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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早上存银行20万元,下午就剩35元!原来银行偷偷干了这事

江南晚报  · 公众号  · 社会  · 2017-05-06 20:34

正文


李先生在某银行办了张银行卡,早上刚存进卡里20万元,下午就被人通过网银转走19.9万多元。银行卡在手,为何钱不翼而飞?李先生将某银行告上法院。一审法院判银行担两成责,李先生不服上诉。二审法院最终认定,李先生未通过银行柜台申请网银业务,某银行擅自通过其他途径为李先生开通网银转账功能导致损失,银行担全责,赔偿李先生全部损失



卡未办网银转账功能
却被他人转走近20万元


2015年12月3日,李先生通过某银行官网申请,在该银行办了一张银行借记卡,并预留了手机号码。此日上午,李先生将20万元存入了该张银行卡。当天下午,李先生到该银行柜台处欲进行支付转账,却被告知卡内余额不足。刚存进20万元,怎么会余额不足?一查,李先生吓了一跳。根据交易记录,当天13时43分39秒,自己这张卡被通过网银转账转出199950元,手续费15元。卡里的余额只剩下35元。


卡明明在自己手里,且在办卡时未开通网银转账功能,但卡内存款,怎么会被通过网银转账几乎“搬空”?李先生选择了报警,但是案件一直未侦破。李先生说,自己并未签约电子渠道,卡内存款被盗刷,银行应全赔并支付相应利息,遂将某银行告上南宁市青秀区法院。


某银行声称,他们有李先生在网银新用户注册示例截屏,能证明李先生已就此卡办理了网银业务;是李先生未妥善保管银行卡信息及密码,他的损失不应由银行承担。


后经查询发现,2015年12月4日13时37分,有人用李先生的银行卡账号开通个人网银及手机电子渠道,并于当天13时43分,通过个人网银将李先生银行卡内存款199950元汇到户名为胡某的银行账户。


对此,李先生认为,目前电子银行提供的交易功能中的网银转账功能,需在柜台签署相关协议开通银行在他没有前往柜台办理相关手续的情况下,开通网银转账功能,使自己银行卡存款被盗刷,银行应担全责。



一审判银行担两成责任
二审改判银行负全责


南宁市青秀区法院一审认为,识别网络转账的真伪,是金融部门为保障储蓄存款安全必须履行的基本义务。因此在网上银行转账交易中,产生的风险应当由银行承担。李先生也存在未妥善保管银行卡信息及密码的情形,据此,青秀区法院一审判决,由银行赔偿李先生20%的损失


李先生不服,上诉到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南宁市中级法院认为,银行作为金融机构,有保障储户银行卡内资金安全及交易安全的义务。李先生银行卡内的存款是通过个人网银转走的。按照规定,储户开通个人网银转账汇款功能,须到银行网点柜面办理相关手续。该案中,银行在李先生未到柜面开通个人网银转账汇款功能的情况下,擅自通过其他途径为李先生开通此项功能,导致李先生名下存款被他人转走,银行存在重大过错,应对李先生存款损失承担全部责任。二审法院终审判决,某银行赔偿李先生存款损失199965元。


你会不会也“被开通”了奇奇怪怪的功能?

 转出去让朋友们都查查!


END


责编:青漠

来源:广西新闻网---当代生活报,图片来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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