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约稿。
初夏的事了:纽约的波金吉斯与雄鹿的希腊怪物——詹尼斯-安特托昆姆波——在希腊街头,组队打了场比赛,123比123。波金吉斯21分,詹尼斯64分。但当天得分最高的,是詹尼斯的兄弟坦尼斯-安特托昆姆波:69分。
——很容易便让人觉得:这位坦尼斯,为什么没成NBA腕儿呢?刚和纽约尼克斯签了10天合同?不对啊,该是腕儿啊!
——那,街头篮球和NBA,那是不同的世界。
我不知道别人的体验。就我观感:街头打篮球,有点像运动完渴了,喝一杯掺沙粒的水——清爽明快,爽,但也刺痛,咯喉咙。
我所见的,发动一场街头篮球赛,常见风格有两类。其一:“哎各位,打不打?”其二:“加一组,好嘛?”
前一种是:工厂、公园、野场地,人不多,又散;大家各自有各自的球,零零星星地投篮;谁捡到别人的球,要么顺手投,要么友好地还给人家;谁投进了个远射,或者来个邪性帅气的,大家一起“哟”一声。氛围友好,热身已毕,就有人试探了:
“哎各位,打不打?”
然后分组,挑人,打。因为氛围相对友好,大家打得不甚拼命。有来有往,也不计分。有时打热乎了,也打累了,“再打10分结束!”“好!”输的一方有时会买饮料喝。大家坐在场边,挥汗如雨地喝水聊天,树影落在身上。
后一种是:野球场,已经有两队在打比赛了,旁边常还有人围观;新来几个,“加一组,好嘛?”其实旁边的场地,未必就有人,这就是馋球上瘾,想打比赛。这种节奏,比前一种激烈得多,也快得多。
打起来,当然要凑人头。一对一的少:如果球场上只有俩人,多半是静静地投篮了;二对二其实是两组一对一,打不起来什么配合,大家也都不好意思用力;三对三最佳,既能偶尔打配合,也不会太窄;四对四就真有比赛的氛围了,紧凑得稍微有点过。我以前中学时老混的几位总结说,三打三,还能爱使什么功夫使什么;四打四,就得看看基本功了——空间小了,步伐和投篮扎实点的,很容易就比爱运球单突的占便宜。
我小时候,常去我们那里机床厂打篮球:老式工厂的球场很结实,球网还定期更换,旁边还有观众席。打球的除了工人,还有附近的居民,老老少少,形形色色。遇到合缘的,打熟了的,自然开心。但如上所述,街头打篮球,有点像运动完渴了,喝一杯掺沙粒的水——清爽明快,爽,但也刺痛,咯喉咙。什么东西咯喉咙呢?
——黏球不传,还来回玩儿花的。
——瞎投耍帅,还老三不沾的。
——犯规粗野,还不认的。
——自捏规则,还倚老卖老的。
最后一种,最瘆人。有些老球皮厉害,当队友舒心,简直不运球,光靠传切,三传两递解决问题;有些老球皮手里没活,嘴上话多,还自捏许多其他规则:抱胸不碰球、投篮出手后打手不算犯规、挥肘打了白打。诸如此类。
自然了,打法上也分招人爱不招人爱的。有些打得一招一式的,输赢都让人心悦诚服;有些打得急功近利的,抢到篮板,运球扑出底角三分线,急转身沿底线上篮的,我们那里叫“偷分”,特别没劲。
还有一类人,打全场不防守,净在前场等偷下上空篮的,队友和对手都恨。我赶上过一回:有位少年,带了女朋友来场子。那天人多,大家打全场。他不停偷下,已经招人恨;还跟女朋友抛媚眼,男生们都心头火起。赶在他一次上篮时,后面跟来一个,一胳膊把他撂倒了。倒地那位丢了面子,站起来,抢到女朋友身前,拿过手机,“喂喂喂,那谁吗?机床厂这里有人打我,你们带几个人过来!”现场立时乱成一锅粥。球也没得打了,有人参与推搡,有人点指叫骂,有人嫌乱怕出事推自行车先走了。我和几位老打球的比较机灵,去找机床厂保安处了——半小时后赶来四个小混混,遇到保安处几位大爷,灰溜溜走了。架也没打起来,兴倒是被败狠了,得。
在巴黎,踢足球的比打篮球的多。公园里的篮球场,常被足球少年占据。社区运动中心的篮球场则是熟人串场打,轻易很难凑人头。真凑起来打,氛围也不会太凶恶。当然,这得分片区:有些地方的街球场,是大家闲暇娱乐的地方;有些地方,那是真街球场。
所谓真街球场,与我少年时的街头场子、公园里练完投篮顺手来两组的场子,那是不同的。
维基上的StreetBall,字正腔圆地说了:街球更允许球员们炫耀自己的个人技术;常被认为是嘻哈文化的重要元素;在纽约尤其宏伟盛大。
所谓真街球,是嘻哈的(所以每个人都打扮得像饶舌歌手),华丽的(所以有阿尔斯通这类妖孽),幽暗的(所以常有午夜灯光球场),年轻的(许多巨星在进高中前就成名了),不羁的。或者确切说:够屌哦。街头舞、街头篮球、垃圾话、粗口rap,浑然一体。
午夜篮球赛或周末街球赛,美国许多城市都有;休斯顿火箭著名的Blacktop Battle,还上了NBA2K系列游戏呢。21世纪之后,嘻哈文化被主流文化接受——确切说,是阿伦-艾弗森和他那一代人的努力——现在美国已经展开了各色街球联盟:And1啦,YPA啦,Ball4Real啦,等等。互联网视频将各色街头篮球花招搬进人们的视野。阿尔斯通与汀斯利这类街头球员在NBA大耍街头风。在20世纪80年代,一个后卫如果耍个过头的动作,可能被教练立刻押替补席;但2016年,贾马尔-克劳福德随意耍花投篮,简直成了快船队第二阵容的一宝。
我们可以说,街头风日益获得认可了吗?也未必。
应该这么说:篮球打得好的人,如果乐意,去打街头篮球,大多挺棒——比如杜兰特去洛克篮球公园,随手就得了66分。实际上,历史上的名街球手,不少都打过NBA:天勾中学时横行纽约;肯尼-安德森、马布里和阿奇巴尔德都算纽约街球王;张伯伦和贝拉米街头混时也彪悍得很;科比和卡特也在街头玩过;贾马尔-克劳福德和阿尔斯通街头习气进了NBA犹且不减;J博士在ABA时那个爆炸头是被街球小子们当“自己人”看待的;“珍珠”门罗号称黑耶稣;汀斯利在洛克篮球公园被叫做“施虐者”。
这中间自然有许多佳话。许多人的劲头,是在街头练出来的。
比如:阿伦-艾弗森。他的一切,好的坏的,都来自汉普顿街头。那里的篮球不像学院派或职业球队:铁打营盘流水的兵,公园与篮架不变,队友则今是昨非。哪家的孩子又被拘留的,哪家的大人又被打伤了,哪家正忙于逃避警察追捕了。艾弗森于是习惯于做一个英雄:街头篮球是若干组简化的一对一。互递垃圾话,叫阵,一对一,战而胜之。艾佛森成为汉普顿街头篮球的名人。他的篮球理念,他的哥们儿,都来自于此。
以及这个:
1996年3月,艾弗森接受采访,第一次在全国性媒体上谈到了这个词。
“绰号?”
“答案。(answer)”
“这是什么意思呢?”
“呃,在汉普顿街头时,我们玩儿一对一。他们说,我就是答案。如果你想赢,我就是答案。如果你想得分,我就是答案。”他指了指左臂二头肌,那里纹着一个“答案”字样。
比如:凯文-加内特。他在芝加哥打街球纵横无敌,还沾染了街头风。于是,1995年入行NBA后,他说:
“你们要叫我KG。按照街头风,你们要写成KAY-GEE。”
比如:科比-布莱恩特。虽然父亲是前NBA职业球员,但他高中时,还跟比他大半岁的纽约街球能手高德-山姆高德一起打球,并学了一招:妖异华丽的大幅度体前运球变向,如今这个动作——单手单侧运球,非持球手忽然伸出外拨交叉变向——就叫做“山姆高德运球”。
当然,科比与山姆高德,是个典型故事:科比不提,山姆高德1997年进NBA,两年后去到中国浙江打职业篮球,之后是波兰、美国、浙江、沙特、浙江、山西、科威特、克罗地亚……
这大概是许多街球手的命运,或者说,是他们真正的宿命。许多的NBA巨星来到街头,只是出于兴趣;而真正扎根街头的超级巨星,却会和NBA格格不入。
曾经有过个叫罗伊德-丹尼尔斯的家伙。1987年时他20岁,已经被纽约街球界认为是天勾之后,最伟大的球员。他被称为“魔术师的传球,伯德的投篮”。UNLV的传奇教练塔卡尼昂说,“他们会用韦斯特、大O、魔术师和丹尼尔斯来书写后卫历史。”
但您没怎么听过他,对吧?
三岁那年他母亲逝世,此事被他认为是生命中的关键。高中时他纵横纽约,但转学三个州的五个学校,成绩太差。UNLV的塔卡尼昂教练让助教马克-瓦肯提安做了他的监护人,试图让他读大学,结果他在1987年2月,去跟一个卧底警察买可卡因……他戒了三次毒。他去希腊打球,去土耳其打球。
1992年,他25岁了。塔卡尼昂没忘记他,把他签到了圣安东尼奥马刺,担当首发组织后卫——他有201公分高呢,组织后卫哦。在他的第一场季前赛,丹尼尔斯在纽约,面对自己的家乡父老,打出了一场让全场观众发疯的比赛:他独得30分。球迷们尖叫:
“纽约有史以来最伟大的。”
他的第二场NBA正式比赛里,26分8篮板6助攻3抢断3封盖。第三场,21分7篮板4助攻。在他为马刺打球的第一个月,作为第六人,还是新秀,他场均16分4篮板4助攻,命中率45%,三分率40%。
“魔术师的传球,伯德的投篮。”——考虑到他高中毕业后一直四处流浪,这个成绩似乎还可以呢?他会腾飞吗?
没机会了。1992年12月15日,面对湖人,29分钟里他22分,但这是他最后的辉煌。三天后,塔卡尼昂教练被炒。他在马刺的前途也消失了。他还混在马刺,但再也没达到过巨星的地位。
这是一个地道的街头传奇。他有街头的一切美好——完美的技艺、传奇的经历——以及一切糟糕,比如童年和毒瘾。
以及:他跟罗德曼疑似很合得来……
街头篮球史上最传奇的人物,大概是山羊了——厄尔-山羊GOAT-曼尼哥特,1944年生,1998年过世。传说中他干掉过天勾。传说中他在高中时场均24分11篮板。传说中他在1950年代尾声当高中生时单场57分。他因为吸大麻被高中开除,一辈子没打NBA。传说他完成过双扣篮——一次起跳,右手扣完,左手接到球再扣一次。传说185公分的他曾经罚球线起跳,越过206公分的尤伦达和203公分的穆里伊尔双手扣篮。传说他曾连做36个反扣,就为了赢60美元。
某种程度上,是山羊,是罗伊德-丹尼尔斯这些在NBA不算成功的传说,代表了街头篮球。山羊不靠打NBA赚钱,他只好粉刷房子、为草坪除草之类,还得抵挡心脏病的攻击。但这就是他。他们代表着暗夜灯光球场下,那些真实的男子:才华横溢,但适应不了商业化、工业化的NBA对抗,也无法在严谨细密的工作环境下立足。
街头篮球真正动人的在哪里呢?在反馈,在那种极度过分的张扬,在那种劲儿。身为NBA50大伟大球员之一的厄尔-“珍珠”-门罗曾经出席一个街头篮球表演。观众为他疯狂:他舞蹈,他旋转,他摇头摆尾,他随心所欲。观众被他操纵,仿佛一个嘻哈演唱会。当然,门罗在NBA的成就并不算顶级伟大的后卫,但只有他一个人获得过“黑耶稣”的称号,因为他能得到街头球员们的心,得到街头篮球的真髓。
我们当然会叹恨丹尼尔斯和山羊们没打上NBA,叹恨阿尔斯通在NBA没法如在街头那么自由挥洒,叹恨毒品如何毁了一批巨星。但就是这样的街头,这样胜负并非最关键、你得有那份劲儿的街头,才让人扼腕可惜,又心醉神迷。就像世上有那么多传球大师,但迷恋白巧克力的人们依然不离不弃。世上有那么多得分狂魔,但热爱艾弗森的人们依然矢志不渝。这就是街头风。
山羊这么说过:“每一个乔丹背后,都有一个山羊。总有人有天赋却无法达到顶峰。总有人得失败。我就是那个失败者。”
凯鲁亚克、金斯堡和越战的一代在20世纪80年代时缓慢消逝,曾经凯鲁亚克用一长幅打字机书《在路上》,金斯堡狂饮杜松子酒后嚎叫唱诗。真正的老街头一代的微妙在于:他们只有传说,没留下任何可靠的视频证据。所以你可以随意编排。老街头篮球是真正的神话时代:有那么一群天才卓绝的人,企图成为世界极限的人。他们用各种方式挥霍天才诅咒世界,只是有些人在一个拐角处找到了灯光的所在,而有些人却依然在街角随意的吹着口哨,晃荡着前行。
我不知道别人的体验。就我观感:街头打篮球,有点像运动完渴了,喝一杯掺沙粒的水——清爽明快,爽,但也刺痛,咯喉咙。那些幽暗、不羁与颓废会刺痛你,但那种真诚的爽,会让你愉悦。
就像在任何一条街上打球时,谁投进了个邪性帅气的远射,大家一起“哟”一声。那一声“哟”,就是真正的街头精神。
那,这也是NBA与街球,以及,NBA游戏与街球游戏的不同……NBA的世界日益庞杂华丽,奇光异彩如梦剧场,NBA游戏也有更复杂的跑位、微操、战术、轮换;而街球,永远是那样子:灯光,球场,篮筐。大家走上去,一二三开干。没有电视暂停,没有拉拉队舞蹈,只有篮球击打地面、涮筐的声音,以及短促有力的沟通,“那边补一个!”“抓篮板!”“投!”以及响亮的,“我靠!”街球游戏,也是这样。开干。
清爽明快,爽,但也刺痛,咯喉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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