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带头人 | ⑴具有良好的学风和较深的学术造诣,已取得了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果。 ⑵作为主持人,至少承担过2项省(部)级及以上科学研究基金项目(指令性),到位科研经费在20万元以上。 ⑶熟悉本学科及相关学科的发展动态,能把握学科发展方向,在本学科若干领域内有明确的研究方向,研究成果在国内或省内本学科处于领先地位。并能够讲授本学科领域的核心课程。 ⑷学术造诣较深,科研工作成绩突出,5年内的科研成果具备下述条件中的二项: ①公开出版本学科较高水平的学术专著3部; ②在核心学术期刊上发表过本学科具有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10篇以上,或在重要期刊上发表过本学科具有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5篇以上,或在被SCI、SSCI、ISR或EI检索正式收录的本学科学术论文3篇以上; ③获得国家级三大科技奖励、教学成果奖1项(有个人获奖证书); ④获得过省部级三大科技奖励、教学成果奖1项:一等奖(前3名)、二等奖(前2名)、三等奖(第1名); ⑸年龄一般应在45周岁以下,应具有博士学位、教授职称。 | ⑴提供必要的经费,原则上不超过10万元(包括设备购置、办公用品配置等费用)。 ⑵科研启动经费3万元。 ⑶安家费5万元(含税)。 ⑷购房补贴款25万元。 |
长白山技能名师 (分为全职和客座“长白山技能名师”两个类型) | (1)全职“长白山技能名师” ①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为人师表,事业心强。具有团队精神,诚心传授技艺。 ②中华、省级技能大奖获得者,国家级技术能手,国际、国家级技能竞赛一等奖获得者,国家级、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等。 ③申报当年,年龄不超过55周岁,身体健康。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可适当放宽。 ④从事专业与学校现有专业对口,聘期内全职在我校工作。 (2)客座“长白山技能名师” 客座“长白山技能名师”除满足全职“长白山技能名师”基本条件以外,还应满足下列条件: ①在生产一线工作,一般应具有企事业单位高级技师(或经济师等)以上职称。 ②每年在我校工作累计2个月以上。 | (1)全职“长白山技能名师” ①学校与“长白山技能名师”签订聘任合同,聘期3年。对履职情况实行年度考核与聘期目标管理。 ②全职“长白山技能名师”每人每年给予20万元人民币奖金。 (2)客座“长白山技能名师” ①学校与“长白山技能名师”签订聘任合同,聘期3年。对履职情况实行年度考核与聘期目标管理。 ②客座“长白山技能名师”每人每月给予1.5万元人民币奖金(按实际工作时间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