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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为什么和业主的关系如此僵?

物业管理资讯平台  · 公众号  · 西藏  · 2017-03-20 21:27

正文

1、业主收房即和物业公司结怨

       前期物业由开发商指定(一般前期物业和开发商是利益共同体),收费由政府部门核准指定(其实是最高限价,可低不可高,但是物业公司一般按最高的收),要想从物业公司那儿,拿房拿钥匙必须先交物业费,业主 “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的愤慨油然而生。


2、“物业公司”的叫法对吗?

      “物业公司”的说法其实是错误的,物业是指“以土地及土地上的建筑物形式存在的不动产。物业既可指单元性的地产,也可指单元性的建筑物。”为什么叫业主,因为是物业的主人。有人说,是物业管理公司,一般领导对下属才能用“管理”这个词,难道物业公司管理“主人的物业”?物业公司到底叫什么?确切的说,应该叫“物业服务公司”,仅仅是服务性行业中的一个企业。不过还是约定俗成的叫物业公司比较顺口些吧。


3、什么服务都没有享受到,除了交钱还是交钱

      着急拿了房子的,可能马上要结婚,要装修房子,好吧,先去物业交“装修押金”吧,可能还有一些搭车收费的项目。我不住、不装修总行了吧!还真的不行,不住不装修还是要交70%的物业费。你们看看,无论什么情况,在装修之前还没有住进去,都得先交物业费,服务没有享受到,交钱还是交钱,心里不平衡啊,业主与物业公司的裂痕进一步加大。而物业公司的立场认为,我在小区干活就得吃饭拿钱,交房前向开发商收费,交房后向业主收费,理所应当。


4、“物业公司”到底是干嘛的?

       现实中,业主不把“物业公司”看作是一个企业,而把它当成居委会、派出所、城管队、求助中心、邮局(代收快递)……而作为一个企业,它既没有行政管理的权利,也没有执法的权限。而且它收费服务的范围,仅限于小区的公共区域,简单的说:服务于业主家里以外的公共区域,反而是业主的家里是不服务的,比如通个下水道啦、换个灯泡啦….但单元楼的下水道总管堵了,那物业公司是必须负责的。有人说不对啊,物业公司还收装修押金啊,这不是管我家里的事情啊,呵呵,其实也是为公共项目,比如敲承重墙,改外立面和窗户(后期高空坠物找不到肇事者,整栋楼业主赔偿),搭阳光房等,但最终也是城管队执法。简单的说,物业公司就是整个小区的保姆,普通的物业公司做3件事:看门、扫地、修灯泡(维修公共区域)。当然这是一种概括不太准确的说法。


5、物业费为什么这么贵?

       沈阳老小区的物业费才几毛钱,现在随便问问哪个新小区都是1.5元以上,真是太黑了!其实新小区的物业费是一个综合性的收费,其中包括的传统意义上的物业费仍只有几毛钱(看门、扫地、修灯泡),但其他新增的收费项目大大超出了业主的预期。比如,电梯的维护、电费、年检等,加上物业公司没有专业资质,转手承包出去后,也抬高了一定费用。高层的水压是不够的,需要设备加压,二次供水也增加了物业成本。其他好像碰到电子科技一类的东西费用就不会低,大量智能化设备的运用维护,到处的摄像头、刷卡门禁、可视门铃、消防报警、烟感等。新小区的绿化也成为一个花钱的重头戏,当然也是区别于安置房、老小区的重要外在特征。更坑爹的是那些消防设施,质量大都差的可以,是吃钱的水老虎,一些物业公司不惜铤而走险,放空消防水,如果看到消防管滴滴答答的漏水,估计马上要消防大检查了,在此鄙视把消防设施当儿戏的有关部门!而且某些人说环卫所是免费拖垃圾的,还包括化粪池的清理,其实是交费的,当然是问物业公司收。一旦物业公司有对小区外经营性项目,优惠政策取消,水电费按照商业性质收取。加上物业公司认定不会收到百分之百的物业费,单价提高变贵,陷入恶性循环。


6、为什么买了车位,交了物业费,还要交车位管理费

       车位管理费确切的说应该叫车位“物业费”,就像买了房子要交物业费,但为什么要另收呢?为了相对公平,可能有的业主一个车位都没有,可能有的业主有2~3个车位,这样当然要区别收费?车位管理费有哪些成本构成呢,一般包括保安的看场费、照明和消防的能耗费、照明等的维修费、场地清扫费、道闸刷卡器等智能维护费……


7、物业公司收支明细为什么不肯公示?

        还是要强调“物业服务公司”是一个企业,服务价格由市场定,一旦价格双方接受,企业将自负盈亏,不得反悔。而物业公司的收支明细,是企业内部的一种管理,是成本控制的手段,甚至就是一种商业机密。比如,你去饭店吃饭,你会问老板:你成本多少,能赚多少钱?到五爱市场去说,老板这鞋子你批发回来多少钱?生活中,我们买东西不会去核实其商品的真实成本,如果认为贵了,要么货比三家,要么拼命还价。而怎么对待物业公司就纠结其具体赚了多少钱呢。不公布收支明细是企业的正确做法,试想如果公司的竞争对手知道了怎么办?如果顾客知道了,拼命讨价还价怎么办,利润空间在哪里?追逐利润是企业唯一的动力,可想而知,公示收支明细既不合情也不合理。当然,业主通过了解物业公司营利方式以增加谈判砝码,然后再货比三家,从市场中选取:在相同的服务质量下(最好有参考的小区),价格最便宜的一家,这才是按市场经济规则办事,才能达到和物业公司共赢的局面。


8、无房不漏,无小区不漏,物业公司为什么不帮我修漏水

       甚至刚造好的房子没装修就漏水了,可以说是小区第一大矛盾,不交物业费,十有八九就是因为漏水。第一时间找谁,当然是物业公司啦,交了物业费当然要找物业,何况是公共区域的范围。可惜的是,没有找对人,问题解决不了,反而和物业公司矛盾激化。房子也是一件商品,当然有保修的期限,漏水问题是房屋质量问题,沈阳职能部门规定规定开发商2年内必须进行保修,由此产生的损失也由开发商赔偿。作为保姆家政型的物业公司,既无财力又无技术去解决,业主找物业,开发商在旁边偷着乐。那2年后怎么办呢,找房屋大修基金,由业委会经过大部分业主同意后,申请取出或者委托物业公司动用基金进行公共区域的“大修”。注意,物业公司是无权私自申请、动用大修基金的。业主只有选择正确的途径、找到正确的对象,才能及时而有效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9、物业不肯租车位,霸占电梯、入口处等广告收入

       车位要一分为二的看,购买具有产权的车位,与开发商签署的是《机动车位购置协议》,协议中约定有产权面积、期限等内容。而以租赁方式“购买”人防车位使用权时,不要听信开发商“能办产权”的承诺。地下室的人防车位产权是全体业主的。占用道路等公共区域划分的车位,也是全体业主的,所以收益理所应当是全体业主的,广告收入也是如此。物业公司只有权利收取车位物业管理费,没有权利出租车位,因为产权要么是开发商的,要么是全体业主的。在理想的状态下,车位和广告收益应该按比例抵扣全体业主的部分物业费。


10、建议小区业主委员会增加职能

      业委会听起来是小区最高权力机构,其实就是一个监督机构,什么管理权都没有。在中国社会的这个大环境下,进业委会的人都是各怀鬼胎,碰到不多的满腔激情的,往往众口难调,没有成就感,反被落的一身责备。比如没有法人资格,业委会必须委托由物业公司向政府主管部门申请自己的大修基金,而法人资格的业委会可以自行保管这笔维修基金,如果需要大修只要业委会同意就可以了。同时在业委会之外,成立监委会,在业委会里没有投票表决权。全体业主的具体资料,不能由物业公司保管,由业委会向开发商、物业公司、政府部门不定期收集后,自行保管。业委会实行独立财政制度,由业委会向全体业主代收物业费,物业公司只和业委会发生业务关系,对物业公司的服务评价,由季度或者年度全体业主大会,进行评价表决,如果大都不满意,立马结账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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