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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捐10元被说“抠”,做公益不该挑肥拣瘦 |新京报快评

新京报评论  · 公众号  · 时评  · 2025-01-23 17:35

正文

尊重每一位爱心人士的捐赠,也是慈善活动组织者的基本素养。
▲公益团队既然已经开展了慈善爱心捐赠活动,就要秉承爱心慈善的初心。图/IC photo
 | 和生

近日,一则公益捐款事件引发热议。


据红星新闻报道,一位山东省济宁市的刘女士发帖称,她的两个孩子准备每人捐10元零花钱给当地一家公益团队发起的“给孤寡老人送温暖”的募捐活动。然而,当刘女士将20元转账给活动发起者,告知这是孩子们用自己的零花钱献爱心时,对方却未收款,并回复说“抠”,还表示以后10元不再收。帖子发出后,这一事件迅速在网络上发酵,并登上热搜。


有意思的是,虽然刘女士的10元捐款被说成“抠”,但活动的宣传文案却明晃晃写着“一分也是爱”。对刘女士而言,这本是一件母亲通过公益捐赠培养孩子爱心的暖心事,却变成了反被指责吝啬的糟心事,引起网友反感质疑也不出所料。


目前涉事公益团队负责人已回应,是工作人员言语不当,其本意不是嘲讽刘女士“抠”,而是对刘女士表示“你捐10元钱会被别人说抠”。事发后,工作人员也已向刘女士道歉。


这种解释多少有些勉强,但向当事人道歉也的确是应该的。捐款金额不管大小,都代表爱心人士的心意,数额小的捐款行为不应该被“嫌弃”。


实际上,在关于公益慈善的相关法律条文中,无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还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都没有对捐赠金额做出限制性规定或设定起捐标准。反而强调,慈善捐赠应遵循自愿、无偿的原则,捐赠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和能力来决定捐赠的金额。


因此,公益团队既然已经开展了慈善爱心捐赠活动,就要秉承爱心慈善的初心,不能明设乃至暗设捐赠门槛,任自挑肥拣瘦,更不能说着“一分也是爱”,干着说一套做一套的事。对捐款数额的嫌弃,是对家长和孩子的侮辱和伤害,也是对这项慈善捐赠活动的伤害,更损害了公众对此类慈善活动的观感。


当然,这起事件也暴露出一些公益团队在管理和培训方面的不足。开展公益活动至少要有规范的标准,不能任由工作人员介入个人主观的偏见,伤害捐赠者的自尊心。


慈善捐赠是社会义举,更是一种高尚的品质,理应得到全社会的尊重和鼓励。尊重每一位爱心人士的捐赠,也是慈善活动组织者的基本素养,“一分也是爱”不能仅仅是空喊的口号,更要内化于心落到慈善活动具体细节,这样才能获得认可、赢得人心,逐步改善公益环境。


撰稿 / 和生(媒体人)

编辑 / 迟道华

校对 / 李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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