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公司登记管理实施办法》即将于2025年2月10日实施,该实施办法明确了公司登记管理要求,细化了新修订的公司法及配套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主要涉及到注册资本、住所登记、公司治理僵局和中介机构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注册资本方面的规定
2024年6月30日前登记设立的公司,如果存在认缴出资期限过长、注册资本过高或其他不符合常识的情形,公司登记机关会依法要求公司调整。
关键观点2: 住所登记的要求
公司申请住所或经营场所登记时,需提交合法使用证明。公司登记机关会通过部门间数据共享等方式验证核实申请人申请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的真实性。
关键观点3: 破解公司治理僵局的措施
因股东死亡、注销或被撤销导致无法办理注销登记的公司,可以由股权合法继受主体或全体投资人代为办理注销登记。
关键观点4: 中介机构管理
明确了中介机构的责任,要求中介机构诚实守信、依法履责,标明代理身份,不得利用从事公司登记、备案代理业务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并细化了其法律责任。
正文
《公司登记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即将于2025年2月10日起正式施行。
《实施办法》明确公司登记管理要求,细化新修订公司法及配套行政法规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公司登记程序,进一步加强公司登记管理和服务。
在注册资本方面,规定2024年6月30日前登记设立的公司存在认缴出资期限三十年以上、注册资本十亿元人民币以上或者其他明显不符合客观常识的情形的,公司登记机关经综合研判认定公司出资期限、注册资本明显异常,违背真实性、合理性原则的,依法要求公司及时调整。
在住所登记方面,规定公司申请住所或者经营场所登记,应当提交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合法使用证明。公司登记机关简化、免收住所或者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材料的,应当通过部门间数据共享等方式验证核实申请人申请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客观存在且公司依法拥有所有权或者使用权。
在破解公司治理僵局方面,规定公司因股东死亡、注销或者被撤销导致公司无法办理注销登记的,可以由该股东股权的合法继受主体或者该股东的全体投资人代为依法办理注销登记。
在中介机构管理方面,明确中介机构责任,要求中介机构应当诚实守信、依法履责,标明其代理身份,不得利用从事公司登记、备案代理业务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细化中介机构代理他人、以自己名义或者冒用他人名义从事虚假登记行为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