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刚刚过去,监管部门新一轮针对券商投行项目的专项检查就已启动!
券商中国记者获悉,证监会机构部近日向各地方证监局及券商下发《关于组织“自查自纠、规整规范”专项活动的通知》,要求2月15日前,各证监局应向所监管的证券公司部署自查自纠工作。
此轮自查范围包括券商的“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公司债券业务、资产证券化业务及新三板公司推荐挂牌业务”,各类业务的项目自查范围均为2015年和2016年完成的全部项目。3月31日前完成对证券公司自查情况的总结报告后,监管部门再进行现场检查。
“时间紧不紧,看过去内功。工作量很大。这是由机构部牵头的,首次,过去由发行部牵头,这也意味,券商一级市场业务全面纳入机构监管范围。本次检查体现全面监管原则,是对券商内控的考验。”南方地区一家上市券商投行部负责人告诉券商中国记者。
券商中国记者获悉,监管部门日前下发对投行的专项检查活动通知,针对证券公司投行业务组织开展“自查自纠、规整规范”专项活动。
证监会要求各证监局于2月15日前,向所监管证券公司部署自查自纠工作,3月31日前完成对证券公司自查情况的总结报告。
“近年来,证券公司开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公司债券、资产证券化和非上市公众公司推荐业务,但‘重规模、轻质量’的现象普遍存在,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和执业行为的合规性均暴露出较多问题。”监管部门表示,为排查证券公司上述业务的普遍问题和潜在风险,要求证券公司通过自查和监管部门现场检查等方式,对证券公司投行业务内控体系全面摸底。
此轮自查范围包括券商的“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公司债券业务、资产证券化业务及新三板公司推荐挂牌业务”。
具体来看,各类业务的项目自查范围均为2015年和2016年完成的全部项目,包括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包括取得核准批文(无异议)、审核(审查)未通过、终止审核(审查)的项目;公司债券业务中取得批文、审核未通过和终止审核的项目;资产证券化业务中取得交易所无异议函、未通过审查和终止审查的项目;推荐挂牌项目取得核准批文获未通过审查、终止审查、并购重组项目等,自查项目数量占上述两年内的项目总数比例不低于10%。
自查结束后,证监会将根据证券公司自查报告和各证监局总结报告确定现场检查对象,统筹组织派出机构实施现场检查。
此轮突击检查,着实给券商投行部带来巨大压力。
业内人士认为,证监会已然撸起了“依法、从严、全面”监管的袖子,监管力度甚至超过2016年。
早在去年7月25日,证监会组织召开的保荐机构专题培训上,明确了一系列对IPO从严监管的思路,其中包括将考虑把保荐业务纳入到整个证券公司的风险控制体系内;对出现重大问题的投行,不排除将保荐业务牌照收回的可能。
与此同时,证监会还要求券商对IPO在审项目进行新一轮自查自纠。此外,证监会还要求地方证监局开展对13家证券公司开展投行类业务的专项检查,检查时间不少于2周。
券商中国是证券市场权威媒体《证券时报》旗下新媒体,券商中国对该平台所刊载的原创内容享有著作权,未经授权禁止转载,否则将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ID:quanshangcnTips:在券商中国微信号页面输入证券代码、简称即可查看个股行情及最新公告;输入基金代码、简称即可查看基金净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