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上午,阿里起诉刷单团伙第一案在杭州市西湖区法院开庭审理。原告阿里巴巴方面表示,被告杭州简世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组织刷单行为误导消费者,使平台电商数据受到污染,损害了淘宝与天猫的市场声誉和竞争力,因此索赔216万元。
阿里巴巴起诉傻推网刷单案开庭 索赔216万元
庭上,阿里巴巴代理律师表示,2016年3月之前,简世网络运营的刷单平台“傻推网”发布包括淘宝、天猫在内的全网刷单任务。2016年4月,杭州市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简世网络全网刷单流水超2600万元,非法获利36万元,其组织刷单行为系不正当竞争,损害电商平台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对其作出查封刷单平台罚款8万余元的决定。
阿里巴巴认为,简世网络组织的刷单行为对平台真实的评价数据构成了严重污染,并误导消费者,给淘宝、天猫的声誉以及市场竞争力造成巨大影响。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简世网络赔偿原告损失共计216万元。
对此,简世网络认为天猫和淘宝是不同的经营主体,应该分开起诉,建议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庭后,阿里巴巴平台治理部知识产权保护总监叶智飞表示。通过完善大数据技术,平台已能自动识别出绝大部分数炒信行为。本案中涉及的炒信商家已遭到严厉处罚,包括交易量清零,甚至永久关闭店铺。而为治理刷单和清洗数据,平台每年都需投入数千万元。
据悉,从2016年4月开始,阿里巴巴配合执法部门查处包括“傻推网”在内的9个全网炒信团伙,以及平台上的279家涉嫌刷单商家,总涉案金额近4亿元。但按照当前法规,刷单平台即使被查处,其最多受到20万元的行政罚款,与其获利以及造成的损失相比太低。“被罚的刷单平台,完全可以躲过风头再来组织刷单,现有法规几乎对其没有处罚。”叶智飞说。
对于当前行政处罚难以震慑刷单组织者的问题,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李玉萍发表文章表示,刷单网站是网络虚构交易的最大推手和获利者,其大量的虚构交易行为属于“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其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及获利数额远超刑法“非法经营罪”的15万元及5万元起点,符合“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