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城市新建街区、商区、社区、学区和村镇文化设施规划布局中,为实体书店预留经营场所(达到8万人的居住小区,预留不少于200平方米的书店面积),保障相关基础设施到位;在城市建设过程中,为了公共利益需征收、拆除国有土地上房屋,或改建出版物发行网点门店的,应当就近、定额还建;鼓励房地产企业、综合性商业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为实体书店提供免租金或低租金的经营场所。
对符合相关规定的优秀实体书店,由市文化专项资金给予支持;各区可按照本区实体书店发展实际需要,给予财政支持。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图书批发、零售环节免征增值税等优惠政策。银行业金融机构应针对发行行业特点和风险特征,实施差别化定价,确定合理的贷款期限和还款方式,创新抵押担保方式,加大对中小微、专精特书店的融资支持。
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简政放权,切实落实单位和个人开办实体书店“先照后证(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改革要求,降低准入门槛,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开办书店。对实体书店开展其他经营业务的,提供便利的工商登记注册服务。
对符合条件的发行人员按规定标准给予培训补贴;支持举办市级出版物优秀发行人员评选、专业人才培训交流等工作,提升从业人员营销管理和专业服务水平;支持发行行业与高校和科研机构加强合作,打造产学研基地,培养适应行业发展需求的复合型高级人才;支持行业协会进一步完善出版发行专业人才、特定岗位培训。
加强对上海高校校园书店的整体规划,支持高校对校园书店给予场地和租金等方面的减免优惠;将校园书店特别是高校实体书店纳入“文教结合”支持范围,实行分类支持、分类促进,由市教委和市新闻出版局给予资金扶持。
可在有条件的社区文化中心设置一定空间,开展出版物发行和阅读推广活动。
加大“扫黄打非”和出版物市场监管力度,加强对各类出版物发行企业、出版物批发市场、实体书店、网络书店等的执法检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坚决打击侵权盗版、制售非法出版物等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完善实体书店诚信体系建设,利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及时对违规企业信息进行公示。规范出版物市场秩序,完善出版物市场价格管理机制,打击恶意打折、资质缺失等无序竞争行为,为实体书店发展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