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济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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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大章丘主校区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范围公布!搬迁期限确定截止到6月14日

济南日报  · 公众号  · 山东  · 2017-05-17 17:26

正文


注意啦

济南市章丘区政府于15日发布公告

决定对开发区(山东大学)片区旧城改造项目

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实施征收


征收范围


位于经十东路以北,世纪大道以南,潘王路以东,零九路以西,埠村煤矿宿舍区等国有土地上旧城改造规划范围内的所有建筑物、构筑物。


征收部门


济南市章丘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实施的单位为济南市章丘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征收实施期限


2017年5月16日至2017年6月14日。


征收补偿签协议期限为2017年5月16日至2017年5月30日。


搬迁期限为2017年5月31日至2017年6月14日。


根据公告,此次补偿将按照《济南市章丘区开发区(山东大学)片区旧城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执行。



征收范围内房屋被依法征收后

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按照征收补偿方案标准和有关规定作出补偿决定。


被征收人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仍不搬迁的,将依法申请法院进行司法强制搬迁。


信息来源:章丘第一眼

编辑:源公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