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深圳国资微信公众号称,为深化深圳市属国有企业选人用人机制改革,解决企业领导人员能上不能下、能进不能出的问题,近日,深圳市委组织部、深圳市国资委党委联合印发
《深圳市推进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能上能下能进能出若干规定(试行)》
,立足于企业实际,
在全国率先建立了有别于推进党政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工作的体制机制,着力解决组织选拔任用的针对市属国企领导人员如何“下”和“出”的问题。
上述报道称,解决市属国企领导人员“下”和“出”的问题,主要涉及三方面:
(一)对于一年内无法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累计达六个月以上,缺乏群众基础、民意测评、民主推荐结果较差,试用期考核结果为不称职,年度考核结果为不称职或连续两年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任期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等
7种情形的企业领导人员,视情况给予免职、解聘或降职。
(二)对于第一个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下一个年度考核结果为不称职,任期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经认定不胜任或不适宜担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因所在企业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岗位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等
5种情形的企业领导人员,按规定予以辞退。
(三)对于涉及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党的纪律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近期,佛山市
在全国率先出台《佛山市国有企业上市廉洁风险同步预防工作指引(试行)》
,强化对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确保国企上市过程中权力行使安全、上市推进安全和干部成长安全,助力廉洁政府建设。
当前,佛山国有企业正大力推进国有资本证券化,深化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为加强对国有企业上市过程中的廉洁风险防控,佛山市国资委会同佛山市监察局(预防腐败局)出台了《国企指引》,
围绕国企上市过程中的资金、资产、资源这三大核心,狠抓改制方案制定和实施、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国有资产交易、员工持股、并购重组、内幕信息交易等环节。
把加强监督融入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中,为国企上市构筑防线,确保同步预防和国企上市工作协调推进,同步发展。其亮点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借鉴国际反贿赂管理体系做法,推进“廉洁上市”。
学习借鉴反贿赂管理体系国际标准ISO37001的做法,对交易对象和入选中介机构开展背景审查,建立标准合同范本,所有合同加入通用反贿赂条款,加强合同签订和执行过程中的审查监督,设置不相容岗位,重点事项实行全方位记录、全过程监督、全环节检查,营造“自上而下,从里到外”的廉洁文化氛围。
二是强化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推进“阳光上市”。
参照上市公司信息公开标准和要求,建立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提出了10类信息公开清单,能向职工群众公开的,一律及时公开。成立由拟上市企业的上一级单位牵头的信息公开监督机构,对公开情况进行监督。
三是探索开展重大事项合规性审查,推进“依法上市”。
由法律顾问、法务部门对上市过程中国有资产交易、并购重组等7大类事务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对存在的法律风险及时提醒,对违法违规行为坚决纠正,确保国有企业上市过程中的重点事项于法有据,依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