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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T
(
FCoin Token
)自
5
月
31
日上线以来,因其新颖的
“
交易即挖矿
”
模式,身价暴涨百倍,一度将其交易所
FCoin
的交易量推至全球榜首,吸引了众多市场参与者的关注。
6
月
19
日,
OKEx
紧随其后,启动了“开放共赢计划”,欲打造
100
家采用平台币挖矿模式的交易所,并帮助合作者发行平台币。
6
月
21
日,币安也不甘示弱,开启了“交易所联盟计划”,将打造
1000
家采用平台币挖矿模式的数字资产交易所,并承诺会将自身积累多年的技术系统开放给合作者。
如果两大交易所的计划成功落地,未来将会有大批新交易所涌现。然而各国对数字货币交易所的态度、政策皆有不同,交易所在哪里开?如何开设?如何确保设立合规?都是市场参与者需关注的重要问题。因此,我们总结了全球热门交易所设立地点的相关法律及政策,供您参考。
新加坡一直以来对数字货币和相关产业十分友好,据非小号统计,目前有包括
DigiFinex
、
CoinTiger
、
DragonEx21
在内的
21
家交易所设立于新加坡。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
MonetaryAuthority of Singapore
,简称
MAS
)于
2017
年
11
月发布了《数字代币发行指引》(
A Guide to Digital Token Offerings
)
[1]
,该指引指出,数字货币的发行平台、财务顾问和代币交易平台,需要根据《证券期货法》和《财务顾问法令》获取相应牌照,并符合反洗钱、反恐怖主要融资等要求。此外,
MAS
表示交易所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不得擅自在交易所上架带有证券期货属性的数字货币
[2]
。
马耳他
[3]
,被称为区块链和数字货币的天堂,对数字货币及交易所的政策也在日益完善。今年
4
月,马耳他内阁通过了《虚拟金融资产法案》(
Virtual Financial Assets Bill
,简称
VFA
法案)和《马耳他数字创新管理局法案》(
Malta Digital Innovation Authority Bill
,简称
MDIA
法案)。
VFA
法案授予马耳他金融服务局(
MaltaFinancial Service Authority
,简称
MFSA
)监管交易所必要的权力,如发布指令、采纳规则、向交易所索取信息、终止
ICO
进行等。而
MDIA
法案则设立了
“
马耳他数字创新管理局
”
(
Malta Digital Innovation Authority
,简称
MDIA
),该局将负责有关的牌照和注册等问题。
此外,马耳他联合协调委员会(
Joint Co-ordination Board
,简称
JCB
)将会在
MDIA
与传统部门职务出现重合时,负责进行协调工作。同时,马耳他作为欧盟的一员,在其境内设立交易所可能还需要满足欧盟反洗钱指令等有关规定。
泰国一直积极地寻求对数字货币和相关产业的监管之道,是世界上最早对数字资产有明确法令的国家之一。
今年六月
,
泰国颁布了《
2018
年数字资产企业法》(
TheRoyal Decree on the Digital Asset Businesses B.E. 2561 2018
),该法律授权泰国证券交易委员会(
The 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
,简称
SEC
)负责数字货币及相关业务的注册、授予牌照等事项。
法案将数字资产业务分为数字资产交易中心、数字资产经纪商、数字资产经销商(其职能与数字资产交易中心相似,但在交易中心外进行交易)、其它业务共四大类。
[4]
法案还规定,交易所等数字资产业务的经营者必须获得牌照,
SEC
建议该牌照应由财政部长授予,且数字资产业务的经营者必须遵守金融机构的共同规则,包括具有可吸收各种风险的充足资金、为客户的资产提供安全保障、提供网络安全、采用
KYC
规则和
AML
保护措施等。
[5]
直布罗陀政府十分支持加密社区的建设和发展,该国证券交易所甚至下设了“直布罗陀区块链交易所”(
Gibraltar Blockchain Exchange
,简称
GBX
)为机构投资者服务。
[6]
直布罗陀于
2017
年
12
月通过了《金融服务条例
2017
(分布式账本技术提供商)》(
Financial Services(
DistributedLedger Technology Providers
) Regulations 2017
),该条例对包括交易所在内的“分布式账本技术提供商”(
Distributed Ledger Technology Providers
)做出了定义:在直布罗陀境内,经营以分布式记账技术为基础的储存或转移价值的业务。
[7]
经营该类业务需向直布罗陀金融服务委员会(
Gibraltar Financial Services Commission
,简称
GFSC
)申请“分布式记账技术供应商许可证”(
DLT Providers
License
)。金融服务委员将会为申请者提供申请指导,并对所申请项目的性质和复杂程度作出评估。
百慕大
[8]
拥不仅有良好的区块链创业环境,也有较为完善的相关法律体系。
2018
年
4
月,百慕大金融管理局(
The Bermuda Monetary Authority
,简称
BMA
)发布了《虚拟货币业务法》(
Virtual Currency Business Act 2018
),该法案明确规定了开设虚拟货币电子交易所属于经营
“
虚拟货币业务
”
(
Virtual Currency Business
),且经营该业务需要向
BMA
申请牌照。
牌照分为
F
类和
M
类两种,两种牌照的持有者均可以从事部分或所有上述的虚拟货币业务。虽然申请者可以自行选择申请的牌照的种类,但是最终颁发何种牌照将由
BMA
决定。
塞舌尔是印度洋中西部的一个群岛国家,对数字货币的态度较为宽松。据“非小号”数据显示,截至目前,共有包括
BitMEX
、火币
Pro
、
JEX
、
K
网在内的
18
家数字货币交易所注册于塞舌尔。
目前,塞舌尔并没有针对数字货币交易所制定专门的法律法规,但如果能获得塞舌尔传统的金融牌照,则能有效减少设立交易所的合规风险。
瑞士对数字货币一直持开放态度,瑞士金融市场监督管理局(
Swiss Financial Market Supervisory Authority
,简称
FINMA
)于
2018
年
2
月份发布了《
ICO
指导方针》
[9]
。该方针第
3.7
条规定,数字货币交易所应受《瑞士反洗钱法案》(
Swiss Anti-Money Laundering Act
,简称
AMLA
)调整。
此外,瑞士公司的纳税要求较高,普遍在
12%
以上。但鉴于各州的税率标准都有所不同,市场参与者可以考虑在税率较低的州设立交易所,例如有
“
加密谷
”
之称的楚格(
ZUG
)。
设立交易所的过程中总会伴随着合规风险,各国对设立数字货币交易所的要求有所不同,政策法规也在实时变化,实践中的情况可能会更加复杂。建议市场参与者先行咨询专业机构,对目标国家的法律环境、税收制度、监管状况进行了解,确保合规的开展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