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北京瘦马。法律读库投稿邮箱:[email protected]。
1、
这年头做法官不易,说出来外行人根本不信。
我个人5月份统计未结案230件,辛苦到年底,开庭、陪庭、外调、调解、合议、写判决,结案180件名列前茅,年底一看未结案马上300了,整个人的心情都昏暗了。
工作之余还要带两个实习生——一个北大的,一个政法的,都是研究生。
那天正好手头有个案子,有点争议。案件是一个公司抄袭了另一公司的广告语,类似大家都知道“海尔——真诚到永远”是海尔的广告语,那么格力突然说“格力——真诚到永远”构不构成侵权。
倆实习生有分歧,一个认为侵权,一个认为不侵权。问我什么意见,我说没意见都有道理。只是觉得现在做法官好难,你认了侵权,认为不侵权的人会骂你,判了不侵权,认为侵权的人会骂你。
现在人人都强调批评的权利,但是他们从来没有想过,法律留给法官的选择其实很少,通常只有是和否,对和错。而有些人,他们其实根本不懂什么法律与判决,只是为了批评而批评。比如你理性判决,他会说你没有温情,你温情判决,他又会说你不够理性。
这让我想起郭德纲的一个笑话,黑社会的老大要打刚入行的小弟,理由只有一个你为什么不戴帽子。小弟戴了帽子,还是挨打,理由是谁让你戴的帽子。
实习生笑问我,怎么应对。我说,法官不枉法,对的起良心就行了。
2、
网上最诗意判决的出现,我也看到了。
由于我办过普民案子,有同事还过来问我什么意见。我说法官主观是好意,但写的不好,一是太肤浅,读起来像高中生硬着头皮写的作文。二是没有把握好度,判决可以抒情,但是要有法、有据,诗意判决就显得过于抒情,过犹不及。
可是我心里还是不确定会引起有什么效果。
普民的案子,尤其离婚的案子,法官通常没有多少选择。不信去网上搜搜,都是那么几句话。尤其是法官看到第一次起诉离婚的案子,基本都认为是最简单的案子,一看没有法定离婚事由,肯定大喜过望,懒得写一句废话,直接套上模板“当事人感情尚未破裂......驳回起诉”,然后等半年再说了。
这么做很简单,一是简单节约时间。二是全是套话,不会犯错。长期以来,离婚的案子都是这样。言多必失,是祖传的金科玉律,也是血的教训。
诗意的判决没有套模板,它没有选择简单安全的路子,反而抒发了自己的感情,可以说是一条相对危险的选择。
我觉得这很好,证明法官在大量机械重复的案件中,还留有个人的感情。最起码她带着感情认真办案,诗意判决的出现也必然是这个案件的特殊案情,触动了他内心深处柔软的地方。她不放心,写下了一段诗意的话。
如果这种行为受到过度的指责,我想在文书全部公开的情况下,法官会自动回避风险,退回到套话与模板中去。裁判文书公开,或许变成重复公开几个模板就够了。
3、
法官为什么这么做?很多人不理解。
我们如果留意就会发现,诗意的判决都有两个共性:一是主笔的都是年轻法官,二是判决都出现在婚姻家庭纠纷中。
之所以如此,一是因为年轻法官本身有创造力,不愿意墨守成规,想在判决中表达自己的意见。二是法官也是人,有的案件确实触动他们内心深处,感情是自然的流露。三则是我们往往忽略的,婚姻家庭纠纷中,法律的局限性。
法律可以划分财产、可以判决离婚、可以决定孩子的抚养。但是法律无法抚平人内心的伤痕,法官工作温柔一点、细致一点,或者判决中的温情流露,可以起到安慰与抚平的作用,哪怕只有一点点!这是没办过婚姻家庭纠纷的人,永远无法体会到的。
我也写过类似诗意的判决,在一个案件中夫妻双方离婚,都抢着要孩子,在法庭显摆自己有钱条件好,甚至不惜撒谎对对方进行人身攻击,抢夺孩子。
我判了案子,也写了类似的话,我说双方都希望抚养孩子是好的,但是爱孩子要以孩子的利益为出发点,不能为了自己的利益,以错误的方式爱孩子。希望他们在判决后,再因为抚养问题产生纠纷时,能真正从孩子的利益出发,妥善处理,不要给孩心理留下伤痕。
作为年轻的法官,我深深的体会过这种感受,尤其在婚姻纠纷中,法律是非常局限的,理性也不是万能的。很多人来离婚,不仅仅是为了离婚,更是为了出心里的怨气。我自己常被自己的案子困扰,被当事人的痛苦困扰,如果说几句客气的话,打几个电话,写几句诗能安慰他们,我都会去做。
4、
所以,诗意的判决,过于诗意固然不好。
但是比起那些一无所知,又偏离方向吹毛求疵的批评,我觉得好太多了。
至少还有个法官,用心办过一个小案子,并被案情感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