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含中国港澳台地区居民);
2.198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3.具有博士学位,或即将取得博士学位。
特别说明:须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二)招收名额
项目博士后若干名。
(三)专业要求
工商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以上专业具体的研究方向需与国有企业相关,博士期间开展过相关方向的研究
(四)相关要求
1.项目名称(请从以下项目中选择其一)
(1)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的学理化阐释
(2)国有企业的基础理论研究
(3)国有企业发展新质生产力的理论研究
(4)基于国有企业发展史的国有企业发展规律研究
(5)国有企业使命驱动创新的机制研究
(6)国有企业建设世界一流企业的动态能力研究
(7)数字经济背景下国有企业战略管理创新研究
(8)国有资本控股公司治理基础理论研究
(9)国有企业中高层管理者中长期激励的理论研究
(10)国有企业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研究
2.招收安排
申请人应具有较好的学术背景,已具有一定学术成果发表或有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等研究经历。
3.培养方式
培养和使用相结合,重在使用。发挥博士后制度“项目+人才+名师”的组合优势,招收博士后作为学术助手,快速组建跨学科学术团队,补充科研团队力量,完成工作站科研攻关任务。
4.支持保障
博士后在站期间,每年享受原则上不低于30万元的薪酬待遇(包含各类人才补贴)。同时工作站将积极协助博士后申报各类科研项目,并在办公和生活等方面提供多项优厚保障。符合条件的博士后可申请我院人才公寓,由院行政管理部门视当年度公寓使用情况统筹安排。
5.在站期限
在站时间一般为两年,签订博士后培养协议,依照协议约定开展研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