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为充分发挥局党组在知识产权人才工作中的核心领导作用,加强对全国知识产权系统人才工作的组织领导,国家知识产权局成立了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现由申长雨局长担任、副组长由甘绍宁副局长担任,主要负责研究落实中央人才工作精神和要求,研究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工作,制定实施知识产权人才工作规划和政策,研究知识产权人才工作重大问题和重要决定。领导小组下设全国知识产权系统人才工作组和国家知识产权局人才工作组,分别负责全国知识产权系统人才工作的组织协调及落实和国家知识产权局人才工作的组织协调及具体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贯彻落实〈知识产权人才“十三五”规则〉行动计划》(下称《行动计划》)提出,要进一步完善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和局人才工作组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局级宏观指导、科学决策、统筹协调、督促落实的职责,同时强调,各部门单位负责本部门单位人才工作的整体安排和具体任务的落实,要完善各部门单位内部分层分级人才工作体系,建立健全人才工作机构。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才工作的意见》(国知发人字〔2011〕141号)文件要求,局内各部门单位明确了分管人才工作的部门单位负责人,人数较多的部门单位还专门指定相关处级领导干部协助所在部门单位领导组织开展人才培养和教育培训工作。2013年以来,局人才办牵头组建了一支包括人才工作联系人、教育培训工作联系人、代理人培训师资联系人、国家知识产权局培训综合管理系统(SIPOLeMS)联系人等在内的人才工作队伍,并多次举办专题培训班。《行动计划》要求,要大力加强人才工作队伍自身建设,全面提升人才工作队伍能力素质,进一步发挥人才工作联络员桥梁纽带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