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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出资人代表机构履职方式,分类开展授权放权。
《方案》指出,
将制定出台出资人代表机构监管权力责任清单,清单以外事项由企业依法自主决策,清单以内事项要大幅减少审批或事前备案。其中,对于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而言,未来将:1)授权其根据出资人代表机构的战略引领,自主决定发展规划和年度投资计划;2)授权其依法依规审核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之间的非上市公司产权无偿划转、非公开协议转让、非公开协议增资、产权置换等事项;3)授权其董事会负责经理层选聘、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不含中管企业);4)授权其审批子企业股权激励方案,支持所出资企业依法合规采用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限制性股票、分红权、员工持股以及其他方式开展股权激励,股权激励预期收益作为投资性收入,不与其薪酬总水平挂钩。我们认为,本次《办法》对于企业发展规划、产权处置、激励机制等关键事项充分授权放权,特别是明确企业采取的股权激励预期收益将作为投资性收入,不与其薪酬总水平挂钩。预计有望大幅提升国企管理层积极性,改善经营效益,提高盈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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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企业行权能力建设,提升资本运作能力。
《方案》提出,要指导推动国有企业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体系,强化基础管理,优化集团管控,确保各项授权放权接得住、行得稳。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作为国有资本市场化运作的专业平台,在所出资企业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上市,引进战略投资者,提高资本流动性,放大国有资本功能。增强股权运作、价值管理等能力,通过清理退出一批、重组整合一批、创新发展一批,实现国有资本形态转换,变现后投向更需要国有资本集中的行业和领域。我们认为,通过改革,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要最终实现国有资本形态转变,包括提高国有资本证券化程度,完成国有资本布局结构优化调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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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放强力改革预期,军工行业改革当仁不让。
截至目前,在中央企业层面,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已达21家,航空工业集团是目前唯一一家入选的军工集团。国务院国资委秘书长、新闻发言人彭华岗近日透露,新一批11家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正在制定方案,部分方案已经通过国资委批复。我们认为,军工行业作为国家的核心产业之一,必将在本次国企改革中发挥重要力量,未来将有更多的军工集团入选。而作为已经入选的航空工业集团有望再次引领军工企业的改革步伐。目前我国军工央企整体而言盈利能力偏低,同时资产证券化率不高,仍有大量优质资产在上市公司体外。随着国企改革步伐加速,一方面,预计将有更多的军工企业开展股权激励事项,充分发挥管理层主观能动性,提升国企经营效率、释放盈利能力,而对于已经开展多期股权激励的企业有望率先实行受益。另一方面,目前2018年底以来,军工行业资本运作步伐明显加速,预计2019年将迎来军工企业资产证券化的新一轮浪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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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标的:积极推进改革的相关标的。强烈推荐:中航科工、中航资本、中航沈飞、中航机电、中航飞机、中直股份、中航电子、中航电测、中航光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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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
提示:改革进度低于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