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尘4x / 图)
文|王兢
责任编辑|陈斌
2024年12月12日,郑州中院发布了一起“学术掮客”新闻。案情显示,2024年,方某到法院起诉,称其与李某合作代发期刊事务,向李某支付相应费用,但李某一直没有完成约定事务且拒不退还费用,方某诉至法院,请求判决李某返还代发期刊费用30万元。
对此李某辩称,该代发期刊实为方某提供,直接让李某的上线刘某团伙代写文章、代为发表。该行为破坏学术风气和学术诚信环境,违背了社会公序良俗,不应当受到法律保护。
此案之所以引发关注,还是因为触及了“期刊发表”这个青年学者群体的“痛点”。“C刊”是人文社科领域约定俗成的说法,其全称为南京大学核心期刊(CSSCI)。根据不少大学的规定,人文社科博士生需要至少发表两篇C刊才能参加论文答辩,坊间也有“两到四篇C刊造就一个博士”的说法,而即便是已经拿到教职的青年教师,也面临着论文发表的考核压力。
根据《2022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中国博士招生人数已突破13万大关,在读博士人数达到55.61万,其中在读的人文社科博士生也在10万人左右。然而,国内的C刊总共只有750种左右,加上所谓的扩展版与集刊也不过1000种,每年能刊登的论文总数有限,博士生的发表需求恐怕都难以满足,以至于出现了寻找“中介”“掮客”这样的盘外招。
依照常情常理,学术期刊应当做好匿名评审,投稿者自负文责,期刊编辑依据论文质量与匿名评审结果决定是否刊发。学术水平与论文质量挂钩,方能反映一个人的学术水平,维护期刊的文章质量,形成一套正向的循环,也即“学术标准”“投稿程序”与“文章质量”。而在现实中,“C刊论文发表”却并非严丝合缝地遵照这一套本应有之的逻辑。
首先,“C刊目录”并非一成不变,而是每两年更新一次,而且每一类的C刊数量是有限的。这样一来,一批本就声望一般、担心自身被移出目录的C刊从自身利益出发,可能会想要吸引大牌教授与成名学者多多发文,以提高引用率与“影响因子”,保住自身的C刊地位。
就已经“上车”的头部教授而言,他们发文的多多益善也有助于持续扩大自身的影响力,申请更多的社科基金,给后续的职称评定与硕博招生带来好处。面对这类C刊,头部教授是有充足的议价权的。甚至于,头部教授可以凭借这种强势地位,创设一些寻租空间,打造自己的“版面自留地”。
其次,对于那些地位声望均居前列的C刊而言,他们遴选论文就可以更多地依循严格学术标准。然而,博士生与“青椒“恐怕只有确实优秀的佼佼者才能挤上这类C刊为数不多的版面。而对于大多数博士生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