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的又一大功能属性被堵截。”
这是业内人士对于近期北京楼市最新调控的评价。这个功能属性听起来有点生疏——洗钱。
中国人民银行营管部和北京市住建委于上周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开发商和中介履行反洗钱义务。按照新规,开发商在售房、中介机构在二手房买卖经纪服务中,必须要求房屋交易当事人购房款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且必须使用出卖人和买受人的银行账户,通过预售资金、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专用账户进行资金支付。
也就是说,今后买房,购房者必须刷本人的银行卡。
一位接近北京市住建委人士表示,近年来,在部分城市房价上涨较快的过程中,大量不法资金通过各种渠道进入房地产领域洗白,已经引起相关部门的警觉,“所以这个政策对普通老百姓影响不大,重点还是针对赃钱、‘黑钱’”。
“对老百姓来说,这是祛除市场上不健康因素的好事情。”房地产业内人士向记者解读说,“最直观的影响,就是应对可能出现的一边炒房产一边洗钱的情况。一些人的钱来得‘黑’来得快,快速进出市场容易造成价格大幅波动。把虚火的一朵小火苗管住了,对市场来说是个好消息。”
此前,无论是被称为“房姐”的陕西神木农村商业银行原副行长龚爱爱,还是被称为“房叔”的广东省广州市城管执法局番禺分局原政委蔡彬,都有将“黑钱”混入房地产交易资金中的情况。这些贪腐案例表明,房地产成为一些贪官藏匿非法所得赃款和洗白资金的重要途径。
“大量不法资金通过各种渠道进入房地产领域洗白。无论在国内还是国外,房地产投资都是洗钱的重要渠道。尤其在国内,房地产是比较优质的资产,在众多洗钱方式中,投资房地产排位比较靠前。”曾经办过此类案件的北京房产律师王树德向记者介绍说。
王树德给出了以下途径:
全款购房,通过其他亲戚朋友等借用他人名义代持;
贷款购房,将零散资金(“黑钱”)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最终洗白;
注册公司购买房屋,然后再通过抵押贷款或为“他人”担保贷款的方式将“黑钱”洗白;
利用“黑钱”购房后对外出租,收取租金洗白。
“洗钱并不是单一交易或者行为能够完成的,随着监管力度的加大,洗钱的方式将越来越多样,越来越复杂,周期也越来越长。”王树德说。
此外,记者通过梳理注意到,一些贪腐官员的洗钱方式更加隐秘。
例如,通过本人或他人名义购房,如“房姐”龚爱爱和房叔蔡彬等;再就是以低于市场价购房变相受贿,如江苏省南通市国资委原副调研员张明鑫和南通市政协原副秘书长王丽娟以低于市场价267万元价格购买南通建工商铺,即构成变相收受贿赂;还有房地产中介机构勾结签订虚假销售合同,将“黑钱”混入房地产交易资金中。
“还有,比如某人受贿所得现金100万元,他不敢把这笔钱直接存到银行,但是他可以买一套市值220万元的房子,这时候直接付给房屋卖家100万元现金做首付,但是与卖家商量好网签价格120万元。卖家实际到手220万元,也不会在乎网签价格高低。”一名曾接触过此类事例的链家中介人员向记者透露,“一年后,买房者以250万元的价格将房子转手卖掉。这时候,他最初受贿的100万元就通过房屋升值的名义洗白了。”
对于上述中介的表述,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说,“这类交易人不在乎网签价格,只在乎钱已经洗白了,即使损失一点也无所谓。他们为了洗钱是愿意缴税的,拿出百分之十七到二十的税缴了,剩下的钱就变成合法收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