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工作推进到哪里,司法服务保障就跟进到哪里。一年来,全省法院紧扣自贸港建设大局,服务保障新质生产力发展、高水平对外开放、营商环境建设等,以高质量司法服务自贸港高质量发展。
“我们紧盯市场主体司法需求,出台助力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意见。”戴军告诉记者,海南法院通过活封活扣、执行和解为3587家企业纾困解难,执结申请执行人为企业的案件14728件,执行到位金额56.16亿元。
办理破产是衡量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指标之一。海南省高院与省营商环境建设厅共建企业破产信息一键核查平台,健全破产审判机制,审结破产和强制清算案件146件,清理债务387.43亿元,盘活资产249.67亿元。强化“执转破”工作,推动海口家乐福公司等“执行不能”企业进入破产程序,促进市场主体有序出清。
戴军表示,全省法院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制定外国法律查明工作指引,初步建成域外法查明数据库。参与海南自贸港法务区建设,成立国际商事纠纷解决中心,优化涉外案件管辖和资源配置,打造国际商事争端解决优选地。
2024年,海南省高院出台服务保障新质生产力发展工作意见,优化司法举措,审结知识产权案件5110件。审结太阳能海水淡化技术开发合同纠纷案等技术类案件744件。发布《地理标志司法保护问答》和典型案例,促推热带特色高效农业发展。
为服务美丽海南建设,海南法院实行以自然保护地、海洋为重点的跨行政区域集中管辖,初步形成海南特色环资审判布局。审结全国首例由省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的涉国家公园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司法确认案。助力海洋强省建设,深化海事审判“三合一”改革,审结海事海商案件728件。
海南法院深化府院联动,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行政争议调处中心建设,合力破解行政诉讼案件“两高一低”问题取得明显成效。
“两年来,海南省高院先后开展‘审判执行质效提升年’‘审判管理强化年’专项行动,一体推进案件管理、审判监督、全员绩效考核、司法作风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等工作,创新案件评查与审判责任追究衔接机制,将评案与考人、治院贯通起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海南法院走深走实。”戴军说。
风险防控和安全保障是事关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成败得失的最关键变量。一年来,全省法院全力抓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工作,以司法护航自贸港建设行稳致远。
“海南法院坚决树牢总体国家安全观,把捍卫国家政治安全摆在首位,严惩各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坚决防范化解各类政治及意识形态领域风险,坚定维护国家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意识形态安全。”“我们围绕‘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向省委、省政府提出‘烂尾楼’分类处置建议,妥善审理国信龙沐湾重整案等案件,着力化解房地产领域风险。”戴军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