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质疏松症是一种以骨量低下、骨组织微结构损坏,导致骨脆性增加,易发生骨折为特征的全身性骨病。2001年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将其定义为骨强度下降和骨折风险增加为特征的骨骼疾病。骨质疏松症可发生于任何年龄,但多见于绝经后女性和老年男性。依据病因,骨质疏松症分为原发性和继发性两大类。原发性骨质疏松症包括绝经后骨质疏松症(Ⅰ型)、老年骨质疏松症(Ⅱ型),这是临床上比较常见的类型。还有一种特发性骨质疏松症(青少年型)较为少见。
绝经后骨质疏松症一般发生在女性绝经后,在绝经后的 5~10 年后症状会逐渐表现出来。大多数人在40岁左右,骨量就基本达到最高峰,从此以后就开始逐渐走下坡路,尤其是女性,绝经后由于雌激素水平的迅速下降,骨量会出现断崖式的下降。
老年骨质疏松症一般指进入中老年以后发生的骨质疏松;我国一般把超过60岁以上的人群划归为老年,这种骨质疏松症的特点之一就是骨代谢能力的整体下降,无论是新生骨组织的生成,还是老化骨组织的分解代谢速率,都是较年轻时期明显下降,因此老年性的骨质疏松并不是单纯的缺钙、缺少维生素D等这么简单,单纯补钙补充维生素不能有效阻止疾病的发生与发展。
继发性骨质疏松症指由影响骨代谢的疾病或药物或其他明确病因导致的骨质疏松,例如甲状旁腺激素亢进导致的骨质疏松,以及长期应用糖皮质激素导致的药源性骨质疏松,这样的病人常见于哮喘、慢支以及风湿类疾病患者。另外对于慢性肾炎、肾病综合征等疾病的患者,也会普遍出现。
多数骨质疏松症患者没有明显的临床症状,某些患者可能出现腰背部酸痛,关节不适等轻微的症状。随着骨量丢失、骨微结构破坏、 骨骼力学性能下降及微骨折的出现等,患者可出现腰背疼痛,严重者出现脊柱后凸畸形等异常,甚至有的胸腰椎骨折由于骨质压缩后向椎管内压迫脊髓,出现神经损害等严重后果。
骨质疏松导致的疼痛可表现为腰背疼痛或全身骨痛,夜间或负重活动时加重,有的患者可伴有肌肉痉挛、活动受限等。我们现在看到很多街上走着的严重驼背、身材瘦小的老年人,多半都是由于存在严重骨质疏松症,患者因反复发作多个椎体的压缩性骨折,从而出现身高变矮、驼背畸形等不良后果,不仅可能导致脊髓神经受压,也可能由于脊柱变形后导致心肺功能及腹部脏器功能异常,出现气短、便秘、腹痛、腹胀、食欲减退等不适,因此骨质疏松以及由此出现的骨折一定要早期干预,及早有效治疗。
另外,骨质疏松性骨折的患者往往没有严重的外伤史,骨质疏松性骨折属于脆性骨折,在日常生活中只是遭受到轻微外力时即发生了骨折,这样的外力可以是剧烈咳嗽或者喷嚏,坐马桶或者凳子过快,甚至好多高龄老人只是起床时家属帮忙拉了一把,就发生骨折了。骨折发生的最常见部位为胸、腰椎椎体,另外髋部和肩部腕部也是较为容易受伤的部位。
双膦酸盐类药物是比较早期出现的药物,作为一种抑制骨吸收的药物,其优点是半衰期长,作用持久,长期以来,该药物的发热反应,以及其他的潜在不良反应,限制了很多患者的使用。
另一类就是特立帕肽为代表的骨形成促进剂,作为甲状旁腺激素 衍生物,能够刺激成骨细胞活性,促进骨形成。以往认为其使用一般不宜超过2年,但目前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已取消该药的疗程限制。但在我国,特立帕肽的使用时间仍不宜超过2年。暂时还没有取消。特立帕肽半衰期短,需要每天进行皮下注射,也限制了用药人群,另外停药后应序贯使用骨吸收抑制剂继续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