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优化奉贤区营商环境,助推企业高质量发展,鼓励和支持本区单位积极参与和有效开展标准化工作,根据《奉贤区促进质量和标准化发展专项奖励办法》(奉市监规〔2023〕1号)相关规定,
现开展2024年度奉贤区标
准化成果奖励申报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申报资质
在奉贤区依法登记注册且税收属地征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符合区域产业发展导向,经济效益良好;社会信誉良好,2年内无行政处罚等不良记录;党政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等原则上不享受政策。
二、申报要求
(一)承担、参与标准制定项目
1、申报项目应为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批准发布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团体标准,并于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备案。
2、团体标准的发布单位应为注册在上海市的学会、协会、产业技术联盟等社会团体,团体标准的参标单位须在标准起草单位中排名前三。
3、同一标准由奉贤区多家单位共同参与制定的,由排名靠前的单位申报(排名靠前单位承诺放弃的,排名靠后单位方可申报)。
4、住建、食品安全等领域的国家标准是由行业主管部门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批准发布的,不属于本项目申报范围。
(二)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
1、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批准实施的国家级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由上海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实施的市级标准化试点项目。
2、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应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通过验收。
(三)上海标准
获评2023年“上海标准”的单位。
(四)标准化组织
新承担国际标准化组织技术委员会(TC)秘书处、分技术委员会(SC)秘书处和工作组(WG)单位;新承担国家标准化组织技术委员会(TC)秘书处、分技术委员会(SC)秘书处和工作组(WG)单位;新承担上海市标准化组织技术委员会(TC)秘书处单位。
(五)标准创新贡献奖
首次获得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项目奖的组织;首次获得上海市标准创新贡献奖项目奖的组织。
(六)标准创新型企业
首次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商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标准创新型企业(高级)的单位;首次被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商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标准创新型企业(中级)的单位。
在满足上述政策支持条件的同时,同一单位不得因同一事项重复享受本区其他资助政策,若符合本区其他政策,按照就高原则给予支持。
三、申报材料
(一)基本材料
1、《2024年奉贤区标准化成果奖励申报表》(见附件);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单位信用报告(由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中心提供的《法人公共信用信息表》,各单位可登陆“信用中国(上海)”首页(网址:credit.fgw.sh.gov.cn)—信用服务—选择“法人在线查询”或“法人现场查询”)。
4、企业纳税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2023年度纳税总额及无涉税不良记录的证明(加盖公章)。
(二)证实性材料
1、承担、参与标准制定项目:正式标准文本;国际标准另需提供标准文本、编制说明、立项材料等材料的中文译文,标准起草人与项目申请单位的在职情况说明并加盖单位公章;行业标准、地方标准需提供在国标委已备案的证明材料。
2、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提供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或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示范试点项目批准实施文件、验收材料(专家验收意见、验收证书)复印件。
3、上海标准
获评2023年“上海标准”标识证书复印件。
4、标准化组织
关于组建标准化技术组织的批文(复印件)、2023年度标准化技术组织秘书处工作总结。
5、标准创新贡献奖
主管部门发布的表彰文件及获奖名单。
6、标准创新型企业
标准创新型企业认定证书复印件。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方式
申报采取网上申报+书面受理方式。
1、网上申报
登录“奉贤区产业发展扶持政策申报服务平台”(http://fxcy.67156715.com)注册,首页或搜索找到“标准化成果奖励”申报入口,填写基本信息,“项目建设内容”中填写申报关键信息:申报类别、标准编号、标准名称等。在附件中上传申报表及证实性材料的电子版或pdf扫描件,有多个文件的以压缩包形式上传。
2、书面受理
书面材料一份,按顺序装订成册,盖章后向所属镇、开发区(开发公司)、街道等经济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主管部门确认盖章后送至奉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和标准化科。
(二)受理时间
1、网上填报:2024年3月25日9:00—5月20日17:00。
2、书面受理:2024年3月25日9:00—5月31日17:00。
五、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