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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十一价格欺诈?法律指南防踩坑

网络法实务圈  · 公众号  ·  · 2024-11-01 17:14

正文

一年一度的

“双十一”购物又来了

你是否也往购物车里
添加了许多心仪商品


但当你面对
绕不开的“满减”“大促”“预售”
各种营销手段齐飞时
只有满脑子的冲冲冲
却忘了避不开的坑坑坑
......
不过不用担心
法报君为您准备了一份
“双十一”网络购物法律指南
一起来看

01

“双十一 前夕,商家营销短信不断“轰炸”消费者,违法吗?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商家通过手机短信营销,必须征得用户同意。2015年,工信部发布并实施《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要求短信息服务提供者、短信息内容提供者未经用户同意或者请求,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短信息。对拒绝接收商业性短信息的,应当停止向其发送。违者,通信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并可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另外,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2021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也明确规定,网络交易经营者发送商业性信息时,应当明示其真实身份和联系方式。消费者有拒绝接收的权利,网络交易经营者不得对消费者的拒绝设置障碍,应当为消费者提供显著、简便、免费的拒绝继续接收的方式,消费者明确表示拒绝的,网络交易经营者不仅应当立即停止发送,且不得更换名义后再次发送。


02

忘记付尾款,定金能否退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忘记付尾款时定金是否退还需要分情况来看。如果是消费者自身原因,一般情况下,定金是不予退还的。消费者在网络提交订单后,合同即成立。合同成立后,消费者有按时付款的义务。若消费者在支付定金后未能支付尾款,即未能履行付款义务,会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构成违约,无权请求返还定金。如果商家存在过错,比如商家未按约定时间提醒消费者付尾款、商品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等,这种情况下消费者有权利要求退还定金,并且可能还会得到相应补偿。另外,如果合同中有特殊约定——例如约定了一定时间内未付尾款可退还部分定金等情况,则按照合同约定履行。


03

在消费购物中,哪些属于霸王条款?遭遇霸王条款如何维权?


消费者在商品购买链接上可能会遇到这样的提示——例如“预售商品不退”“特价商品不退不换”“平台拥有最终解释权”“不支持7天无理由退货(法定排除商品除外)”等,这些看似是合约合意但实质属于“霸王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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