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
[2005]
第
6
号)、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
[2010]92
号)和原自治区原人事厅《关于印发
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
>
的通知》(新人社发
[2013]141
号)要求,经新疆农业大学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新疆农业大学所需的
117
名具有博士学历、学位教师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实施,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新疆农业大学前身为新疆八一农学院,是经毛主席和中央军委同意,由王震将军于
1952
年创建的本科高校。
1995
年
4
月
21
日经原国家教委批准,更名为新疆农业大学。
经过
60
余年的勤奋耕耘,新疆农业大学现已发展成为拥有农、理、工、经、管、文、法等七大学科门类的一所多科性农业高等院校。学校现有
6
个博士后科研流动工作站,
6
个博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
18
个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
7
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和
62
个本科专业。目前学校拥有各类在册学生
20000
余人,教职工
1500
余人,其中专任教师
900
余人,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教师
398
人,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教师
614
人。
学校建有国家重点学科
1
个,国家重点学科(培育)
1
个,国家部委重点学科
1
个,教育部、农业部工程研究中心各
1
个,自治区级重点学科
10
个,自治区级重点学科
1
个(培育),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1
个,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5
个,自治区重点实验室
3
个,自治区高校重点实验室
5
个。
二、招聘岗位(见附表)
三、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我校教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
四、招聘原则
新疆农业大学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五、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业资格及工作能力;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应聘人员必须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且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外语水平达到国家英语四级考试合格标准,少数民族考生(民考汉除外)还须汉语水平
HSK
八级或
MHK3
级甲等以上;
(七)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
(八)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六、招聘实施方法及步骤
新疆农业大学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公布招聘职位和所需资格条件、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综合测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职位和资格条件
在新疆农业大学主页(
http://www.xjau.edu.cn/
)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需求计划表、资格条件及招聘程序。发布信息期限为
2017
年
1
月
18
日至
3
月
15
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新疆农业大学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新疆农业大学负责。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及考察工作中的资格确认两个环节。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位条件的情况,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1.
报名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
1
)选择职位。报考者在新疆农业大学主页,认真阅读“公告”、“需求计划表”等,了解招聘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
(
2
)网络报名时间:
2017
年
1
月
15
日
--3
月
15
日
(
3
)报名联系人及电话
报名咨询:吴老师
0991-8762671
邮箱:
[email protected]
招聘系统技术咨询:
杨老师
[email protected]
(
4
)报名方式:
登陆新疆农业大学人才招聘系统(
http://zp.xjau.edu.cn/zpsy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