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于2017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通过本微信订阅号发布的观点和信息仅供海通证券的专业投资者参考,完整的投资观点应以海通证券研究所发布的完整报告为准。若您并非海通证券客户中的专业投资者,为控制投资风险,请取消订阅、接收或使用本订阅号中的任何信息。本订阅号难以设置访问权限,若给您造成不便,敬请谅解。我司不会因为关注、收到或阅读本订阅号推送内容而视相关人员为客户;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事件:
9
月
18
日,国家药监局官网发布了《晚期非小细胞肺癌临床试验终点技术指导原则》,旨在指导非小细胞肺癌(
NSCLC
)药物临床试验设计和终点选择。
我们认为该原则规范了
NSCLC
临床试验设计,为创新药研发制定明确标准,有利于创新药行业健康成长:
定量规定主要终点获益标准。
指导原则规定了当前衡量总生存期(
OS
)、无进展生存期(
PFS
)、客观缓解率(
ORR
)获益的标准:
OS
:转移性肺鳞癌中
2.5
月以上获益、非鳞癌中
3.25
月以上获益被认为具显著临床价值,目标
HR
点估计值通常不高于
0.80
;
PFS
:
OS
的替代终点。晚期一线
NSCLC
中,肺鳞癌
3
月以上、非鳞癌
4
月以上
PFS
获益具有显著的临床价值,目标
HR
点估计值通常不高于
0.70
;
ORR
:
95%
的置信区间下限需达到预设目标值,并兼顾足够的缓解持续时间。
免疫检查点抑制剂
NSCLC
一线治疗关注
OS
获益评价。
指导原则推荐在一线
NSCLC
治疗中将
OS
和
PFS
作为共同主要终点,或将
OS
作为唯一主要终点。免疫检查点抑制剂的疗效普遍具有延滞拖尾效应,因此不建议对主要终点在过少事件数(如不足计划
OS
事件数
50%
)时开展期中分析。
难治疾病突破新药可开展单臂试验获有条件批准。
在难治的疾病背景下观察到新药具有突破性疗效时,新药申请人可与监管机构沟通,考虑采用替代终点(如
ORR
)的单臂试验(
SAT
)作为支持有条件批准的关键注册研究,并通过后续确证性随机对照试验获得完全批准。试验需与监管机构共同确定预设
ORR
值,关注持续缓解时间。
建议关注国产肺癌创新药行业
:恒瑞医药、贝达药业、翰森制药等。
风险提示:
政策执行不达预期风险,创新药研发风险。
|
-- 欢迎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