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今年中央一号文件要求“
持续整治‘大棚房’、侵占耕地‘挖湖造景’、乱占耕地建房等问题,坚决遏制破坏耕地违法行为
”,传递出严守耕地保护红线的决心。
近
年来,我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中央层面“重拳出击”,重大部署密集出台。
实行耕地保护党政同责,压实地方责任。
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完成修订,黑土地保护法、粮食安全保障法相继实施,耕地保护法正式列入立法计划,法治屏障不断筑牢。
2020年,国务院印发文件,提出耕地保护“六个严禁”,明确严禁违规占用耕地“挖湖造景”、严禁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
中央有部署,部委有行动。
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印发一系列文件,提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的“八不准”、耕地用途管制的“五不得”,分别对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在一般耕地上挖湖造景等行为进行明令禁止。
一系列“长牙齿”的硬措施相继出台,为乱占耕地行为戴上了“紧箍咒”,我国耕地总量多年来持续减少势头已被遏制。
尽管如此,耕地保护与占用的矛盾依然突出,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甚至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搞非农建设的行为还存在,保护耕地面临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
要抓好持续整治,严字当头,露头就打,坚决遏制破坏耕地违法行为。
严整治,坚持两手发力。
要清理存量。
持续整治“大棚房”、侵占耕地“挖湖造景”以及乱占耕地建房等违法问题,建立问题台账,明晰责权、细化要求、明确时限,落实到岗到人,实行挂图作战、销号管理。对于发现的问题,要严防简单化,不能搞“一刀切”,分类施策确保整改到位。
要遏制增量。
以“零容忍”的态度遏制新增违法占用耕地行为。对于重大典型问题,采取挂牌督办、直接立案、公开通报等方式处理。做到疏堵结合,对用地需求做好实际分析,科学安排各类建设项目的选址和布局,严格做好设施农业用地备案管理,协调加大对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合理用地保障。
重监管,凝聚多方力量。
一方面,建立健全常态长效监管机制。
全面落实耕地保护党政同责,落实常态化监管属地责任,明确各级责任人,将耕地保护任务落实到具体地块,实现精准管控。在路径上,利用无人机、卫星遥感等信息化手段提升监管效率。对于辖区内用于种植生产的农业设施、备案的设施农业用地开展巡查,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整改。
另一方面,强化部门协同形成合力。
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部门应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统筹开展常态化监管和集中清理整治各项工作,形成管控合力。强化与纪检监察、组织、审计等的贯通协调,形成监督约束合力。
此外,还需强化社会监督,
鼓励群众参与耕地保护工作,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的良好氛围。
强执法,筑牢耕地防线。
守好耕地保护的防线,提升执法能力至关重要。
要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让执法者“有能力”。
通过开展政策解读培训等形式,帮助一线工作人员理解掌握政策,提高排查执法能力。加强与公检法的协作配合,充分运用行政执法与非诉执行监督、行政执法与公益诉讼、行刑衔接等方面的协作配合机制,提升执法工作质效。
要持续强化警示教育,让违法者“不敢违”。
加大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以及巡查暗访力度,形成强大威慑。同时不断提高基层干部群众和生产经营主体依法依规用地的意识。
保护耕地就是保护我们的饭碗。
对于“大棚房”、侵占耕地“挖湖造景”、乱占耕地建房等问题,要紧盯不放、常抓不懈,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各类违法占用耕地行为,让每一寸耕地都成为丰收的沃土,把中国饭碗端得更稳、更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