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汉代“过秦”思想的历史局限
王绍东
内蒙古大学历史与旅游文化学院
【原刊于《史学史研究》2009年第3期】
摘 要:
汉代史论家的“过秦”思潮,曾经对巩固汉朝的统治起过积极作用,但也存在着历史局限,一是“重其亡而忽其兴”,对秦朝的兴盛过程与历史地位研究不够,重视不足,不利于对秦朝历史的全面认识和客观评价。二是“扬道德而非法治”,对秦朝的法治主义全盘否定,对道德因素在治理国家中的作用无限拔高,既制约了汉代政治制度的建设与完善,也弱化了中国古代国家治理中的法制意识。三是“笃于义而薄于利”,对秦功利主义价值观的过度批判,限制了古代社会对个人利益的追求与个性特点的发展。
关键词:
汉代;史论家;过秦;历史局限
秦朝遽兴暴亡,汉王朝建立后,面临着如何巩固政权的问题,当高祖刘邦还陶醉在布衣天子、美梦成真的胜利喜悦时,陆贾就提出了“居马上得之,宁可以马上治之乎”的问题,认为只有认真总结秦朝速亡的历史教训,才能找到汉王朝长治久安之路。此后张释之、贾山、贾谊、晁错、主父偃、严安、伍被、董仲舒、刘安、司马迁等一批政论家、思想家都发表过“过秦”的言论。他们“言治乱之道,借秦为喻”,根据时代要求和社会需要,深刻反思历史教训,由此而向君主发出居安思危的警钟,并对汉代社会急待解决的问题和政治治理中的弊端阐发自己的见解和主张,这对汉朝调整统治政策、巩固政权和发展国力起到了重要作用。对于汉代“过秦”思潮的发展历程与重要影响,学者们已多有著述加以研究。然而,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有利弊两端,汉代“过秦”思潮除了其积极作用外,也存在着矫枉过正的负面效应,对中国历史的发展产生了消极影响,这是学者鲜有论及的。本文试对此加以探讨,不妥之处尚请方家指正。
笔者以为,汉代“过秦”思潮的历史局限,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秦朝吞并六国,一统天下,建立了强大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封建王朝,但是,秦始皇曾经希望“朕为始皇帝。后世以计数,二世、三世至于万世,传之无穷”的这个秦王朝,到秦二世就分崩离析了。从统一到灭亡,秦朝仅仅存在了15年。在中国历史的长河中,秦朝就如同一颗耀眼的流星,曾经在天空中光芒四射。就在人们为它瞠目结舌之时,它却匆匆逝去。为什么秦朝其兴也暴,其亡也速?亲身经历过秦朝从建立到灭亡过程的汉初思想家,对此进行了一系列反思,特别是对秦朝速亡的原因进行了全面而深刻的分析。
其一、重刑罚而轻道德。秦始皇“别黑白而定一尊”,执着于倡导绝对君权的法家学说,“事皆决于法,刻削毋仁恩和义。”汉人在总结秦朝的教训时,自然把批判的眼光放在了法家文化的缺陷上。“秦任刑法不变,足灭赵氏”,成为汉代“过秦”思想的共识。其二、骄奢淫逸与赋敛无度。秦朝横征暴敛,滥用民力,造成了深刻的社会矛盾,汉代的思想家认识到了这一点,“至于始皇……竭天下之资财以奉其政,犹未足以澹其欲也。” “二世皇帝,势为天子,富有天下。人迹所至,舟楫所通,莫不为郡县。然纵耳目之欲,穷侈糜之变,不顾百姓之饥寒穷匮也。”其三、焚书坑儒而钳制思想。贾谊指出:“秦俗多忌讳之禁,忠言未卒于口而身为戮没矣。故使天下之士,倾耳而听,重足而立,钳口而不言。是以三主失道,忠臣不敢谏,智士不敢谋,天下已乱,奸不上闻,岂不哀哉!”董仲舒则认为,秦朝“重禁文学,不得挟书,弃捐礼谊而恶闻之,其心欲尽灭先王之道,而颛为自恣苟简之治,故立为天子十四岁而国破亡矣。”其四、杀贤才而用奸臣。陆贾说:“秦以刑罚为巢,固有覆巢破卵之患;以李斯、赵高为杖,固有倾仆跌伤之祸。”贾山认为:“秦皇帝居灭绝之中而不自知者何也?天下莫敢眚也。其所以莫敢告者何也?亡养老之义,亡辅弼之臣,亡进谏之士,纵恣行诛,退诽谤之人,杀直谏之士,是以道谀偷合苟容,比其德而贤于尧舜,课其功则贤于汤武,天下已溃而莫之告也。”其五、兴兵甲而征徭戍。汉代在“过秦”的反思中,反复指出,秦朝崇尚武力,敌视和轻视少数民族,不惜代价地北击匈奴,南攻吴越,加速了其灭亡步伐。主父偃认为:“当是时,秦祸北构于胡,南挂于越,宿兵无用之地,进而不得退。行十余年,丁男被甲,丁女转输,苦不聊生,自经于道树,死者相望。及秦皇帝崩,天下大叛。"晁错指出:“臣闻秦时北攻胡貉,筑塞河上,南攻杨粤,置戍卒焉。其起兵而攻胡粤者,非以卫边地救民死也,贪戾而欲广大也,故功未立而天下乱。”
然而秦朝从发展、兴盛到灭亡是一个历史的过程,它不仅有短命而亡的教训,也有迅速崛起的历程、统一六国的辉煌和独创体制的贡献。对于这些,汉代的思想家和史学家则研究不够,认识不足。
与中原各国相比,秦国原来十分落后,发展的也比较晚,“秦始小国僻远,诸夏摈之,比于戎翟。”就是这样一个西陲小国,在商鞅变法之后,却以迅猛的态势发展起来,到秦始皇时期,“振长策而御宇内,吞二周而亡诸侯,履至尊而制六合。”灭掉六国,完成了天下一统的大业。对于秦朝迅速兴盛的原因,汉代思想家和史学家也作过一些分析。
贾谊认为,秦国统一天下顺应了历史发展的趋势和人民的愿望,“秦并海内,兼诸侯,南面称帝,以养四海,天下之士斐然乡风,若是者何也?曰:近古之无王者久矣。周室卑微,五霸既殁,令不行于天下,是以诸侯力政,强侵弱,众暴寡,兵革不休,士民罢敝。今秦南面而王天下,是上有天子也。既元元之民冀得安其性命,莫不虚心而仰上。”秦国的兴盛是从商鞅变法开始的,“秦孝公据
函之固,拥雍州之地,君臣固守而窥周室,有席卷天下,包举宇内,囊括四海之意,并吞八荒之心。当是时也,商君佐之,内立法度,务耕织,修守战之备,外连衡而斗诸侯,于是秦人拱手而取西河之外。”晁错则总结到:“臣闻秦始并天下之时,其主不及三王,而臣不及其佐,然功力不迟者,何也?地形便,山川利,财用足,民利战。”并与六国进行了对比,“其所与并者六国,六国者,臣主皆不肖,谋不辑,民不用,故当此之时,秦最富强。夫国富强而邻国乱者,帝王之资也,故秦能兼六国,立为天子。”
贾谊将秦朝的兴盛总结为人心思定和商鞅变法,晁错尽管从四个方面归结了秦朝建立帝王之业的原因,但却没有展开论述,也没有具体分析六国衰败的原因。与他们对秦亡因素的分析相比,显得过于笼统概括。汉代其他史论家对秦朝兴盛的问题有的未作分析,有的分析的比较简单。首开“过秦”先声的陆贾提出“逆取顺守”的问题,把秦取天下归结为一个“逆”字,强调了暴力在秦取天下中的作用。司马迁也认为:“秦取天下多暴”。贾山说:“秦以熊罴之力,虎狼之心,蚕食诸侯,并吞海内,而不笃礼义。”班固则指出:“秦据势胜之地,骋狙诈之兵,蚕食诸侯,一切取胜。”从总体上看,汉代的史论家在分析秦朝统一天下的原因时,多采取了简单化和表面化的处理方式。认为秦朝的兴盛是由于占据了有利的地势,凭借着强大的军事力量和残暴的屠杀政策。而对秦在发展历程中制定政策的时代适应性、文化传统的特殊性、任用贤才的开放性、战略决策的合理性、君臣雄才大略与戮力一心等促进统一的各种因素则没能展开论述。他们对秦朝的统一多采取了敌视与否定的态度,分析其取胜的原因时也多是用“逆”、“暴”、“虎狼”、“狙诈”等贬义词。这样的分析无疑不利于对秦朝历史的全面认识,不利于对秦朝统一原因的深入系统总结,不利于探索历史发展的规律。
与此相对应的是,汉代的史论家对秦朝的历史地位没能给予充分的认识与肯定,对秦朝统一的功绩赞赏不足,评价不够。董仲舒以三统循环说代替了五德相克说,认为夏为黑统,商为白统,周为赤统,继周者当为黑统。刘邦即是以黑统直接继周的,从而把秦的正统地位给抹掉了。汉代后期,儒学家们以五德相生的理论代替了五德相克的理论,从而在五行系统内部将君权的基础从相克之力转移到生养之德上来,这样就排除了以霸道为治的朝代的历史合法性。东汉的史学家班固认为,东汉直接承继西汉而起,秦朝与新莽都不符天命,只是“非命之运”、“余分闰位”。《秦始皇本纪》后附班固《典引》曰:“周历已终,仁不代母,秦值其位。”《索隐》言:“秦值其闰位,德在木火之间。”《汉书·郊祀志》亦言:“昔共工氏以水德间于木火,与秦同运,非其次序,故皆不永。”共工氏与秦都非正统王朝,更是直接将秦从五德循环中排除出去,显然是不承认秦作为一个独立朝代而存在,否认了它的历史合理性。尽管班固的学说是为宣扬封建正统史观、巩固东汉统治服务的,但他的这种观点,也是汉代长期轻视秦朝应有的历史地位的一种理论发展。对此,司马迁曾经有过评论:“秦取天下多暴,然世异变,成功大。……学者牵于所闻,见秦在帝位日浅,不察其终始,因举而笑之,不敢道,此与以耳食无异。悲夫!”作为一个伟大的史学家,司马迁的认识是深刻的,汉代对秦朝的认识,“不察其终始”,主要缺陷在于没有察其“始”上,也就是对秦朝兴盛的因素研究不够,而对秦朝的历史地位“不敢道”,也成为汉代史家论秦的共性。
自商鞅变法以来,秦以法家理论为指导思想,厉行法治,依法治国,统一全国后,把韩非“以法为教”、“以吏为师”的理论付诸实践,以严刑酷法统治人民,以暴力控制思想文化,焚书坑儒,乱政虐刑。到二世皇帝时,更是把法家学说发展为“督责之术",使法家学说的负面效应发展到极至。汉初的史论家对秦朝残酷的统治记忆犹新,痛恨之至,在“过秦”思潮中,无一例外地把矛头指向了法家思想、法家理论和秦朝繁法严刑的统治政策。同时反秦道而行之,强调道德在治理国家中的根本作用。
陆贾强调,以法家思想为治国的指导思想是秦朝统治迅速覆亡的根本,“齐桓公尚德以霸,秦二世尚刑以亡,故虐行则怨积,德布则功兴。” “秦以刑法为巢,故有覆巢破卵之患。” “秦非不欲为治,然失之者,乃举措暴众而用刑太极故也。”贾谊更是从不同角度论述了秦朝厉行法治的危害:“秦王置天下于法令刑罚,德泽亡一有,而怨毒盈于世,下憎恨之如仇雠,祸几及身,子孙诛绝,此天下之所共见也。” “故秦之盛也,繁法严刑而天下振;及其衰也,百姓怨望而海内畔矣。” “繁刑严诛,吏治刻深,赏罚不当,赋敛无度,天下多事,吏弗能纪,百姓困穷而主弗收恤。然后奸伪并起,而上下相遁。蒙罪者众。刑戮相望于道,而天下苦之。”董仲舒在《天人三策》中指出:“至秦则不然,师申商之法,行韩非之说,憎帝王之道,以贪狼为俗,非有文德以教训于(天)下也。”
在批评秦朝法治亡国的同时,汉代的史论家也对秦朝轻视道德的做法进行了抨击,认为仁义道德是治理国家的基础。陆贾指出:“君子握道而治,[据]德而行,席仁而坐,杖义而强。”又言:“夫谋事不并仁义者,后必败。”在陆贾看来,“杖圣者帝,杖贤者王,杖仁者霸,杖义者强。”“圣人居高处上,则以仁义为巢;乘危覆倾,则以圣贤为杖。”贾谊从理论的高度分析了秦抛弃礼义廉耻的后果:“《管子》曰:‘礼义廉耻,是为四维;四维不张,国乃灭亡。’……秦灭四维而不张,故君臣乖乱,六亲殃戮,奸人并起,万民离叛,凡十三岁,而社稷为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