时间,按时完成报税哦!

0 2

3月1日起

个税汇缴开始!


一、哪些人需要办理汇算清缴?

二、哪些人无需办理汇算清缴?

三、哪些费用可以在汇缴期间补充扣除?

四、手机端如何办理个税汇缴?

(1)打开个税App,选择【综合所得年度汇算】,选择【2023年度】。

(2)纳税人需要核对当年“综合所得收入”、“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等项目,并选择“年终奖计税方式”。

温馨提示:

纳税人在2022年未及时添加专项附加扣除的,可在汇算清缴时选择一次性扣除。

(3)纳税人核对无误后,选择提交,根据汇算结果,【补税】或【退税】。

PS:更多关于个税汇缴的操作步骤及注意事项可以关注后续文章,我们将详细讲解2023年度个税汇算清缴的内容~


03

3月31日截止

个税经营所得汇缴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十二条规定: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预缴税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办理汇算清缴。

申报指引:

1.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可使用个税APP扫码登录,或账密登录):

2.点击【我要办税】(首页使用鼠标拖动到【我要办税】即可出现下拉菜单)—【税费申报】—【经营所得(B表),进入汇算清缴申报界面:

3.申报年度选择【2023】,点击确定后,录入被投资单位信息。若被投资单位类型为合伙企业,则录入被投资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系统会自动带出“合伙企业合伙人分配比例”信息。

4.录入收入和成本信息,其中带*号为必填项。

5.录入纳税调整增加/减少额,若企业没有相关纳税数据,可直接点击【下一步】。

6.录入其他税前减免事项。当存在综合所得收入时,可选择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其中一处扣除投资者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若已在综合所得扣除,选“是”;

若没有,则选“否”继续填写相关扣除项目信息:

7.确认申报信息后点击【提交】,可在申报成功的页面确认缴款。

注:申报表报送成功后,如发现申报有误,可返回修正。点击【我要查询】—【申报查询(更正/作废申报)】—【查看】。如申报成功未缴款时发现有误,可作废申报。


04

3月31日截止

个税手续费返还


自2024年1月1日至3月31日,扣缴单位可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退付手续费核对”模块申请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扣缴手续费退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七条规定,对扣缴义务人按照所扣缴的税款,付给百分之二的手续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税总财务发〔2023〕48号)规定,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扣缴手续费退付申请应于2024年3月31日前提交,因扣缴义务人自身原因未及时提交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为保障您单位的合法权益,请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05

印花税,免征!



为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发展离岸贸易,现就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试点离岸贸易印花税优惠政策通知如下:

一、 对注册登记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的企业开展离岸转手买卖业务书立的买卖合同,免征印花税。

本通知所称离岸转手买卖,是指居民企业从非居民企业购买货物,随后向另一非居民企业转售该货物,且该货物始终未实际进出我国关境的交易。

二、本通知自2024年4月1日起执行至2025年3月31日。

政策解读:

1、对企业有特殊规定,是指 注册登记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的企业

2.“买卖合同,免征印花税”,指 双方都免,含非居民企业也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3. 仅仅是买卖合同免征印花税,其他印花税应税合同不免

4.离岸转手买卖是指:居民企业从非居民企业购买货物,随后向另一非居民企业转售该货物,所以这两个环节的“买卖合同,免征印花税”;

5.自2024年4月1日起执行至2025年3月31日:印花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书立应税凭证或者完成证券交易的当日。


06

这类企业,企税税率15%!


2月6日,深圳市税务局转发财政部、税务总局文件,发布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通知中明确:

一、对设在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特定封闭区域(以下简称深圳园区特定封闭区域) 符合条件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享受上述优惠政策的企业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以《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见附件)中规定的产业目录为 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收入总额60%以上。 收入总额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执行。

(二)开展实质性运营。 对不符合实质性运营的企业,不得享受优惠

三、税务机关对企业主营业务是否属于《目录》难以界定的,可提请深圳市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下一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意见。

四、本通知自 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有关企业所得税最新税率及扣除标准点击查看:

变了!企业所得税税率15%!即日起,这是新的企税税率表及扣除标准!


07

印花税申报实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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