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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主席去安源》“首日实寄封”是一枚伪封

方寸邮缘  · 公众号  ·  · 2020-02-18 08:30

正文


2018年《集邮报》封片戳版头条刊出《首日实寄封》(下简称《去》文)一文,阅后疑窦丛生,疑点多多,再三分析、求证后认为:该文所称“《毛主席去安源》首日实寄封”是一枚伪封(下图)。原文、原图见2018年第37期A5版。


一、加贴“文”12邮票——令人生疑

该封原已贴“文”6-2《世界人民无限热爱毛主席》邮票一枚,面值8分符合当时平信资费,然又加贴一枚“文”12《毛主席去安源》邮票,致该信件邮资加倍。作为一封普普通通的平常信件,重复贴票,双倍付资,请问:有何必要?目的何在?动机是什么?简言之,此举令人奇怪,令人不解,更令人生疑。

人们批评浪费:“钱多的花不完啦?”须知,“文革”期间,物质并不丰盛,甚至,方方面面、各行各业因为“文革”的干扰和冲击,国民经济已经到了几乎崩溃的边缘。自然而然,人们的手头并不宽裕。尽管8分钱邮票不是一笔大的开支,寄信8分钱,几十年不变,但人们的工资收入也是几十年一贯制,没有变化,没有增加(期间调资次数少,增加幅度小),因此,当省则省,这是起码的常识。须知,当年的8分钱,能买不止两个鲜鸡蛋。你说,8分钱算不算钱?岂能如此随意、儿戏?

有谁听说过一人次吃饭掏两份饭钱,又有谁一人次坐火车或乘飞机买两张火车票或飞机票?即便是大款、土豪、亿万富翁,相信也不会如此行事、炫富、摆阔。同样道理,一封平信贴两封信的邮票,付两封信的邮资,有悖常理,常人常理不为之,为之则反常,反常则有异。要么,只能有一个解释——另有隐情,别有他因!

“文革”中,一切以毛主席语录为准,逆语录言行视为冒天下之大不韪,没有人敢对着干。针对上述恰有对应语录:“节省每一个铜板,为着战争和革命事业”,“贪污和浪费是极大的犯罪”。书报刊、语录牌、橱窗、墙壁······,全中国“红海洋”,放眼皆是“最高指示”,主席语录明令警示禁止,在这样一种“大气候”形势下,没有人既花自己的钱去“浪费”,又冒“犯罪”——违背、对抗主席语录的风险。在当时那个年代,艰苦朴素,勤俭持家,勤俭建国,勤俭办一切事业,于公于私,花一分钱能办的事绝不花两分钱,世风简朴,崇尚勤俭,是当时深入人心、每个人骨子里浸透和遵循的坚定理念。

明明花8分钱能寄的一封信,为什么要花两个8分钱——1角6分钱?这不是浪费和犯罪是什么?退一步讲,即便现在,经济发展了,物质丰盛了,人们手头宽裕了,任何人也不可能做出寄一封信贴两封信的邮票、平白无故双倍付资的事。这一点对于集邮者来说,相信更是特别熟悉和格外认真。有时寄首日封或纪念封,偶然多出几角几分资费,还要千方百计减下去,倒不是计较,而是过贴不符邮资,不是真正的邮品,不能组集参展,没有收藏价值,甚至不能送人,白白浪费时间和精力。

当然,五十年后的今天,现在的集邮者为了制作邮品或特殊的、其它的集邮目的,有时“自愿多贴”、“过贴”一倍乃至再多邮资亦属正常,但是,如以这一思维为半个世纪前《去》文所说的“文”12《毛主席去安源》实寄封辩解的话,那么,问题就来了:《去》文所述“文”12《毛主席去安源》实寄封是一个集邮者的行为结果吗?如果是的话,究竟是“文革”年代的集邮者还是现在今天的集邮者费尽心思制作的呢?

重复讲,放到现在,遇到“多贴”、“过贴”的情况,集邮者会尽量避免,不让出现。如实在无奈,没有办法,也会千方百计靠近、尽量符合某档资费,而不是无缘无故、毫无缘由的自我主动“加贴”。因为,没有道理的多贴邮票、多付资费是公认的没有起码邮识的具体表现。要么,必有“难言之隐”——难以告人的目的。

二、盖销“文”12邮票——令人生疑

《去》文开篇也即说明,发行“文”12邮票的同时,邮电部通知明确规定:“为确保毛主席像在邮票上的尊严、清晰起见,见贴有《毛主席去安源》的邮件,一律不得将邮政日戳盖在邮票上,应将邮政日戳盖在邮件正面空白处”;邮电部军管会68-103号通知则更是直接命令:“为了更加广泛地宣传《毛主席去安源》的光辉形象,特将这幅油画印制成邮票,定于1968年8月1日发行。并为了画面不受污损,能保持完美,决定破例在贴用邮票时不予盖销”。其实,《去》文不知道的是,在邮电部军管会上述1968年【军管邮票字103号】通知下发后,又随即追加发出一封针对“文”12《毛主席去安源》邮票“不予盖销”的补充电报,进一步明确规定:“如有误盖,立即换贴”的具体补救措施。

然而,让人十分讶异和万分惊愕的是:尽管有上述再一再二再三的通知、命令,但这枚“文”12邮票竟然依然被“盖了销”,而且是隆重、神圣、大张旗鼓、大力宣传的“文”字第一号重头票《毛主席去安源》纪念邮票的发行首日!

要知道,在史无前例的“文革”年代,极左思潮泛滥乃至狂热,竟然置红头文件的严厉禁令不管不顾对着干,硬是违规硬往毛主席像邮票上砸戳,这绝非无关痛痒、无足轻重的小事一桩,而是实实在在上纲上线、大是大非的原则性立场问题!可以毫不夸张地说,这就是“楞往枪口上撞”的作死之举,是弥天大罪!

为证实这一问题的严重性,笔者讲一亲见所闻真事加以说明。请特别注意:这不是在讲故事,亦非天方夜谭,而是一个真真切切、实实在在的“文革”事件。

“文革”中,毛主席凡有最新指示发表,全国各地、革命组织、人民群众都要敲锣打鼓,热烈欢呼庆祝,而书写大标语是当时流行、主要的一种宣传方式。一次深夜,新华社播发毛主席一最新指示,依照惯例,要书写大标语并且上街游行欢呼庆祝宣传,某群众组织一“革命造反派”积极书写大标语:“热烈欢呼毛主席最新最高指示发表!”,激情澎湃,一气写成,意得志满,自我欣赏,陶醉有加。但万想不到的是,不知一时激动抑或兴奋过度,总之,说不清、道不明,神鬼亦不知的原因,这一当时使用频率甚高、经常书写的标语口号,居然将“欢呼”写成了“吹呼”!因为是大幅标语,没有丝毫遮掩和修改的余地。“欢呼”岂能“吹呼”?“吹呼”岂是“欢呼”?明明“恶毒攻击”!这还了得!于是乎,一经发现,不由分说,不容辩解,毫不犹豫,一拥而上,立马扭臂戴高帽,将一“现行反革命”的大牌子挂在胸前,令其手持“热烈吹呼”的“反革命铁证”游街示众批斗。人们纷纷议论:“平时恁积极,原来都是假的——伪装啊!”群情激昂,振臂高呼,“谁反对我们心中最红最红的红太阳毛主席,谁就是我们的敌人!”“敌人不投降,就叫他灭亡!”······。该人是“文革”以来最早最风光的“革命造反派”,但这一次却被抓了个“现行反革命”!至于该某是否真的以此“吹呼”行反对毛主席之实,大概只有天知地知他自己知道了。

总之,这“坚定革命派”瞬间秒变为“现行反革命”的鲜活一幕,堪称马戏魔术中的“大变活人”,让人猝不及防,防不胜防,无以应对,人人自危。“文革”后复刊的《集邮》杂志曾有多期刊登集邮者甚至著名集邮家,在“文革”中因集邮而致人身摧残及家破人亡等诸多惨痛遭遇的回忆性资料,如2004年第2期、第3期《“文革”集邮轶事》连载等,笔者建议邮人抽暇一读。

至此,让我们回过头再来看看《去》文的“文”12《毛主席去安源》首日实寄封,该封所销日戳不但直接违背、对抗第一次邮电部发布“一律不得将邮政日戳盖在邮票上”、第二次军管会发布“不予盖销”的双重禁令以及第三次追加发出电报“如有误盖,立即换贴”的进一步明确规定,而且销票日戳重重、狠狠砸在“主席”二字身上,粗重的浓墨已经彻底污损污没了“主席”二字。审视该邮戳,不难想象当时盖销邮票时手势之重、气势之狠。对照上述,这是“文革”中怎样一种令人恐惧、惊骇、不寒而栗的情景?要特别注意的是,该盖戳“文”12《毛主席去安源》邮票之时,是紧随上述命令、禁令、电令而发生,时间点之“紧凑”,令人不可思议。

由史料和相关档案可知,邮电部通知、部军管会命令先于“文”12邮票提前下发,但十分离奇、难以置信的是,竟然有人敢越雷池,恣意妄为,顶风作案,明目张胆的对着干,“依然”盖销“文”12邮票,并且是首日,并且重戳狠砸、准确盖在“主席”二字头上,而不是邮票下左、下右角或宽大富余的左右边框空白处处。对此,《去》文作者的“解释”是:“或许······销戳人当时不知道上级规定,在······‘文’12《毛主席去安源》邮票上盖了戳”——何其云清风淡,若无其事,小菜一碟!

“文”12《毛主席去安源》邮票在发放到各邮电局、所之前,邮政员工首先接触到的是对“文”12邮票禁止盖销的严肃、严厉红头文件禁令的规定,之后,才接触“文”12邮票。即便思维再不健全乃至健忘的人,也不会在紧锣密鼓、高压态势、如此短促的时间内犯下如此顶风作案对着干的重大错误。两相对照,《去》文的上述说法能够成立吗?如此不着边际的话,只能是滑天下之大稽。

搞笑的是,《去》文继续说:“所幸的是,邮戳盖在《毛主席去安源》票下边‘毛主席去安源’票名上,‘毛字留存’,清晰可见,邮票上毛主席像完整清晰,可能由此没有影响实寄”。这一段似乎刚刚睡醒、不辩东西南北、纯粹自圆其说、自我圆谎找台阶下的话,不但发挥想象到了极致,更是幼稚可笑,肤浅到了不值一驳、令人捧腹的地步!

凡“文革”过来者,无不司空见惯、知悉“文革”中一经典做法:欲否定、反对、打到谁,就在他的名字上打“×”!如果黑笔黑颜色不醒目、不过瘾、没有“革命性”、没有“阶级仇恨”,就格外用红笔红墨水红颜色使劲打红“×”、使劲打粗杠!“文”12“《毛主席去安源》实寄封”中邮戳彻底损污“主席”二字,与打“×”没有区别,如果说有,那就是有过之而无不及。仅仅据此,可以断定,《去》文作者不仅没有经历过“文革”,甚至连“文革”最起码的一些基本常识都一无所知。因为“如今在80后、90后的人群中,‘文革’十年为何物,已经是淡若烟轻如云,一点真切的影像也没有了。”(李近朱:《从“文革”邮票想到“文革”博物馆》)因为毫不了解,所以根本不懂;因为根本不懂,所以天大漏洞,所以,《去》文一次次“穿帮”“掉链子”。

《去》文多处“或许”、“所幸”、“可能”,一再证明其完全是一厢情愿的猜想、纯粹自我的假想、不着边际的幻想、主观凭空的臆想、绞尽脑汁的空想。否则,根本不可能出现前述一而再不着调、不靠谱、幼稚的令人捧腹的文字。可以说,《去》文作者上述,只能是关在房间里的望文生义和闭门造车杜撰,舍此无它。

“文革”中最流行的毛主席语录是:“革命不是请客吃饭,不是做文章,不是绘画绣花,不能那样雅致,那样从容不迫,文质彬彬,那样温良恭俭让。革命是暴动,是一个阶级推翻一个阶级的暴烈的行动。”“文”12发行时,正值语录指方向、到处“红海洋”、“革命造反”最高潮的狂热年代,因此,只有摧枯拉朽,横扫四旧,“四海翻腾云水怒,五洲震荡风雷激”,没有“或许”,没有“所幸”,没有“可能”!

要特别指出的是,在当时政治气候之下,任何污损毛主席画像的行为,无论是否有意,不管主观意图,只看客观事实,即便再不小心或无意识,只要有“行为”,有“事实”,就盖棺定论“一刀切”,足以定性定罪,就都是“现行反革命”,无一例外必然受到专政机关的严厉惩处,这一点铁定,没有任何回旋余地。没有经历过“文革”的人,是完全想象不到、根本体会不到“文革”那种如履薄冰、小心翼翼、人人自危的氛围、环境、气息和场景。对此,建议《去》文作者:一个速成的办法是,请到图书馆翻阅“文革”图书,看看直观、纪实的“文革”历史照片资料,如果能够拜会、请教一些“文革”过来人,如老知识分子、老革命干部,可以尽快“充电”一些“文革”内容。惟有恶补“文革”相关知识,才能避免出现没有“文革”水平、毫无“文革”常识、似是而非的“文革”语言。

其实,在“文革”之前,领袖像邮票的盖销已经是邮票发行和流通中一个敏感的话题,原邮电部多次出台“要在邮票边角盖销”的规定、通知和文件,并视其为“一项严肃的政治问题”,要求“不再发生把日戳盖到人像面貌上的类似问题”。

让我们了解一下与此有关的具体文件有哪些:

“文革”伊始,领袖像邮票的盖戳问题益发敏感棘手。为此,原邮电部(66)邮业字50号电报1966年8月31日通知:“文化大革命运动开始后,红卫兵群众对邮局发行印有革命领袖像的邮票不断提出意见,认为这种邮票贴用后,革命领袖像被盖上日戳······与广大群众对革命领袖无限崇敬和衷心热爱的心情相抵触······”,要求“对邮件上贴用这种邮票的销票时必须盖在邮票的边角部分,避免盖到领袖的肖像上,希即通知各邮局执行”。

上述50号电报通知半年后,原邮电部(67)邮业字11号电报再发通知:“······希即转知各局有关职工,在销票时一定要将日戳盖在边角上,避免盖到领袖头部,要特别加以注意”。在“文”1邮票发行10天后,原邮电部邮政总局(67)业字86号《关于盖销印有毛主席像和语录邮票注意事项的通知》又指出:“······还是有一些局······盖到了票面上,引起指责,对主席不尊敬和污损语录文字(请注意:文件此处强调盖戳“污损语录文字”等同于“对主席不尊敬”,相较而言,《首日实寄封》中的日戳彻底污损“主席”二字,性质还不严重吗?——笔者注)。因此特再通知各局充分注意,把这项工作当做政治任务,在盖销上述邮票时,日戳一定要在邮票下边左角或右角盖销。”甚至,该通知还称:“我们已转请邮票发行局在设计工作方面将票边再适当多留点空位,以便盖销。”请看,为了避让盖戳“雷区”,竟然建议邮票设计图稿要为之避让!此举堪称前所未有,不能不说,“文革”形势严峻,邮政用心良苦。

1968年7月4日,邮电部军管会(68)军管业邮字84号《关于邮票问题的请示报告》中提到:“发现有极个别阶级敌人,利用邮票恶意污秽我们伟大领袖毛主席(盖戳“污秽”邮票,竟然提到了“极个别阶级敌人”的高度,《去》封上邮戳彻底污损“主席”二字,据此,“利用邮票恶意污秽我们伟大领袖毛主席”之嫌确凿,足以定罪抓现行。——笔者注)。在邮局也有误把邮戳盖在毛主席像上的情况发生。我们已在广大邮电职工中进行了教育”,对毛主席像邮票要“进一步发动群众解决邮戳污染问题”。

而针对“文”12《毛主席去安源》邮票,1968年邮电部军管会更是以【军管邮票字103号】通知直接命令“不予盖销”,之后,并追加发出“如有误盖,立即换贴”的补充电报。

除邮电部及部军管会频频发出文电命令通告强调盖戳问题,地方邮电管理局也针对盖戳问题一再发出相关文件。如:山东省邮电管理局1966年7月21日下发《邮政业务通知单》称:“1、最近,不断接到群众来信反映······,将日戳盖在主席的面部,损污了主席的容貌,群众极为不满······。为此,再次通知各局应提高到政治上来认识问题,坚决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上海市邮电管理局1966年10月14日下发“(66)管邮字第91(综21)号”文,题目是《关于处理信件时切实注意勿将日戳盖在毛主席语录上的通知》,称“我们接到一些人民来信,对我们处理信件不慎误将日戳盖在毛主席语录上,提出批评”,为防止对“伟大导师”不尊重的现象发生,文件规定:“单位收寄信件时,要切实注意不要将日戳盖在毛主席语录上,······在加盖投递日戳和投递员名章时,也应注意不要盖在毛主席语录上”。

尽管小心谨慎,失误在所难免,误盖邮戳给当事人带来严重后果,河南省局尤为突出。当时博爱县邮电局将邮戳误盖主席像定为“一起严重的政治事件,是反革命行为”。后又发生严肃处理遂平县邮电局同类“政治事件”,一些邮政职工甚至因此被开除公职。

对此,原国家邮政局邮资票品管理司司长刘建辉(特指“文”12《毛主席去安源》邮票)说:“关于邮票的盖销问题,那时候印有领袖图案的邮票比较多,更把盖销领袖邮票当做一项‘严肃的政治态度’,决不允许将邮政日戳盖到领袖面部。因此引起各地邮政部门信销工作的混乱和广大职工的强烈反映。一些邮政职工生怕盖销邮票时,不小心误盖到领袖的面部,那在当时就是‘反革命’行为,因此工作时胆战心惊。”(刘建辉:《一九六八年:邮票失窃大案始末》)

回顾上述种种顶格的硬性规定,关于领袖像邮票的盖戳问题,尤其是《毛主席去安源》邮票的禁止盖销,当时已到重中之重、头等大事、天天强调、人人皆知的地步,直至邮电部、军管会再一再二、再三再四直至七次发文、电、命令达“七道金牌”,如此高压态势,雷声滚滚,震耳欲聋,金牌道道,形势逼人,然而,《去》文竟然轻飘飘说“或许······销戳人当时不知道上级规定,在······“文”12《毛主席去安源》邮票上盖了戳”!《去》文这一奇葩说法成立,只有一种可能,即:《去》封的“销戳人”生活在真空玻璃瓶中,因而,他不知道“文革”,独不知当时凡邮政系统皆知的“文”12邮票“禁销”令,然而,却又是执掌日戳盖销邮票的“邮政人”,因而逆潮流、首日、堂而皇之“在‘文’12《毛主席去安源》邮票上盖了戳”,这一推理是多么的荒谬不堪!

三、投递戳盖封正面——令人生疑

关于投递戳(俗称落地戳,下同),原邮电部国家邮政总局多次对之有明确的规定。新中国成立迄今,《国内邮件处理规则》已发行多种版本,计有1960版《邮政业务使用规则》、1963版《各类邮件处理规则》。之后1973、1980、1988、1991、2000、2008版统一命名为《国内邮件处理规则》,各种版本对投递戳的文字表述大同小异。现分别摘录较近四个版本,即1991、2000、2008版《各类邮件处理规则》和2019最新版《邮政网点日戳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

1991年版第316条规定:“进口的平、挂邮件,都必须加盖当班投递日戳,并保证加盖日戳的清晰而无遗漏。平、挂信件应在背面加盖日戳;印刷品和明信片应加盖在邮件空白处:······”;2000版第23条规定:“一、进口的邮件,都必须加盖当班投递日戳。信函在背面加盖投递日戳;特快专递和印刷品、明信片在空白处加盖日戳·····” ;2008版第272条规定:“除报刊、物流以外的进口邮件,必须加盖当班投递日戳。属于按址投递的邮件应按下列规定处理:一、信函在背面加盖日戳:印刷品、明信片等在空白处加盖日戳:······”;2019版《邮政网点日戳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对本办法规定必须加盖投递日戳的进口邮件,必须当班逐件加盖,做到无遗漏。投递日戳应加盖在邮件规定的位置上······;平、挂信函应在信封背面加盖······;明信片在空白处加盖······;印刷品邮件在空白处加盖······”。

其他版本诸多,不再重复摘录。

上述规则版本繁多,但对投递戳的文字表述大同小异,几近雷同,无一不是强调“平、挂信件加盖背面”,这已是多年不变的老生常谈,是指导一线员工邮件操作的“铁律”。然而,《去》文中《毛主席去安源》实寄封上的投递戳,却赫然加盖在该封的正面,“突兀”的让人生疑:这是六十年代的邮工有章不循的违章作业?还是造假新手不学邮章、不知规定、纯粹外行的穿帮露馅?

笔者曾致力于收集实寄邮品,迄今各类封、片逾万枚,求实而言,投递戳盖于信封正面的鲜见,几无印象。即便明信片,由于邮政员工业务操作习惯,原先也是盖于背面,盖于正面只是近些年才开始有的事,今见“《毛主席去安源》首日实寄封”落地戳盖在信封正面,堪称首见、仅见。

还要提及的是,以2000版和2008版为例,对于“函件”的表述分别为“函件包括信函、明信片、邮简、印刷品、盲人读物、邮送广告等”和“函件包括信函、明信片、邮简、印刷品、盲人读物、无名址函件(邮送广告)等”。而各版《规则》均定义“信函、明信片、邮简、印刷品、盲人读物、邮送广告等”同属“函件”,然而,却独将“信函”格外单列,硬性规定,特别强调要求“投递戳加盖背面”,而同属“函件”的“明信片、邮简、印刷品、盲人读物、邮送广告等”则投递戳不予明确规定,居然“随机”,可以加盖在背面或正面。甚至,邮政业务测验这也是一道考试题,信函加盖落地戳“必须在背面”的规定之硬性可见一斑。

综上,“函件”内容诸多,然而,函件中独独“信函”与众不同,待遇悬殊,多年来多版次反复强调,一再要求信函投递戳“加盖背面”,坚持不变。这表明:信函是邮政之祖,信函是邮政之魂,信函是邮政之根,信函是邮政之本,信函是邮政之源。可见,“信函落地戳必须盖背面”由来已久,早就如此,绝非一朝一夕邮章政令之规定。《去》文中《毛主席去安源》“首日实寄封”落地戳的彻底“穿帮”,再一次彻底暴露了该伪封制造者“文革”历史无知、邮政业务无知、集邮知识无知的致命死穴。

四、其它诸多疑点 一一令人生疑

还有其它疑点诸多,悉数令人生疑:

一是人们粘贴邮票习惯随从文字书写习惯,一般是从左至右、依次粘贴,而一定不会、不是从左贴起,以避免万一贴不下,出现邮票“压贴”情况。而《去》文的该封一反常规从左贴起,果真出现了“压贴”现象:“文”6-2右侧被“文”12遮挡。既被遮挡(可以认为蓄意遮挡),必有嫌疑,譬如:“文”6-2右边框处是否已有销票日戳,现以加贴“文”12来遮挡,完全有此可能!因为,“文”12右边还有余地,只要再靠右粘贴,完全可以不压贴住“文”6-2,完全可以完整露出“文”6-2,以避“文”6-2邮票右边框有已销戳之嫌。

关于邮票粘贴,邮政规章有专门规定“禁止重叠粘贴”,后文专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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