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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好的角色都是圆润的,但有一些角色比其他角色更圆润。
虽然文学评论家们常常称赞那些同时展现个性、典型性和共性的文学作品,但我认为这样做对于还在练习中的写作者来说并无大用。
初学写作者
也许会努力地创造出个别角色,并把这个角色作为某一类人的可信的代表,但我不认为他们真能做到以个别反映
“共性”。
我相信一个道理:如果说文学有什么社会意义或功用的话,那就是读者可以在文学作品中发现,进而认同那些与自己的时代、地域、文化、价值观大不相同的人们身上所具有的共同人性,从而扩大他们的视野、增强他们的同情心。然而矛盾的是,如果你的目标是表现共性,最后你可能会华而不实,而如果你旨在表现个性,你更容易塑造一个角色,在这个角色身上,读者能看到自己的某些侧面。
想象一下这个场景:
一个小孩跑到街上去捡球,忽然传来轮胎的尖叫声和保险杆的冲撞声,鲜血溅洒到空中,血肉模糊的小小身躯躺在柏油马路上一动不动。旁观者会有什么反应?(他们是否代表所有人?)刚好路过的医生会如何反应?(这是否代表了医生这类人?)刚从自己所在医院的产科病房回来,妻子刚经历了第四次流产的亨利
·洛斯医生会做何反应?(这个医生算不算个体?)每一个问题都缩小了做出反应的人的范围。作为作家的你,当然想要使每一个范围的人的反应都令读者信服,但如果你的第三个目标成功了,前两个目标可能也就成功了。
所以我给
写作者
的建议是,多在表现具体人物个性上下工夫。如果你想塑造一个代表普遍人性的角色,这个人物最后可能会是一个模糊、无趣或空洞的角色。再者,如果你想创造一个代表某类人的典型角色,你可能会创造出一个漫画式的人物,因为典型的人只在某些一般的特征上是典型的。
在
写作者
的词典里,
“典型”是最狭隘的词语,因为它表明那些和他拥有相同观念的人写作。一个“典型的”坦桑尼亚首都达累斯萨拉姆的女学生和一个“典型的”旧金山女学生是很不相同的。而且,每个人在同一时期或不同的阶段的身份是多样的。
从小到大,她可能先后是一个
“典型的”女学生、新娘、离婚者或女权主义者,他可能同时是一个“典型的”纽约人、数学教授、宠爱孩子的父亲和奸夫。正是在与不同类型的人打交道和对比中,我们的个性才得以显现出来。
在写作中写普遍性和典型性等同于偏执和盲从。因为那样的话,我们只看到人的相似之处,而非其独特之所在。通过一个角色去描述一种类型,如果成功的话,就意味着这个角色在个性化方面是失败的;如果
你
有意去塑造某些类型的群体而非个体,那么一定是想谴责或讽刺这些类型的群体。
慕尼黑有很多像黄鼠狼一样的男人。不知是因为基因突变、精细杂交、早期的神秘移民、机缘巧合,还是其他不可知的原因,这些人大量存在。不幸的是,这个趋势愈演愈烈
——他们都留着八字胡,戴着登山帽,穿着花呢装。一个长得像啮齿动物的人根本不应该穿花呢衣服。
这并不是说,小说中的所有角色都必须充分刻画,或者说让每一个角色都
“圆润”。小说中的“扁平”角色(即在小说中仅仅只是为了展示某种功能或某个特点的角色)也是有用的、不可或缺的。
埃里克
·本特利(
Eric Bentley
)在他的《戏剧的生命》(
The Life of the Drama
)中指出:
在戏剧里,一个送信者的作用仅仅只是送信而已,如果要让读者停下来去了解这个送信者的心理,将会累赘乏味。尽管如此,在舞台上,即便是一个扁平角色,他也有面孔,也穿着服装;而在小说里,细节可以为一个扁平角色增添几个侧面和轮廓。
在亨利
·詹姆斯(
Henry James
)的小说里:
仆人就像不存在一样,因为他们的存在纯粹是一种功能(比如“那个能干的家伙已经把行李收拾好了”);而查尔斯·狄更斯的小说中充满了很多扁平角色,他用细节把这些人物也写得活灵活现。
即使你要表现的是个性,而非典型性,但从
“得体”的角度来说,你的角色也依然会表现出典型性。一个浸信会的美国得克萨斯人和一个意大利修女在行为方式上是很不一样的;一个乡下的男学生和一位哈佛大学名誉退休教授的行为方式也是不同的。
如果你想成功地塑造一个独特而生动的角色,你肯定也得知道哪些行为对于那一类人而言是得体的,并给读者提供足够的信息,让读者感觉到该角色行为的得体性。
本期编辑 | 温不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