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汝霖与《汉晋南北朝学术编年》
胡喜云
中国人民大学历史学院
【原刊于《史学史研究》2009年第3期】
摘 要:
刘汝霖的《汉晋学术编年》和《东晋南北朝学术编年》采用改造过的编年体裁,以年为经,以学术发展为纬,在标明史事发生年代的同时注明所据史料的出处,于相关记载有歧异之处附录考语,于关键处附录图表,并于书末附录索引,徵引资料丰富、考证精审,不仅为后世学者“省却不少搜讨资料之力”,其中的许多论断亦为学界所沿用,可惜多被所世学者视为工具书,其严谨考证、完备体例和精见卓识等却没有受到重视。本文即从这两部编年入手,分析其著作旨趣、体例、内容及影响,试图引起学界对其贡献给予应有的重视。
关键词:
刘汝霖;《汉晋学术编年》;《东晋南北朝学术编年》
《汉晋学术编年》和《东晋南北朝学术编年》是刘汝霖计划撰写的《中国学术编年》的前两集,以年代为经,以学术发展为纬,在标明时代的同时注明所据史料的出处,于相关记载有歧异之处附录考语以表明作者的取舍,于关键处附录图表,或说明学术传承,或揭示学者的著述情况,且于书末附录索引以便检索,徵引资料丰富、考证精审,反映了作者精于考证、严于著述的学术功底。作者欲整理学术的研究旨趣和偏重考据的治学路径,则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20世纪二三十年代(两书分别完成于1932年和1935年)推崇以考据为手段整理国故的学术风尚。可惜数年来这两部编年多被学者们简单地视为工具书,对其作者较少记述与研究。饮水思源,对于先贤前辈的成就,在继承的同时我们当给予应有的尊重。故笔者不惴才疏学浅,试图对刘氏的工作略作陈述,疏漏之处难免,望诸方家指正。
刘汝霖,字泽民,1905年出生于河北省雄县,1925年入北京师范大学国文系,曾与王重民、靳德峻等人创办努力学社,并与王重民合办北京《益世报·国学周刊》。1929年夏毕业后,他应南开大学之聘赴天津,1930年夏返京任职于北平女子师范大学研究所。1949年,任职于军委公安部办公厅研究室,1950年4月至1966年6月,在国家图书馆参考咨询组工作,从事历代矿苗的研究,曾两次受到国家有关部门的表彰。
曾有学者指出20世纪二三十年代的史学界有三件大事,整理国故运动、古史辨运动和历史语言研究所及与它相关的一群学者为主的活动。其实,这三者之间有着内在的一致性和鲜明的连贯性,皆渗透着近代学人在面临国难之时对自身文化的关怀。刘氏身处其时且身边师友吴承仕、高步瀛、钱玄同等人重视对古书的考订,使他深受疑古和整理国故思潮的影响,如“疑古”思潮对先秦诸子的关注、对崔述的推崇,在一定程度上促使其撰成《周秦诸子考》和《崔东壁年谱》。他尝称幼时即留心周秦诸子的传记,后被同学靳德峻、王重民劝说应作成一部考证诸子的专书,且因王重民介绍得见许多批评诸子的文字,并得到了老师杨树达、黎锦熙的指示,经过三年多的整理和充实,他于1929年出版了《周秦诸子考》一书,封面由疑古派主将之一的钱玄同题签。他在书中对《韩非子·初见秦篇》作者的考订、对《吕氏春秋》的分析,后被收入罗根泽于1933年编成的《古史辨》第四册《诸子丛考》和1938年编成的第六册《诸子丛考续编》。刘汝霖在努力学社期间曾参与崔述遗书的整理工作,后于1928年撰成《崔东壁先生年谱》一书,同学阎树善在为此书作叙时,将其与胡适之所作《章实斋年谱》相提并论。刘氏在书中将崔述的一生分为五个时期,每期末尾附以结论,总叙该时期的概略及崔述思想的变迁,其中多有真知灼见。同时,他还总结了崔氏考证古史的三步骤:究其义理、考其首尾、辨其源流。
整理国故运动则直接促使刘汝霖致力于学术编年的写作。他感叹中国典籍极为浩繁,不利于学者从事,致使有终身不能窥其门径者,或误入歧途冥行忘返,或望洋兴叹止步不前,而当时整理典籍者或仅注意琐屑即沾沾自喜,或抄袭陈言以充篇幅,不能令人满意。出于对中国文化的热爱和以资借鉴的责任感、使命感,刘氏呼吁“友邦(即日本)既示我以琅宝,期我以收获,我将默而不顾乎?将尽弃固有坐享他人之成功乎?此吾人所不得不努力者也”,于是他以“将我国自古迄今学术沿革盛衰之迹,汇为一帙,使学者一览无遗,资为伐山之斧,通津之筏”为己任,以“开来学之捷径,解千年之纠纷”。1929年后他即计划仿司马光《资治通鉴》的做法将汉以后的学术作通盘整理,得到了老师吴承仕的鼓励,并被赐名为《资学通鉴》。因他对中国学术有专门的研究,1930年由天津返京后,被由其师黎锦熙任总主任的中国大辞典编纂处聘为特约编纂员,从事经史诸子的编年。他遂博览典籍,“广收史料,抉择真伪,釐定年代,谨于去取”,于1932年撰成《汉晋学术编年》,1935年撰成《东晋南北朝学术编年》。其间他还发表有《大文学家嵇叔夜年谱》、《学术史料考证法》和《南北朝人寿之研究》等文章。1936年他发表有《晚周诸子故事之流传》一文,还曾计划编纂周秦诸子编年,可惜未见有相关著述。建国后,他先后发表了《六十年前刘永福黑旗军在越南的反帝斗争》、《从聊斋志异看清初山东义军的反满斗争》和《汉末魏晋流人考》等文章。
刘汝霖在北京师范大学求学期间即有志于研究藏经,1925年经高步瀛介绍曾问学于陈垣先生。1930年他发表了《唐玄奘法师生年及西游年代考》和《唐玄奘法师年谱》两篇文章,在参核梁启超和陈垣等人考辨的基础上,对玄奘法师的生年及出游年份提出了自己的见解。他爱好《洛阳伽蓝记》,但对其所载“地只洛阳,时限魏代,仅供文人之赏玩,不足学者之研究”感到不满,因而“广事菟罗,遍及各地,上起三国,下及陈末”,著成《六朝伽蓝记》四卷,叙述了六朝时洛阳、长安等名都,嵩山、泰山等名山,豫州、雍州等州郡及高昌、龟兹等西域诸国的佛寺。他自称曾游佛寺故墟,纵鉴遗迹,流连忘返于北之云冈,南之龙门,千佛之崖,莫高之窟,后著成《六朝佛寺考》一文。他于1936年曾加入周叔迦于华北居士林所办的佛学研究会,参与佛教金石志、佛教寺塔志、佛教经籍志、佛教史料类编等六种佛教史志的编写工作。他认为日本人小野玄妙所著《佛书解说大辞典》不便于检阅,遂“依通行编纂诸书索引之方法”撰成《佛书解说大辞典笔划索引》。此外他还考察了六朝佛教对社会发展的推进作用,并撰有《中国道教史》一书,可惜现仅存引言、卷一的五章、卷二的前三章和卷五的第二章。
刘氏曾计划分六集撰写《中国学术编年》:第一集,汉至晋,汉族发展时期;第二集,东晋南北朝,汉胡对抗时期;第三集,隋唐五代,南北民族混合时期;第四集,宋,新文化发生时期;第五集,元明,文化衰微时期;第六集,清民国(至民国七年),古学复兴时期。在今日看来,刘氏的划分存在标准不一之嫌。自汉至五代的安排聚焦于中国境内各民族之融合,自宋至民国的三集则是以文化的演变为标准。尽管如此,考察现存两部学术编年,刘氏在内容编排上仍能准确地把握住各时期的学术脉络,如详论玄学在魏晋时期的发展;突出佛教在南北朝的兴盛;受梁启超的影响将清民国的学术定义为“古学复兴”。可惜时运不济,他仅撰写出前两集就爆发了抗日战争,以后诸集终未能问世。
刘氏治学极为重视研究方法。他感慨中国史书对学者的事迹不大重视,要想明了一个学者的真像非常困难,只能根据古代遗留的痕迹而加以推测,并认为这种考证之学好像侦探术而更难于侦探术,我们无论用怎样精密的方法,得到结果,究竟合于实在与否,总是不敢断定,不过就证据的多寡和恰当不恰当定其价值而已。在1929年出版的《周秦诸子考》一书中,他已归纳出五种考证的方法以处理学术材料;至1931年,他不满于梁启超《中国历史研究法》里所讲的“鉴别史料的方法,所说的原理,纯粹是具体的事实,缺乏抽象的概念”,从而撰成《学术史料考证法》一文,将自己从著述实践中所得整理学术史料的方法进一步系统化。全文共分四部分,第一、第二两部分,论伪的来源和辨伪法,专讲鉴别的方法;第三、第四两部分,论事实和思想史料整理法,专讲整理的方法,尤其偏重于考证史事的年代,总结出了11种方法。至撰写汉晋南北朝学术编年,他更是凝炼成8种方法用以确定史事年代:线索、转证、剩余、范围、试错、关键、递推和假定。
刘氏欲仿《资治通鉴》之例,编年记载汉以后学术。同时,他认识到“前人所传史体,互有短长”,纪传体、编年体和纪事本末体各有不足,“纪传之体,一事辄分隔数卷;纪年之体,一事则散见数年;纪事之体,一人则分见数处”,因此,他以编年体为准增加体例,“兼收众美,弥补诸阙”。经他改造过的学术编年体例极为完备,包括标明时代,注明出处,附录考语、图表、索引等五项内容。
(一)标明时代
编年之书,能综括一代大要,是以刘氏以编年为主体述学术发展大势。所谓标明时代,除在每项事件前注明其发生年代外,还应能把握每时代的学术主旨。刘氏认为“文化演进,繁变无方,时代不同,色彩斯异”,但“前代史家,昧于斯旨”,在划分卷帙时“依君主生卒朝代兴亡史料多寡为断”,不能“阐明演化”。因而,他不单纯以朝代更迭为限,而是以学术演变的内在理路为准。如他虽以公元220年曹丕建魏为三国历史的开端,但叙述此段学术时却始于公元184年的黄巾起义,且以公元249年何晏、王弼之卒为终结,而非公元265年司马炎灭魏或公元280年西晋灭吴统一全国。他在卷末总评中指出此期学术发展的大势,“可以分作两个阶段,在魏氏篡汉以前,是旧思想破坏时期。篡汉以后,是新思想系统成立时期”。他认为东西晋形势的不同影响了学术的发展,故别识心裁地将东西晋分别划在第一集和第二集之中加以叙述。他还指出,即使在同一历史阶段下,学术主旨也时有不同,亦须加以辨析,如汉文景之世崇尚道术,而武宣之世则提倡儒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