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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一大学生残忍杀害同学,事后淡定换洗准备参加考试…

掌上新疆  · 公众号  · 新疆  · 2016-12-23 21:33

正文

(来源:亚心网)

        吴强原本是乌鲁木齐市一所高校的学生。但就在1年多前,他先是将3名同学绑架,然后杀害了其中一人随后,他回到自己的宿舍,洗头、换衣服,准备去班里参加期末考试。


        近日,吴强因绑架罪被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他上诉后,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后维持了原判。

        12月22日下午,在乌鲁木齐市一所高校里,刚刚下课的校园里处处充满着学生们的青春气息,他们三三两两有说有笑地走向宿舍楼。


        紧挨着食堂有一栋男生宿舍楼,1年多前,在这栋楼的4楼,曾是该校学生的吴强将3名同学绑架后,杀害了其中一人。随后,他回到自己的宿舍,洗头、换衣服,准备去班里参加期末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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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起因:


        2015年7月14日,吴强在宿舍楼道里遇到了黄俊及其同宿舍的李浩和蔡峰,或许是3人打闹时无意撞到了吴强,亦或是黄俊吐出的烟圈恰好喷在吴强脸上,吴强下决心要好好“教训”一下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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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发展:

        2015年7月15日清晨5时许,吴强通过5楼空宿舍的窗户进入4楼黄俊的宿舍。

        黄俊的宿舍中有3个人,吴强刀捅其中两人后,将3人捆绑起来。随后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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惨剧发生:


        2015年7月15日,吴强为拿作案工具再次来到黄俊的宿舍,逼屋中3人打电话问父母要钱,随后因黄俊表示“父亲暂时没有太多现金,上午银行上班汇钱过来”,认为黄俊故意不配合,举刀杀害黄俊。


        亚心网记者从乌市人民检察院了解到,吴强因绑架罪被乌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吴强因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12月13日,该案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后维持原判。对于附带民事赔偿责任,法院判决吴强赔偿死者家属各项费用共计2.7万余元


        近日,乌市人民检察院办理此案的检察官向记者介绍了整个案件的过程。


感觉受欺负预谋报复同学


        吴强今年25岁,如果还在学校,他应该上大三了。



        因为性格内向,吴强喜欢独来独往。同年级的黄俊和吴强曾同住4楼一个宿舍,性格开朗的黄俊成绩优异,还是学生会干部。平日里,吴强和黄俊因小事摩擦不断。也因此,吴强搬至4楼的其他宿舍。


        2015年7月14日,吴强在宿舍楼道里遇到了黄俊及其同宿舍的李浩和蔡峰,或许是3人打闹时无意撞到了吴强,亦或是黄俊吐出的烟圈恰好喷在吴强脸上,这一系列在吴强看来略带“挑衅”的动作,让他暗下决心要好好“教训”一下这几名同学。


        当晚,吴强独自一人去校外买了一把工艺刀装在身上。


        随后他又将女友约出来,两人一同前往一家商店购买了电棍、绳子及手套等工具。老板问他买东西的缘由,他说有些给女友防身用,有些自己登山时用。


        随后,吴强和女友回到了学校。当日22时许,吴强躺在宿舍的床上辗转反侧,想到了自己和黄俊发生的种种不快:比如他们多次发生争执,比如黄俊当学生会副主席时对他的态度特别不好,感觉就连和黄俊同宿舍的李浩、蔡峰也经常敢欺负自己。


        次日清晨5时许,吴强带着刀绳等工具来到黄俊房间楼上的一间空宿舍,用力推开宿舍门后将宿舍门反锁。


        在这间空宿舍里,吴强用医用纱布缠在头上,只露出一双眼睛。


        随后,他将绳子一头捆绑在暖气片上,一头绑在自己的腰间,从5楼宿舍的窗户降至4楼黄俊所在宿舍的窗户,由于当天黄俊宿舍的窗户未关闭,吴强顺利进入室内。


        这间宿舍住着3个人。进门后,吴强先是把睡在下铺的李浩双脚绑在一起,随后站在斜对面下铺黄俊的床头。


        吴强事后告诉警方,可能黄俊有所感觉,迷迷糊糊地睁开了双眼。但还没等黄俊有所反应,他便拿出电棍电击黄俊。黄俊一声大叫,舍友蔡峰被吵醒。


        此时,被绑住双腿的李浩准备挣扎着下床,吴强对其连捅几刀,并转身又向黄俊捅了一刀。顿时整个宿舍叫声连连,吴强立刻威胁他们不许出声。


        “我今天不想杀人,你给我下来。”吴强拿着刀威胁睡在上铺的蔡峰,通过声音,大家觉得这个人有可能就是吴强,但并不能完全肯定。


        为了不被人发现,吴强威胁蔡峰将宿舍窗帘拉好,并让他用绳子将受伤的黄俊和李浩捆起来。随后,吴强动手捆绑了蔡峰,又用衣服堵住了3人的嘴,反复警告3人不要轻举妄动,随后离开了这间宿舍。


        回到5楼宿舍的吴强,正在解绑在暖气片上的绳子时,突然想到其他工具还留在黄俊的宿舍,于是又来到4楼。


不满同学反抗伤害变杀害


        吴强再一次来到黄俊的宿舍时,惨案发生了。



        当时,吴强看到黄俊等3人正试图挣脱捆绑,他认为这3人不听话,而这是因为自己没有给他们足够的教训,于是用电棍对着3人电击。


        此时,由于脸上的纱布缠得太久太紧,吴强感觉有些闷热,便将纱布一层层取掉,当被捆着的3人看到眼前熟悉的面孔时,很是错愕,吴强冷漠的表情和举动让他们感觉无比恐惧。


        “想搞出声音让别人救你们是吧,我要看看你们的命值几个钱。”随后,吴强将3人的银行卡及密码要来,威胁他们给各自的父母打电话告知其被绑架,并让他们问父母在父母眼里值多少钱,“值多少钱就打多少钱过来”。


        3人依次给父母打过电话后,吴强把3人的3部手机砸进水盆中。黄俊在给父亲打完电话后对吴强说,父亲正在外地,身上暂时没有太多现金,等到上午银行上班后就会立刻汇款过来。


        听到此话,吴强认为黄俊故意不配合,于是用刀向黄俊捅去。后经鉴定,黄俊因锐器刺入颈部及胸部致颈动脉断裂、心脏破裂、左肺破裂大失血而死。


        离开前,吴强再次警告李浩和蔡峰二人,当天发生的事情不许跟任何人说。回到自己宿舍后,吴强洗头、换衣服,准备去参加当天的期末考试。


        当李浩的父母接到儿子被绑架的电话后,不断给李浩回拨电话,却一直无法接通,担心儿子真有意外,李浩的父母赶紧通知住在学校附近的舅舅前往学校询问情况。


        当李浩的舅舅赶到宿舍看到眼前的一幕时,赶紧报警。周围宿舍的同学得知凶手就是吴强后,一拥而上冲进吴强的宿舍,将其按倒在地,等待警方的到来。


父母溺爱同学:“怪异男”


        吴强来自青海一个普通家庭,父母都是普通职工,家中还有一个弟弟。当他考上乌市这所学校后,因为是家族中惟一的大学生,仅第一个学期家人就给他打了6万元生活费,而他给同学留下的印象就是花钱大手大脚。



        在同学眼里,吴强是怎样的一个人呢?


        “吴强性格比较内向,不爱说话,自己干自己的事,没什么朋友”、“他不和别人玩,不常回宿舍”……公安机关询问吴强的同学时,大家对他的评价近乎一致。


        吴强的女友跟他是同班同学,她告诉民警:“恋爱半年,几乎每天都和吴强在一起,但感觉每天他都是一样的,在别人看来,他性格怪怪的。”


        当时吴强和女友一起买作案工具时,女友还曾问他买这些工具干什么用,吴强并没有回答。直到第二天早晨,她才听说吴强出事了。


        办案检察官说,案发后,对于自己的生死,吴强表现得并不是那么在乎。在法庭上,他沉默不语,没有为自己辩解半分,只是一心求死。


        据了解,吴强曾考入南方的一所大学,仅因无法适应当地气候退学回家,随后又到乌市上大学。事发后,检察官询问其作案原因及动机时,他所说的都是与同学间发生的鸡毛蒜皮的小事,如上厕所时被撞了一下,讨厌他们吸烟,以及黄俊曾对他态度不好等。


        面对一审判决结果,吴强的父母曾拿着儿子高中阶段的学习证明找过办案检察官,在他们眼里,儿子性格虽内向,但一直听话老实,在学校表现良好,不知道能不能得到法律的宽恕。


        吴强的辩护人提出,吴强并没有以勒索钱财为目的,因此其行为应构成故意伤人罪。因不服一审判决结果,吴强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吴强绑架他人当人质,并向被绑架人的亲属索要钱财,其行为已构成绑架罪。绑架罪不仅包括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行为,还包括为了满足其他不法要求为目的而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行为。不管吴强的目的是占有钱财,还是想达到其报复的非法目的,其行为均符合绑架罪的构成要件。最终,二审法院维持了原判。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