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泰人寿”)发布的年报显示,该公司与五洋控股有限公司涉及4.59亿元的债务,为此信泰人寿计提了2.02亿元坏账准备,计提比例44.06%,信泰人寿解释称,预计款项无法全额收回,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
对于该坏账,信泰人寿回应称,这是上一届董事会履职期间,公司原经营班子发生的业务,自2014年以来的年报均作了公开披露。目前仍在处理当中, 将会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2014年信泰人寿被媒体曝出股权纠纷,股东和管理层之间不和。2014年10月,信泰人寿的原总裁郑秋根涉嫌违规投资被逮捕入狱,此后信泰人寿的经营班子和股东结构也发生了较大的变化。
而信泰人寿2017年1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披露的股权结构显示,前三大股东股权均部分被质押,此外还有三家股东连云港同华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连云港市宾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浙江建艺装饰有限公司涉及诉讼股权被冻结。
如今,对于宣布二次创业、心态归零重新出发的信泰人寿来说,历史问题的久拖不决无疑为其前行之路埋下了不小的隐患。
近日,各家非上市保险公司2016年年报纷纷亮相,信泰人寿披露的年报显示,该公司2016年实现保险业务收入28.21亿元,退保金10.06亿元,赔付支出12.08亿元,净利润亏损4.88亿元。
此外,其年报披露,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账款,债务人五洋控股有限公司,账面余额4.59亿元,坏账准备2.02亿元,账龄2年以上,计提比例44.06%,计提理由为预计款项无法全额收回,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
《中国经营报》记者在查看信泰人寿的年报发现,这笔坏账在2014年就有描述。
信泰人寿2014年年报的审计报告主要意见称:“公司2014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中存放于招商银行南京分行、包商银行包头银行的定期存款合计48亿元,其中8亿元投资信托产品,4.59亿元被银行提前支取给第三方,仍作为定期存款列示,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2015年信泰人寿年报审计报告的主要意见部分中,瑞华会计师事务所认为:“信泰人寿将对五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 4.59 亿元债权转让给包头嘉康环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头嘉康公司),并作应收款收回的会计处理。但我们无法判断该事项是否已得到恰当的会计处理。”
对于这笔坏账,信泰人寿回复称:“这是上一届董事会履职期间,公司原经营班子发生的业务,自2014年以来的年报均作了公开披露。目前仍在处理当中,我司将会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不过该公司相关负责人也表示,对于坏账所涉及的第三方、股东不方便提及。记者致电这笔坏账的债务人五洋控股采访,五洋控股方面并未回应该问题。
据了解,信泰人寿于2007年成立,总部设在浙江杭州,注册资本50亿元,目前在浙江、江苏、北京等地设立了18家分公司。
2014年信泰人寿被媒体曝出股权纠纷,股东和管理层之间出现了不和的现象。2014年10月,郑秋根涉嫌违规投资被逮捕入狱,此后原董事长马佳也被撤换,多名高管人员出走。
2015年3月,巨化集团通过浙江产权交易所将其持有的巨化控股(现名盛达融通控股有限公司)100%股权和拥有的1.76亿元债权开始寻求挂牌转让,挂牌价格为92255.7万元,而接盘方是银信润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注:于2015年5月接盘)。
2016年7月,巨化控股将其持有3.69亿股信泰人寿股权转让给利时集团,转让完成之后,利时集团持有信泰人寿10.46%的股权,巨化控股从信泰人寿退出。在2016年10月,三井住友也从信泰人寿退出,由北京九盛资产管理公司接盘了这部分股权。
据信泰人寿2016年的年报显示,其最新的股权结构为:浙江永利实业持股47.12%,北京九盛资产持股19.8%,浙江华升物流持股14.9%,利时集团持股7.38%,连云港同华文化持股3.66%,连云港市宾逸建设持股2.48% 。
值得注意的是,该笔坏账所涉及的包头嘉康公司也与原股东巨化控股的接盘方银信润泰有密切的关系。银信润泰成立日期为2014年8月4日,前法人代表为白晓飞,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出资人现为深圳市瀛海汇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在2015年7月之前其出资人为包头嘉康环瀛投资有限公司。
而通过“天眼查”查询包头嘉康公司信息显示,该公司成立于2014年3月13日,注册资本15亿元。此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包头嘉康公司是中民投的股东之一。在今年4月之前,包头嘉康公司法人代表也为白晓飞。
来自信泰人寿2017年1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披露的股权结构显示,前三大股东浙江永利实业集团、北京九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浙江华升物流有限公司股权均部分被质押,此外还有三家股东连云港同华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连云港市宾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浙江建艺装饰有限公司股权被冻结。
对于股东部分股权被质押和三家股东股权被冻结一事,信泰人寿回应称,股权质押是股东自主行为,公司在接到股东的有关报告后已经按照保监会的要求进行了备案并按规定进行了披露;关于股权被冻结的原因,主要是股东单位涉及诉讼被法院查封。
记者查询法院执行裁定书显示,绍兴市公安局高新分局于2015年6月29日,对连云港市宾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连云港同华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全部信泰人寿公司股权予以冻结。2015年9月24日,绍兴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向信泰人寿出具了《关于宾逸公司和同华公司持有的信泰人寿股份不得办理过户的公函》,证明对祝同华、郑秋根(信泰人寿原总裁)等人涉嫌挪用信泰人寿资金犯罪已立案侦查,要求信泰人寿不得协助其他机构办理连云港市宾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和连云港同华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3.07亿股股份的过户备案或登记手续。
但在2015年11月18日,浙江省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针对温州银行衢州分行申请执行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做出裁定:对宾逸公司持有的信泰人寿股权950万股、1740万股,同华公司持有的309万股进行司法处置,并于2015年12月8日发布拍卖公告。对此,信泰人寿提出异议,但未获法院支持。
据悉,上述案件的相关法律程序仍在进行中。
一位从事保险法律事务十余年、曾任职某地方保监局法律处的人士表示,目前该公司股权问题依然处于混沌状态,郑秋根的刑事责任尚未最终落地,而对郑秋根的责任认定,直接决定着有关股东的身份认定、股权纠纷的处置以及股权交易的合法有效性。此外股权有纠纷,对公司治理和经营也会影响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