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纪委的通报显示,均因严重违纪违法,山西省政协民族宗教委员会原副主任王茂全、太原高新区原党工委书记王茂建分别于6月5日、5月31日被开除党籍,且两人退休待遇双双遭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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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了解到,他们共兄弟4人,分别是王茂全、王茂同(目前尚无最新消息)、王茂建、王茂设,全部牵涉进老幺、山西运城原市委书记王茂设受贿案中。
公开简历显示,王茂设,1957年8月生,山西省安泽县人。曾任山西省政府办公厅正处级秘书、副秘书长,省建设厅厅长等职务,后外放晋城任市长、朔州任市委书记等职务,2013年2月开始担任运城市委书记。
2014年6月20日,王茂设因涉嫌违纪,接受组织调查。2015年8月5日,此人被双开。据山西纪委的通报,王茂设严重违反党的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搞非组织活动,拉票贿选;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收受礼金、礼品;违反社会主义道德,与他人通奸;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卖官鬻爵,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特别是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继续收受贿赂,数额巨大,情节严重。其中,受贿问题涉嫌犯罪。
2016年6月30日,受最高法指定管辖,徐州中院公开开庭审理了王茂设案。2017年1月6日,徐州中院一审公开宣判王茂设受贿案,对被告人王茂设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00万元。
(王茂建)
经审理查明,2011年至2014年,被告人王茂设利用担任中共朔州市委书记、中共运城市委书记职务上的便利以及本人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职务晋升、工作调整、企业经营等事项上谋取利益,单独或者分别与王茂全、王茂同、王茂建、侯维共同收受相关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5235.1879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王茂设兄弟4人,法院判决中提及的侯维已于6天之后,即1月12日在徐州中院获刑。
判决书显示,2011年至2014年,被告人侯维接受他人请托,利用时任中共山西省朔州市委书记、运城市委书记王茂设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在职务提拔、工作调整等事项上谋取利益。侯维和王茂设共同收受相关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人民币1720万元。
最终,侯维因受贿罪获刑5年6个月,并处罚金2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