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声明| 本文作者 金融监管研究院外汇部研究员 高莉洁 李燕羽,欢迎个人转发,谢绝媒体、公众号或网站未经授权转载。关注跨境金融监管,干货精彩不断。
最近,各大网站纷纷被“一带一路”的话题刷屏。2013年9月习近平首次提出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倡议。什么是“一带一路”?就是以共商、共建、共享为原则,以和平合作、开放包容、互学互鉴、互利共赢的丝绸之路精神为指引,以打造命运共同体和利益共同体为合作目标。《来源:外交部官网》
在“一带一路”的大力倡导下,构建政治、经济、文化共同体将成为未来的主线。同时可以预见,人民币国际化将与“一带一路”产生密不可分的联系。
从宏观层面看来,建立国际治理机制、建立常设机构、加强与联合国现有机构的合作等等都是推进国策必不可少的关键点。
从微观层面看来,海外旅游、加强留学交流与教育合作也将成为推进“一带一路”进程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旅游、留学交流与教育合作都能够创造当地的就业机会,促进百姓之间的沟通交流,增进国家之间的友情与互信,是与沿线国家协同合作的先头部队。同时,为了使“一带一路”的战略能获得长足的发展,未来会更加关注操作层面的合规性。
不管是旅游还是留学交流所涉及的个人外汇业务的业务量都在逐年攀升。因此,做好个人外汇业务将成为实践“一带一路”目标的基础。下面就让我们跟着韩梅梅、李雷等几个主人翁来具体看看,个人外汇业务当中所涉及的一系列的业务及规范。(是的!全集终于来了╰(*°▽°*)╯)
前言:
随着时代的进步,国民收入水平的不断提升。出国留学、出国旅行、出国探亲已经成为一件稀松平常的事。同样,外国人到中国来留学、买房、结婚生子的情况也屡见不鲜。
个人外汇的业务量逐年攀升,2016年最后一天,外管局官网发布了《就改进个人外汇信息申报管理答记者问》,细化了个人外汇信息申报内容,强调银行对个人购回业务的真实性、合规性审查。下面就让我们以几个虚构的小故事来看一下个人外汇业务当中的那些你知道的和不知道的事。
韩梅梅,S市S中学的一名高三的学生。平时特别喜欢看好莱坞的电影,从《教父》到《爱乐之城》,对于这些经典的影片更是如数家珍。从小到大的愿望就是成为一名导演,未来到美国深造。
经过不懈努力,韩梅梅同学如愿以偿的被美国M州的W大电影专业录取。每年的学费是$48704,住宿费$3296。算上生活费等各种费用,韩同学在国外每年大概要花费$82,000美元左右。
从接到录取通知书的那刻起,韩妈妈马不停蹄的开始为女儿张罗起来。当务之急先要解决的是女儿的学费和生活费。由于金额巨大,这可愁坏了韩妈妈。韩梅梅的干妈王阿姨听说干女儿考上了美国名校,非常为韩梅梅高兴,主动提出资助韩梅梅在美国求学期间的一切费用。王阿姨带着自己的身份证和60多万的储蓄卡来到银行办理购汇,却被告知仅能购汇5万美金,同时,这笔钱不得存入韩梅梅的个人境内账户。
Tips:首先根据《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汇发[2007]1号)第二条,对个人结汇和境内个人购汇实行年度总额管理。年度总额分别为每人每年等值5万美元。王阿姨作为境内个人,仅能享受每年5万美元的购汇额度。
另一方面,通常情况下,国外的录取通知书上会写明学校的收款账户。除非学校为每个学生开了集中代扣学费的个人卡,否则王阿姨不能将超过5万美元的外币直接汇到韩梅梅的个人境外账户上。
同时,国内外汇账户之间的划转,仅限直系亲属,划转时凭双方有效身份证件、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办理。所以王阿姨作为韩梅梅的干妈,也是不可以购汇后转账到韩梅梅的个人境内账户的。
此时的王阿姨有些着急了,韩梅梅出国留学需要8.2万美元。超出的部分怎么办?王阿姨是否可以将剩余的钱转给韩妈妈,由韩妈妈来进行购汇?“上次公司同事老张汇给儿子钱,就是我帮忙的啊!”
Tips:王阿姨可要当心,这样做有“分拆结售汇”的嫌疑,一旦坐实是要上关注名单的,到时候问题就严重了。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个人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外汇局对出借本人额度协助他人规避额度及真实性管理的个人,通过银行以《个人外汇业务风险提示函》予以风险提示。若上述个人再次出现出借本人额度协助他人规避额度及真实性管理的行为,外汇局将其列入“关注名单”管理。
总之,经银行筛选确认后,出借年度总额参与分拆、境内分拆划转资金和购结汇资金的归集个人,或者银行通过人工核查或其他途径确认分拆的个人、外汇局发现办理可疑结售汇交易并经银行核实确认的个人,均应纳入个人结售汇“关注名单”管理。
“关注名单”的关注期限为个人被纳入“关注名单”之日起的当年及之后两年。在关注期限内,银行不得为“关注名单”内的个人办理电子银行结汇和售汇业务;通过柜台为其办理结售汇业务时,应比照超过年度总额的结售汇要求,经常项下须审核真实性材料,资本项下须经必要核准。
不仅意味着两年内不再享有5万美金的个人便利化外汇额度,同时还将受到反洗钱调查。此外还将视情节轻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八条等给予处罚。
王阿姨赶紧解释,“什么?!什么叫分拆?这是个误会啊!我怎么会分拆呢?那可怎么办?我就做过那一次啊!”
Tips:根据《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个人分拆结售汇行为只要具有以下特征,都可能被认定为“蚂蚁搬家”,其中包括:5个以上不同个人同日、隔日或连续多日分别购汇后,将外汇汇给境外同一个人或机构;个人在7日内从同一外汇储蓄账户5次以上(含)提取接近等值1万美元外币现钞;或者5个以上个人同一日内,共同在同一银行网点,每人办理接近等值5000美元现钞结汇。
此外,同一个人将其外汇储蓄账户内存款划转至5个以上直系亲属,直系亲属分别在年度总额内结汇;或者同一个人的5个以上直系亲属分别在年度总额内购汇后,将所购外汇划转至该个人外汇储蓄账户;其他通过多人次、多频次规避限额管理都属于个人分拆结售汇行为。
个人如果被告知列入“关注名单”,需要按照以上规定,先确认自己近两年内是否有上述分拆行为。如果没有,应咨询办理兑换外汇的银行,要求查实自己被纳入关注名单的原因,并就相应事项提交真实性、一致性的相关材料,以证明自身结售汇为年度总额内满足自用需要的行为。如经银行审核确认无误,可从“关注名单”中予以删除。对确因存在违规交易进入“关注名单”的个人,在关注期内如果未再次出现违规交易行为,银行将在关注期满后予以删除。
“原来这么严重啊,以后可再也不做这种事了!”王阿姨心有余悸,“可是韩梅梅这学费该怎么办呢?”
Tips:韩梅梅同学每年的学费、生活费等等,一旦总额超过5万美元就没有办法购汇了吗?事实上,我国对于有真实、合法需求的经常项下购汇都是不予限制的。根据《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汇发[2007]1号)第十二条,境内个人经常项目项下非经营性购汇超过年度总额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有交易额的相关证明材料在银行办理。
也就是说,像韩梅梅这样自费出境留学费用超过5万美元的情况,需要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护照、有效签证、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传真件、网上下载件第二学期后无需提供录取通知书)、学费收据或通知(传真件或网上下载件)或生活费证明”到银行进行购汇。
但需要注意的是:
(一) 购汇后可以直接汇出境外(例如汇至境外学校账户),也可以持汇票、旅行支票、信用卡等携带出境;
(二) 购汇的资金来源仅限于人民币现钞、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的人民币账户内资金。
所以王阿姨无法为韩梅梅同学购这笔钱,而最简单快捷的方式是王阿姨将人民币转给韩梅梅,由她自己购付汇。然而,如果韩梅梅未满16周岁,其购付汇行为则需要监护人代理,那么即使王阿姨将相应的人民币转入韩梅梅的个人境内账户,依然需要韩妈妈携带相关监护证明材料,到柜台办理业务。
当然,韩梅梅也可以使用网上银行、掌上银行或银行网点自助机具,填写《个人购汇申请书》,进行购付汇操作,省去了去银行排队的时间,简单便捷有效。
需要注意的是,在非经营性购汇额度超过年度总额的,包括:境外直系亲属救助、境外就医、境外培训、缴纳国际组织会费等情况的购汇流程,均可参考海外留学。
以境外直系亲属救助为例,直系亲属在境外发生疾病、死亡和意外灾难等情况时,居民个人可以直接在银行办理境外直系亲属救助购汇,办理时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有权部门或公证机构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以及与救助相关的其它证明材料。
个人境外就医需要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护照、有效签证(或签注)、境内医院医生意见证明、境外医院出具的费用证明(传真件也可)。海外培训还需要提供相应的培训邀请函,付费通知等材料;缴纳国际组织会费的,还需提供相应的费用缴纳通知单等进行办理。
作为一名标准的00后,韩梅梅是在互联网时代成长起来的,对手机软件的应用驾轻就熟。在得知可以通过电子银行自助购付汇后,就开始尝试使用电子渠道进行操作了。但是,由于第一次填写不太熟悉,填错了,在这样的情况下韩梅梅同学该如何操作?
Tips:为便利客户及时重新填写《申请书》,开办电子渠道汇款业务的银行,通常会在电子渠道汇款界面中设置 “付汇与购汇申报是否一致”的勾选功能,以及《申请书》重新填写功能。对客户确认付汇与购汇申报不一致的,可通过系统重新填写《申请书》。
小编在这里重申下《个人购汇申请书》中明确的“六不得原则”:
(一) 不得虚假申报个人购汇信息;
(二) 不得提供不实的证明材料;
(三) 不得出借本人便利化额度协助他人购汇;
(四) 不得借用他人便利化额度实施分拆购汇;
(五) 不得用于境外买房、证券投资、购买人寿保险和投资性返还分红类保险等尚未开放的资本项目;
(六) 不得参与洗钱、逃税、地下钱庄交易等违法违规活动。
关于第5条,境内居民个人到境外旅行、商务活动,还有留学等,要购买个人的跨境投保财产保险、人身意外险、疾病保险,等属于正常服务贸易类交易,在外汇管理的政策框架下是允许和支持的,境内居民个人可以购买境外上述保险服务。
但境内个人到境外购买的人寿保险和投资返还分红类保险均属于金融和资本项下的交易,现行的外汇管理政策尚未开放。举个例子来说,假设境内个人已购买境外寿险,该寿险保单下包含一部分健康险险种,即使该个人因病住院医疗本应得到该健康险索赔,也不得将赔款汇入。
目前个人资本项目管理尚未完全开放,除了寿险、投资型保险外,个人境外证券投资、境外购房、向境外慈善机构捐款等项目皆受管制,请勿越界。
虽然个人资金不可以出境直接参与证券投资,但可以通过QDII间接参与境外证券投资。QDII是指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合格投资者是指取得相关部门批准或许可开展境外证券等投资(以下简称境外投资)的境内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保险机构、信托公司等。合格投资者可以自有资金或募集境内机构和个人资金,投资于法规及相关部门允许的境外市场及产品。投资结束后,QDII资金可以汇回境内,并按投资比例等有关规定对参与的境内投资者进行资金分配。
为了省机票钱,韩梅梅同学一直没有回过家。一晃眼,四年过去了。韩妈妈实在是太想念女儿了,于是和韩梅梅约好来参加她的毕业典礼。机票是一早就定好的,可怜天下父母心,想着女儿只身在外,韩妈妈在行李箱里塞了一堆韩梅梅爱吃的东西。想想不放心又去银行换了5000美元的现金。
Tips:韩妈妈作为境内个人,在银行当日提取等值1万美元以下的现金需要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银行办理即可。当然,最好是提前跟银行预约一下,因为网点不一定当天可以一下子拿到这么多现金。
个人提取外币现钞当日累计等值1万美元以下(含)的,可以在银行直接办理;超过上述金额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提钞用途证明等材料,向银行所在地外汇局事前报备。银行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经外汇局签章的《提取外币现钞备案表》为个人办理提取外币现钞手续。
由于韩妈妈听从了银行人员的建议,携带5000美元出境,故而无需申领《携带外汇出境许可证》,省去了不少麻烦。根据目前个人携带外币现钞出境管理规定,携带不超过等值5000美元(含5000美元)的外币现钞出境的,无需证明,海关直接放行;携带等值5000美元以上至1万美元(含1万美元)的,应当向银行申领《携带外汇出境许可证》,出境时,海关凭加盖银行印章的《携带证》验放;若需携带超过等值1万美元的,原则上不允许携带出境,应当向存款银行或购汇银行所在地外汇管理局申领《携带证》,海关凭加盖外汇局印章的《携带证》验放。
需注意,携带证自签发之日起30天内一次使用有效,逾期作废。对出境人员携带汇票、旅行支票等外币支付凭证出境,海关不予管理,因此无需申领《携带外汇出境许可证》。
看完女儿之后,韩妈妈携带未用完的4000美元现钞回国,存入银行账户。
Tips:目前对于个人携带外币现钞入境实行限额申报制管理。携入金额在等值5000美元以下(含)的,无须向海关办理申报;超过等值5000美元的,需向海关办理申报手续。韩妈妈携带4000美元,入境时可自由通行。
个人向外汇储蓄账户存入外币现钞,当日累计等值5000美元以下(含)的,可以在银行直接办理;超过上述金额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经海关签章的《进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或本人原存款银行外币现钞提取单据在银行办理。所幸韩妈妈所携带的外币现金未超过5000美元,可以仅凭身份证到银行办理存款业务。
那么,假设韩妈妈当初取现1万美元,现在存入现钞8000美元时,被要求提供原银行取款单据原件,而韩妈妈早已不慎将原取款单据丢失了怎么办?也不要过于担心,鉴于取款凭证可以在原交易行补制,通常情况下,存款行会要求客户在补制的取款单据上作出“原件已丢失且未用于存款交易”的真实性说明即可。
到美国之后,韩梅梅同学为了不辜负家人的期望更加努力的学习。几年下来小有所成。陆陆续续的参与过多部拿奖电影的制作。此时的韩梅梅已经不需要干妈的资助了。同时,手里也攒了数目不小的一笔钱。忆起干妈当年的恩情,韩同学不禁非常感慨。马上要回国探亲了,韩梅梅想将自己的这笔钱带回国内,一部分还给干妈,一部分补贴家里。资金的总额约为14万美元,初步打算8万美元给干妈,6万美元给妈妈。但令韩梅梅同学为难的是,这么大笔金额携带不便,听说且超出5000美元还要申报,手续较为繁琐,而银行汇款貌似又超过了5万美元的结汇额度。
Tips:按照《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十条的规定,境内个人捐赠款收入结汇超过年度总额的,凭经公证的捐赠协议或合同办理。申报可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一) 收款人为在境内的中国人(居民),付款人为在境外的中国人:根据《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实施细则》第四十六条规定,申报时按照在境外的中国居民的资金来源进行申报,如中国人在境外打工的工资作为捐赠款汇入,应申报在“321000 职工报酬”项下。
(二) 收款人为境内的中国人(居民),付款人为境外的外国人:根据《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实施细则》第四十六条规定,跨境汇入款按照申报主体的资金来源进行申报,应申报在“421010 个人间捐赠及无偿援助”项下。
(三) 收款人为在境内的外国人(非居民),应申报在“822030 境外存入款项/调出”项下。
这笔钱主要是两个用途。一是赠送给曾经帮助过她的干妈,一是补贴家里,都属于第一种,即境外的中国人付款给境内中国人的情况。
对于赠送给干妈的部分超过5万美元时,干妈需要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经公证的捐赠协议或合同去银行办理,但捐赠必须符合国家规定。小编在这里给大家普及下知识点,实际操作中,公证处的公证一般要求双人到场,也就是说,捐赠协议需要回国探亲的韩梅梅和干妈一起,携带双方的身份证明到公证处办理。另一方面,无亲属关系的捐赠协议,有时会要求收款方存在家庭困难、生活艰辛等事实,存在需要接受类似红十字会等慈善组织的救助等情况。或者可能会要求干妈提供当初帮韩梅梅汇款的证明。甚至是公证书上若无法提供“经公证”这三个字时,银行也便不认可其有效性。所以,尽管捐赠方式在理论上是可以行的,然而目前来说,如果直接汇款给干妈8万美元,干妈的接收和结汇手续都异常复杂,所以不建议走这样的流程。
至于补贴家用的赡家款部分,韩妈妈可以携带自己的身份证件,以及与韩梅梅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到银行办理收汇结汇。超过5万美元时,还需提供韩梅梅境外账户的相关收入证明,如银行存款证明、个人收入纳税凭证等。请各位注意,赡家款要求,一定是直系亲属之间,且要求是中青年汇给老年人或者小孩子,而不能是老年人汇赡家款给年轻人,否则不符合逻辑。收款金额上并无具体限制,然而对韩妈妈来说,如果想要将收到超过5万块的赡家款要结汇,一方面需要提供韩梅梅的收入证明,另一方面仍然需要到外管局申报审批。
所以最简单的方法就是,如果韩梅梅还保留着收入来源证明,那么就将14万美元全部汇到自己的个人境内账户,回国探亲之时全部结汇,分别给予妈妈和干妈。可是,过了这么多年,这些都是一笔一笔攒下来的钱,从刚到美国时,韩梅梅去中餐馆打工的小费,到跟着导师做项目的薪水,并不是每一笔都存到银行的,也早就不记得来源了怎么办?韩梅梅可以将5万美元汇到干妈的个人境内账户,5万美元汇到妈妈的个人境内账户,剩下的4万美元汇给自己的个人境内账户,趁着回国探亲,到银行将结汇后等值3万美元的人民币还给干妈,1万美元的人民币给妈妈。
韩梅梅的户口薄是和外公外婆在一起的,韩妈妈和女儿不在同一个户口薄上。那怎么能证明直系亲属关系呢?
Tips:根据《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指能证明直系亲属关系的户口簿、结婚证或街道办事处等政府基层组织或公安部门、公证部门出具的有效亲属关系证明。所以在有了韩梅梅证件的基础上,韩妈妈拿着出生证明等其他银行要求的能够证明直系亲属关系的文件,也是可以办理的。
临近假期,在分别汇给妈妈和自己的个人境内账户5万美元后,韩梅梅却临时接了一个重要的项目,回国探亲计划搁浅,暂时只能待在国外。韩妈妈想要代为办理女儿个人境内账户内5万美元的结汇,这样可以吗?
Tips:代理结汇,要看双方是否属于直系亲属关系以及结汇金额是否超年度总额。如果是年度总额内结汇,只能由本人办理或委托直系亲属(父母、子女、配偶)代为办理,且代办时应分别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的授权书、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如果是超过年度总额的结汇,则可以委托他人代办,除需提供双方有效身份证件、授权书外,还应提供《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例如可能会要求提供韩梅梅的国外收入证明。由于韩梅梅今年未曾在年度总额内结汇过,所以韩妈妈是可以代为办理5万美元的结汇的。
16年汇率不稳定,贬值预期高,韩妈妈并未将自己收到的5万美元全部结汇,而是在账户上放了大半年时间。由于银行网点搬迁,来往不方便,韩妈妈去银行结汇时,打算将该银行账户也注销。然而除去收到的5万美元外,还有些许利息,加起来就超过了年度结汇总额,这样可以操作吗?
Tips:可以办理。尾零结汇、转利息结汇等小于等值100美元(含100美元)的结汇、通过外币代兑点发生的结售汇、外币卡境内消费结汇、境外卡通过自助设备提取人民币现钞及境内卡境外使用购汇还款,均不纳入个人系统管理。需要注意的是,对由个人主动发起的结汇,不论金额大小均应纳入个人系统管理,并根据个人是否提供相关凭证材料选择占用额度或不占用额度录入。
此外,设在国家边境口岸内的特许机构网点办理外币兑换为人民币业务,单笔等值100美元(含)以下的,可不录入个人系统。
项目结束后,韩梅梅回国探亲,被祖国影视圈的大好形势所吸引,决定回国发展,受邀为国外的一家制片公司提供咨询服务。这笔报酬很快入账,但是韩梅梅同学本年度的结汇额度已经用完。
Tips:前面说过我国对于有真实、合法需求的经常项下购汇都是不予限制的。此处韩梅梅同学只需要携带她的身份证、收入证明和雇佣合同到银行办理结汇就可以了。这样的情况同样适用于提供法律、会计和公共服务的收入。
由于韩梅梅同学优异的表现,她获得了目前所就职于的这家外资企业的股权。每年会得到一笔分红。
Tips:同样的,韩同学只需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利润分红决议或红利支付书或其他收益证明到银行办理结汇即可。
韩梅梅最要好的朋友,李雷,是一个冒险家。小时候最喜欢看的小说就是《鲁滨逊漂流记》。所以,这位青年鲁滨逊在攒够了一笔钱之后就迫不及待的想奔向他的诗和远方了。李雷是一个非常有计划的小伙子,出门之前当然是做好攻略啦!签证搞定!机票搞定!剩下的就是换点现金,揣在身上以备不时之需。
Tips:前面在韩妈妈的部分已经提过,李雷需要的现金在5000美元(含)以下的,直接携带他的身份证到银行去取就可以了。如果超过5000美元,则需要银行提供的《携带外汇出境许可证》,甚至需要外汇局印章的《携带证》验放。
小编忍不住提醒一下,目前visa、master、JCB等几乎已经覆盖全世界的消费网络,而银联卡也在很多国家有了网点。所以建议大家还是带信用卡出国消费,这样也比较方便安全!
李雷先通过网银换了一些美元,转念一想,接下来还要去加拿大和欧洲,如果汇率持续走低,还是先换一点比较划算啊,于是又打开网银,打算再买点加元、欧元和英镑。是否需要分币种填写多份《申请书》呢?
Tips:个人一次同时购买多个币种外汇且购汇用途一致的,可以合并填写一份《申请书》;若一次同时购买多个币种外汇且购汇用途不一致的,或一日内多次购汇的,均应分别填写《申请书》,所以李雷只需要再重新填写一份《申请书》,购买多个币种即可。
如果客户最终用汇用途与原填写的《申请书》中的购汇用途一致,但是用途细项有所变化,如境外留学的学校名称不一致、留学国家不一致、境外就医的医院名称不一致等,是否需要重新填写呢?对购汇用途不变,仅用途细项发生变化的,不强制要求个人重新填写《申请书》。
钱已经换好了,李雷打算再买个保险,毕竟这次要去古巴,去加勒比海。万一遇上海盗怎么办!
Tips:前文填写《申请书》处已提及,境内个人可购买的境外保险主要是到境外旅行、商务活动、留学等购买的人身意外险、疾病保险等。人寿保险和投资返还分红类保险属于金融和资本项下的交易,现行的外汇管理政策尚未开放。
李雷同学说,小编你就忽悠我吧,之前不是有铺天盖地的新闻说,大家都跑到香港去买人寿保险,好多家内地银行还特意推出了香港卡,比如招行香港一卡通之类的,听说排队预约开卡都要一个月呢!
Tips:小编来梳理一下严禁境外购买保险事宜四部曲。
前奏——保监会提示赴港购险有风险
2016年4月22日,保监会官网发布《关于内地居民赴港购买保险的风险提示》,其中对于香港保单不受内地法律保护、汇率风险、保单收益不确定、退保损失大等风险问题作出明确提示。不久后,渠道、监管、系统三方也纷纷采取行动,层层把关,严控风险。
序曲——银联通道禁买境外保险
2016年10月,银联国际发布《境外保险类商户受理境内银联卡合规指引》,强调境内银联卡在境外刷卡买保险必须合规使用,其主要内容为:
(一) 境内居民在境外购买与意外、疾病等旅游消费相关的经常项目保险,可以使用银联卡支付;其他保险项目严禁使用银联卡支付。
(二) 严格落实外汇政策规定的境外保险类商户单笔交易不超过5000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的消费金额限制。
高潮——外管局加强个人购汇管理
2016年12月31日,外管官网挂出《就改进个人外汇信息申报管理答记者问》,加强对个人购汇意图的真实性审查,个人购汇前需要填写一份《申请书》,在《申请书》的用途中就明确注明,为个人办理购汇不得用于境外买房、证券投资、购买人寿保险及投资性返还分红类保险等尚未开放的项目。
尾声——CRS在港实施,投保信息全透明
2017年1月1日起,“全球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标准(CRS)”正式在港实施。内地居民需填写税务居住地及税务编号等信息才能投保。目前在港投保流程及资金审核都更加严格。
三重关卡严防死守,各大银行纷纷下线香港一卡通项目,不敢再继续踩线行走在灰色地带,境内居民的境外投资由狂热转为理性。境外投资保险,你还敢吗?
一晃眼,已经过了大半个月。李雷也从美国跑到了地中海。哇!圣托里尼岛真是太美了。真想在这里买一所房子,以后经常可以到这边来度假。“既然碧桂园都能开卖,那我在这里买房也可以允许吧?”
Tips:在各家银行柜台、电子渠道出示的《个人购汇申请书》上,其内容有明确显示:“不得用于境外买房、证券投资、购买人寿保险和投资性返还分红类保险等尚未开放的资本项目”。其中境外买房被放置在强调项目的首位。在此重申,境内个人境外买房属于尚未开放的资本项目。也就是说目前李雷想在境外购置房产,是不被允许的。重要的事情说三遍,不允许、不允许、不允许。大家要记住啊!
至于李雷同学提到的碧桂园森林城市项目,就值得细说一下了。4月5日,碧桂园集团宣布,“新加坡旁”的碧桂园森林城市已经完全停止在中国的销售计划。一直以来,个人境外买房是一直没有放开的资本项目。有传闻称,碧桂园帮客户在香港开户时,是以购买保险的名义进行操作,以避开个人年度购汇额度5万美元的限制。但自去年12月开始,香港方面开始禁止银联、Visa、MasterCard到港购买保险,切断了该付款途径。据说,碧桂园自今年起,就要求所有中国大陆买家转为在香港或新加坡付款,以规避外管局的资本管制政策。目前,碧桂园森林城市项目已被暂停。
尽管碧桂园官方宣称,因为外汇管制政策,不能继续缴付剩余款项的城市森林买家,申请取消订单将不会被征收弃权费,然而有消息称,部分买家被要求偿还30%的违约金,微信上甚至有“要求森林城市退款”的群组,里面有超过50名买家等待退款。血淋淋的教训啊!和赴港购买保险一样,马来西亚的购房协议不受内地法律保护,在出现问题时维权会出现很大的障碍。由于境外置房投入的资金金额较大,消费者可能将面临较大损失。
在旅行的途中,李雷遇到了安妮。两人一见钟情,在法国登记结婚。婚后李雷决定移民巴黎和安妮一起生活,将境内的资产处理掉,在法国购置居所。
Tips:从中国内地移居外国,或者赴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定居的自然人,可以申请将其在取得移民身份之前在境内拥有的合法财产变现,购汇和汇出境外。外国公民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可以申请将依法继承的境内遗产变现,购汇和汇出境外。涉及向台湾地区的个人财产转移可比照使用以上办法。
个人财产转移统一向移民原户籍所在地或被继承人生前户籍所在地外汇分局或外汇管理部申请。如果申请人所在地外汇局为中心支局,应通过外汇中心支局向外汇分局或外汇管理部申请。首次可汇出金额不得超过全部申请转移财产的1/2;自首次汇出满一年后,可汇出不超过剩余财产的1/2;自首次汇出满2年后,可汇出全部剩余。全部申请转移财产在等值人民币20万元以下(含)的,可一次性汇出。
申请财产对外转移,可由本人办理,也可委托他人办理。申请人应提交《暂行办法》规定的材料,并保证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供委托代理协议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协议、相关财产权利证明、继承人获得继承财产的证明文件、被继承人财产权利证明文件,未经公证的,应当进行公证。
所以,李雷申请购汇汇出的财产,需是李雷同学本人的合法财产,且不得与他人有权益争议。值得注意的是,李雷同学购汇申请只能提交一次,不可再次追加,所以请务必确认好金额,以免引发后续争议。小编在这里插句话,由于存在两年的时间限制,而以我国国情来看,房价在过去的两年间价格今非昔比,所以友情提示,卖出时请注意时间成本,否则到时候钱还没完全汇出去,房价反而翻了两倍,就心塞了。
李雷有两处房产,均位于S市中心。由于价格比较高,因此在办理申请时是按15年底房子的市值来申请购汇金额的。在得知首次仅能汇出财产的1/2之后,李雷的另一套房子没有急于脱手。等到一年后,房子才寻得合适的买家,此时房价已经上涨了50%,总金额比原来需要汇出的资金多出500万。此时,李雷可以再次提交购汇申请吗?
Tips:不可以,前面有提到,中国居民移民和财产转移必须一次申请,也就是只能申请一次。多出来的500万元是无法购汇汇出的。所以小编建议,有移民需求的小伙伴,等所有房产都处理完毕,汇总全部的确定金额后,再提交申请。
有人说,那么我申报的时候就多申报一部分,比如实际需要汇出金额大概在3000万,申请汇出6000万,那么就满足1/2的要求,可以在首次全部汇出了。小编弱弱的回答,申报的时候要保证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会有相关部门审核资金来源的及房产价格评估的,请大家不要任性啊。
汤姆是W大的毕业生,为了拍摄作品,来到中国,和韩梅梅在一次拍摄工作中认识。同为校友,惺惺相惜。汤姆喜欢韩梅梅的温婉可人,韩梅梅倾慕汤姆的才华横溢,不久两人就坠入爱河。为了能与韩梅梅在一起,汤姆决定留在中国。汤姆将个人工作室租在S市高档住宅,房东要求按年支付房租,然而汤姆这次来中国,并未携带过多人民币,于是想要通过网上银行,将自己境外账户资金5.5万美元转入境内账户,结汇后再转给房东,却被境内账户的开户行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否则不能入账。
Tips:境外个人非经营性结汇超过年度总额时的房租类支出,凭借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房屋管理部门登记的房屋租赁合同、发票或支付通知收汇并结汇入账。如果结汇单笔等值5万美元以上的,应将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直接划转至交易对方的境内人民币账户。所以5.5万美元汇入境内,汤姆携带相关证明去银行办理入账时,银行会将结汇后的资金直接划至房东账户。
生活消费类支出,就医、学习等支出也参照上述规定。生活消费类支出还需提供合同或发票,就医、学习类支出需提供境内医院(学校)收费证明。超过5万美元,也要划转至对方账户。
凭借天资聪颖和工作认真,汤姆工作室的生意做得有声有色,很快就积攒了一小笔积蓄。受韩梅梅的影响,汤姆想要用这笔钱买点理财产品,提高利用率。韩梅梅却有些担忧,汤姆作为境外个人,能买理财产品吗?
Tips:在境内工作、居住满1年的境外个人,可以用来源于境内的收入购买商业银行发行的外币或人民币理财产品。
汤姆向韩梅梅求婚啦!韩妈妈自然十分喜欢这个可爱的洋女婿,但不禁又担心韩梅梅的物质生活得不到保证,对汤姆提出购买婚房的要求。协商之后,汤姆的父母决定出资,为汤姆和韩梅梅在国内购置一处房产,作为新婚礼物以表祝福。为避免再次发生无法入账的情况,汤姆在家里人汇款前,去银行咨询相关手续。
Tips:汤姆作为境外个人,因需在境内购买商品房而收汇、结汇的,只需携带以下材料就可以在银行直接办理了:
(一) 商品房销售合同或预售合同;
(二) 护照等有效身份证明(如委托他人办理,应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三) 一年期以上的境内有效劳动雇佣合同(港澳台胞不需要);
(四) 房地产主管部门出具的该个人所在城市购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的相关证明(购买现房及二手房的,应提供房地产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产权登记证明文件)。
境外个人在境内买卖商品房项下的结汇,银行需要在直接投资外汇业务信息系统进行单笔业务信息登记。银行应将非居民购买境内商品房的外汇资金结汇后直接划入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人民币账户或二手房转让方的人民币账户,不得为其办理境内原币划转。
夫妻双方共同购买境内商品房,其中一方为境内个人,另一方为境外个人、港澳台居民或华侨的,参照上述规定办理。所以韩梅梅与汤姆一起购房的话,要求是一样的。
钱到账了,款也付给开发商了,但由于升迁,韩梅梅的工作调离S市,调往B市。于是商量之后,韩梅梅和汤姆决定在B市买房子。看好的房子,刚付了一期费用,还没来得及付全款,就黄了。这笔钱是否可以用于购买在B市看中的房子呢?
Tips:不可以。结汇后退回的,人民币购汇后应原路退回境外机构或个人外汇账户,或划回原境内外汇账户(只适用于原购房款为从境内外汇账户结汇支付的情况)。所以,收取了违约金之后的购房款,会原路返回至交易行,并由交易行通知汤姆前往购汇汇出。值得注意的是,允许购房款境内留存期间产生的合理利息一并汇出。
汤姆在办理汇出汇款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一)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如委托他人办理,应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二) 购汇申请书(包括没有完成商品房交易的原因);
(三) 原结汇凭证;
(四) 房地产开发企业与境内个人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证明文件;
(五) 房地产主管部门出具的境外个人取消购买商品房证明。
银行应在业务办理后及时完成国际收支申报。当汤姆再看中其他的房子并签订购房协议后,可以按照之前的结汇程序再次进行收汇结汇。
杰瑞是韩梅梅和汤姆在校友会认识的朋友,接受公司派遣,作为驻华高管到B市工作,定期给家里人汇生活费。杰瑞要拿着公司出具的证明,专门去外汇局申请汇款。但杰瑞的朋友,在驻华大使馆任职的乔治,却从来没有这样的烦恼,这是为什么呢?
Tips:乔治作为驻华使领馆外交人员,办理个人购汇、结汇、存取现钞业务时,只需要提供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外交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身份证》即可直接在银行办理,购汇、结汇、存取现钞不受有关限额的限制。当然,他购汇、结汇的业务将纳入个人结售汇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管理。
银行在个人结售汇管理系统为驻华使领馆外交人员办理业务时,在身份证件号码填写处填写外交身证件号,备注栏填写“外交人员”。
同时,杰瑞作为境外个人,我国对其是没有供汇义务的,因此在杰瑞进行购汇时需要提供相关的收入证明及身份证明。
杰瑞想与境内公司重新签订雇佣协议,一部分工资以人民币形式,发放到自己的个人境内账户,一部分以外币形式,由公司通过银行汇给国外的个人账户,以赡养家人,这样可以吗?
Tips:可以。但是以外币形式发放的工资只能通过银行汇出境外,不能在境内支付,因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禁止外币流通,并不得以外币计价结算,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如在境内向外籍人员发放工资应支付人民币。
为了方便生活,杰瑞在B市购置了房产。由于常年在外工作,非常思念远在彼岸的妻子,杰瑞年初申请调回国内工作,经过将近半年的等待,调离函终于下来了。心爱的丽莎已经怀孕了,杰瑞打算将B市的房产卖掉,回国后置换一个大一点的房子,而刚来B市不久的韩梅梅夫妇正好非常中意他的这套房子。
双方签好合同后,这笔钱很快就汇入了杰瑞的个人境内人民币账户。此时,加上杰瑞这几年在中国工作获得的工资和买房子所得的人民币资金,他有一大笔钱需要汇出中国,而此时杰瑞在办理汇出汇款时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呢?
Tips:应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印发《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操作指引(2015年版)》的通知(汇综发[2015]83号)中的6.26条办理相关业务。非居民应提供以下材料供外汇指定银行审核:
(一) 身份证明文件或注册证明文件;
(二) 商品房转让合同及登记证明文件;
(三) 《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表》(金额在5万美元及以下的无需提交)或其他完税证明材料;
(四) 如委托其他人办理,应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银行在办理该项业务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 汇出金额不得超出商品房转让金额扣减本次转让所包括的税费后的余额;
(二) 银行应审核税务证明中记载金额与申请汇出金额是否一致,申请汇出金额超出税务证明记载金额的不得办理;
(三)办理资金汇出时,转让商品房应已在房产主管部门办理权属转移手续;
(四)银行应在业务办理后及时完成国际收支申报。
根据汇发[2013]21号文,境外个人出售商品房所得资金,对于分次或一次性汇出无强制规定,但原则上需一次汇出,不应滞留境内;汇出金额不得超出商品房转让金额扣减本次转让所包括的税费后的余额。
我国对于境外个人没有供汇义务,因此杰瑞转让中国境内所购商品房所得的人民币资金办理购汇汇出,需要携带外汇局核准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购汇申请书、商品房转让合同和房屋权属转让完税证明文件到银行办理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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