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国家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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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艾热线|专利申请答疑解惑篇

国家知识产权局  · 公众号  · 知识产权  · 2017-08-21 18:28

正文

 保密专利申请 

问:已经被确定为国家科学技术秘密的发明创造,如果要申请保密专利应当遵守哪些规定?如果提交保密证明,对其形式有何要求?


  根据《科学技术保密规定》,绝密级国家科学技术秘密不得申请专利;机密级、秘密级国家科学技术秘密经原定密机关、单位批准可申请保密专利;机密级、秘密级国家科学技术秘密申请普通专利或者由保密专利转为普通专利的,应当先行办理解密手续。


  申请人就国家科学技术秘密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保密专利时,应当提交原定密机关或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中需要注明申请人名称、发明名称、密级、保密期限、保密原因及要点、机要交换地址和定密单位联系人及电话,并加盖定密单位公章,如果是申请后提交证明文件的,还应当注明申请号。

问: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向外国申请专利前的保密审查有几种形式?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对于准备直接向外国提交专利申请的,请求人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向外国申请专利保密审查请求书和技术方案说明书请求进行保密审查,如果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还应当提交委托书。


  对于准备先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专利申请再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可以在申请专利的同时或之后,提交向外国申请专利保密审查请求书,请求进行保密审查。


  对于准备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专利国际申请的,如果该专利国际申请符合国家知识产权局作为受理局的条件,那么提交国际专利申请的同时视为提出了向外国申请专利保密审查请求。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初审及流程管理部保密审查处葛莹歆供稿)


(编辑:孙雅曼 高云翔,编校:崔静思,审读:刘军 刘珊,美编:李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