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件事到了非说不可的地步了。
这件事我们并不陌生。
大年初二,市民秦女士带着母亲和孩子去电影院看电影,出来后被两个素不相识的人冲上来打得鼻青脸肿。
据秦女士回忆,“她们先是骂了几句脏话,然后把我推倒在地上,拿起一个铝制的保温杯劈头盖脸地就朝我脸上打过来。”
而为什么被打,就因为“观影途中秦女士
曾两次
拿出手机拍照,且没有关闪光灯,每次拍照时前面坐着的两名女子都回了头”。
当然,任何人的口供一定偏向于他们自己。
这不,“影厅工作人员和秦女士的女儿交流后了解到,
秦女士和打人者曾在影厅内有过口角。
”
Sir在此无意纠结谁先动手或谁先骂娘,就这种
因不遵守观影秩序而被打
的事件,坦白讲,在我们这几乎每月一次,比大姨妈还准时。
前不久,《豆瓣》不就出现一篇爆帖。
来龙去脉如下
:
看不清楚不要紧,Sir给你们提炼一下要点:
俩姑娘看电影说话,被隔壁男子大声警告。姑娘没道歉,反怼“关你什么事”,双方产生言语冲突,男子提拳就打。
而围观群众,“没有一个帮我们的,都让我们出去解决”。
姑娘和朋友被打后,回来郁闷发帖,没想到更郁闷的还在后头——
大量网友批评楼主:
谁让你在电影院讲话,被打活该
。
“第一阵地”豆瓣评论:
被转帖到百度贴吧后评论:
看着好解气,活该被打
虎扑评论:
说实话,这男的干了我不敢干的事情
微博评论……
打人是不对的,我建议直接枪毙
面对这些不善的评论,楼主也“抗争”过:
看了大家的回复,基本都在说我们错先不该观影讲话影响别人。
我以后看电影不会讲话了。
很多人都说声音是有多大周围才会这么冷漠,这个我也没有办法证明自己声音小还是大,开场才10分钟我们就被打,这么一说
你们肯定觉得我们是喊着讲话所以开场10分钟就被打了吧,哎,是活该
。
他打人我已经报警,警察来了他还狡辩说只是推我一下,我说我嘴唇都出血了你只是推我一下?
我朋友被打的验伤结果视力下降,这事没完。
而今天再打开这则帖子,楼主已经删除所有内容,并注销豆瓣账号。
如今帖子的标题只剩四个字:
你们赢了
谁赢了呢?
楼主,显然不是。
打人者,当然也不是——姑娘已经报警,他极有可能面临下至医药赔偿,上至行政拘留的惩罚。
那是观众吗?
Sir以为,不是。
坦白讲,Sir跟绝大多数一样,都曾在电影院被骚扰。
聊天还算好。
拿脚蹬前排椅背;
大声接电话
;
出声打啵,左右乱摸
……
对于Sir这种看电影必须灯全黑、耳机音量最大的强迫症而言,种种“额外的”视听体验,都是恨之入骨的干扰。
但,仅仅因为别人破坏了你的观影体验,你就有理由对他(她)拳脚相向吗?
在电影院交谈,妨碍其他人观影,是违反了公共秩序。
那么打人,乃至杀人难道无害?
这其中孰轻孰重,只要是心智健全的人,就不会错判。
再进一步,即使刨除后果,种种打打杀杀,或支持打打杀杀的言论,除了私自泄愤外,能杜绝种种不文明观影行为吗?
被侵害的人反而成为迫害者,这样的悲剧,我们见得还少?
在此,Sir不得重提一部“禁片”,贾樟柯的
《天注定》
。
它把镜头对准了盘旋在社会上空的那一股暴戾之气,同时也展示了在法律失效的情况下,受害者和加害者是如何互相伤害。
大海是个穷屌丝,他不满家里乃至村里的土地被低价征收——
于是,他面对面
跟
煤老板要求分红,被狠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