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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假离婚”,收益相当于10年工资?背后隐藏巨大风险...

21世纪经济报道  · 公众号  · 财经  · 2017-06-28 1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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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近年来,多地出现经济因素驱动的“假离婚”现象,甚至已经形成了 一条“利润丰厚”的产业链。


那么,到底什么是“假离婚”?“假离婚”会带来哪些危害?


本文综合自:新华网、《Vista看天下政商智库》、财经网


停不下来的“假离婚”:一次就挣一百万


据《经济参考报》报道,有房地产中介算了笔账:如果按照2016年10月之前的政策,同样是300万元贷款,首套住房最低为85折利率,二套住房为基准利率的1.1倍计算,在30年等额本息还清的情况下,前者支付的利息约为226万元,后者约为306万元,多出80万元。统计数据显示,2016年度北京职工年均工资为85038元,也就是说,一次“假离婚”,单是利息的差距就相当于一个平均工资水平的职工“不吃不喝干10年”。


工作10年,果真就抵不上一个“假离婚”?在采访中,三年前通过“假离婚”换房成功的吴嘉告诉记者,虽然没到10年的收入,但换房确实让他们多赚了一百多万。眼看着房价一路飙升,吴嘉还有些懊恼,后悔没有再离一次婚,“现在一看,还是亏了”。



吴嘉离婚了。


在胡乱回答完有关财产归属、孩子抚养权等问题后,他心满意足地在离婚协议书上签下自己的名字,如愿拿到了那个深红色的证书。


出了婚姻登记中心大门,他拉着“前妻”直奔北京,以非京籍、未婚的身份,迅速买下了之前早已看中的房子——通州一处160多平米的期房。


“没办法,都是被逼的”,三年后对记者讲起此事,吴嘉语气极为平静。他不认为“假离婚”应该受到什么道德上的谴责,甚至想不起这次离婚到底发生在2014年,还是2015年。


根据那一年北京市的购房政策,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本市有效暂住证和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向其售房。


吴嘉属于后者。他40出头,供职于一家媒体机构,在北京混迹多年但没有北京户口。妻子的情况也基本相同。两口子带着两个孩子,住在一个100平米的房子里,毗邻军事博物馆。


房子是吴嘉的妻子2005年花了四五十万买下的。


十年后,眼看着当年的新小区变得灰头土脸,吴嘉惦记起长安街延长线另一端的通州。彼时的通州,虽然被赋予了北京市副中心的地位,但经济实力一直落后于昌平、顺义等新城。据公开资料显示,2014年,通州区住宅(不含商住公寓)成交8484套,均价21659元/平米,同比上涨11.4%。除了怀密平延4个远郊,这一涨幅在北京市区域排名中为倒数第一。


按照当时的政策,吴嘉和妻子根本没有买房资格。“外地人必须是首套房才能买房,而且既‘认房’,也‘认贷’”,在吴嘉看来,这堪称史上最严格的限购令,“也就是说,即便我把手上的房子卖了,但是因为我们夫妻曾经是有过房子的,那也不算首套房,拿不到买房资格”。


离婚成了他们最后的稻草。


在基本选定了要买的房子后,吴嘉和妻子先是把手头的房子卖了两百多万,又去通州挑中了心仪的房子——160平,四百多万。然后,他们直奔老家的婚姻登记中心。整个过程一气呵成,没有一丝纠结。“通过‘假离婚’去买房,其实是夫妻关系好的证明”,吴嘉坦然地为自己的行为辩护,“这说明夫妻彼此信任,不用担心这个事弄假成真”。


岁末回家过年,吴嘉和妻子带着两个孩子,到县民政部门办理了复婚。


三年后,眼看着通州房价一路飙升,吴嘉算了笔账。当年买下来的时候,每平米两三万。按照现在每平米五六万的价格,多出来的60平米,“相当于,比我们不换房子可能要多赚100多万吧,没到十年的收入”。


和北京房价飙升的速度相比,这一数字并不夸张。



买房限号,离婚也得限号


在巨大的利益驱动下,用“假离婚”的手段,使夫妻中的一方“净身出户”,变身为首套购房者,是限购以来不少购房者和中介想出来的几乎唯一的办法。


但并不是每对“假离婚”的故事都像吴嘉夫妇的一样寡淡。


近期的《广州日报》上就出现了狗血的剧情——47岁的阿亮(化名)为买房和妻子“假离婚”,而其净身出户的命运也始于这一纸离婚协议。根据协议,女儿由女方抚养,阿亮支付女儿抚养费1500元直至女儿独立;阿亮自愿放弃属于妻子名下的财产(包括房屋、设施、流动资金、固定资产)。


购房后,妻子拒绝复婚。阿亮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离婚协议书》。


法庭上,他搬出各种证据——离婚登记后,阿亮为双方居住的房屋缴纳电费的票据以及夫妻二人的合影。他还找同事出庭作证,证明他们在2016年还以夫妻名义吃饭、旅游,参加婚礼。最终,法院认为离婚协议已生效,并驳回了阿亮的所有诉讼请求。


诸多案例中,亦不乏折腾了半天,还是没能买上房的人。      


此前媒体报道,有购房者想以“假离婚”的方式“蹭首次购房贷款优惠”,多买一套房。在写离婚协议时,照着“范文”填“答案”。除将男方净身出户外,还要求男方给儿子支付每月两万元抚养费。丈夫看后笑称自己被扫地出门永世不得翻身。


顺利完成离婚、看房、签合同等步骤,到了贷款时,被银行告知——拒贷。


理由是,根据离婚证书,男方已经没有了任何资产,每月还要支付高额抚养费。按照其提交的收入证明,银行对其还款能力存疑。


近期,“假离婚”现象不少,甚至已经形成了 一条“利润丰厚”的产业链。


那么,“假离婚”产业链是怎样的?“假离婚”又会带来哪些危害?



假离婚产业链




假离婚风险巨大


假离婚有着重大的法律风险。


《婚姻法》明确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离婚条件,履行了相关程序,就具备法律效力。也就是说,即使当事人存在假意离婚,离婚登记也已经实际生效,除非能够证明《离婚协议》并非其真实意思表示。


福建自晖律师事务所主任林敏辉律师说,无论是真离婚还是假离婚,只要双方在办理离婚手续时是真实自愿的,未受到任何一方的威逼、胁迫,离婚行为就是有效的,不可撤销。


事实上,只要双方在民政局办理的离婚手续,就是法律上所认可的离婚。夫妻关系,从本质上来说属于身份关系,关于身份关系的成立和解除只要是双方真实自愿的,就是无法撤销的。


林敏辉提醒,协议离婚到民政局办理手续的方式虽然简便,也能规避一定的限制性政策,但是其背后的风险巨大。


首先,如果离婚后有一方不愿意复婚,那么另一方也没有任何办法。其次,为规避相关政策假离婚时,假离婚双方往往会协议将房产、钱财划归一方所有。因另一方当事人往往无法举证否定协议的效力,在离婚后,拥有财产的一方变心或将财产出卖,另一方将无法要求偿还、索赔。


21君

小伙伴们,钱是赚不完的,若是婚姻家庭为了钱而生变,则得不偿失。


你如何看待“假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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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编辑 刘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