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20-22日,“2024年中国城市规划学会住房与社区规划专业委员会年会”在天津大学设计院召开。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常务理事、住房与社区规划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院长袁昕在会上作题为《新质生产力时代对租购并举含义的另一种思考》的主题报告。
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常务理事、住房与社区规划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院长
在 2024 年中国城市规划学会住房与社区规划专业委员会年会上,袁昕主任委员以“新质生产力时代对租购并举含义的另一种思考” 为核心议题,提出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住房制度的不断演变,租购并举作为我国住房制度的重要方向,在大力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时代背景下,我们可以跳出传统思维,从新的视角进行思考。
1988 年国务院印发《关于在全国城镇分期分批推行住房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改革住房计划管理体制,开放房地产市场。
1994 年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改变住房建设投资体制和分配方式,完善经济适用住房和商品房供应体系。
1998 年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全面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建立多层次城镇住房供应体系。
2016 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提出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
2017 年十九大报告中将 “购租并举” 替换为 “租购并举”。
2021 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全方位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
通过分析六普和七普数据,展示城镇家庭住房来源的变化,指出各种社会现象对住房需求的影响
根据六普和七普数据,城镇家庭户住房来源占比发生了变化。购买住房比例有所上升,租赁住房比例也不容忽视。例如,全国范围购买各类住房比例从六普的23.08%上升到七普的34.27%,租赁住房比例从六普的11.95%到七普的14.59%。不同城市和镇之间也存在差异。
从六普和七普数据来看,家庭住房建成年代在城市和镇之间呈现不同的分布特点。城市中较新的住房比例相对较高,而镇的住房建成年代分布更为分散。
城镇化进程中人口的流动化、分离化、老龄化趋势以及家庭少子化、小型化等社会发展新特征都对住房需求和供给产生了影响。例如,城镇化进程加快,人口流动增加,对住房的数量和布局提出了新的要求,老龄化导致对适老化住房的需求增加等。
住房不仅是家、栖身之所,也是个人和家庭最主要的财产之一,是可能耗用了普通工薪家庭半生积蓄的重资产,而且住房是不动产,无法跟随个人和家庭的迁移而移动。
不同的社会生产方式和生活模式决定了住房的不同形态和特点。以打猎为生的早期人类居无定所;到了农业社会,人类居住被固化在农地周边;进入工业社会之后,又被固化在以大机器为代表的生产资料周边和资产化的住房里;现在,人类已经进入信息社会,新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让人们越来越希望超脱物质空间的束缚。
定义:新质生产力是创新起主导作用,摆脱传统经济增长方式、生产力发展路径,具有高科技、高效能、高质量特征,符合新发展理念的先进生产力质态。
产生条件:由技术革命性突破、生产要素创新性配置、产业深度转型升级而催生。
核心内涵和标志:以劳动者、劳动资料、劳动对象及其优化组合的跃升为基本内涵,以全要素生产率大幅提升为核心标志。
传统住房的“重”资产和“不动”产的特性,是否也可以随着时代的进步而改变呢?面对人口流动,摆脱职住平衡难题,住房可以是动产吗?住房能够摆脱传统房地产的资产概念和土地剥离,住房可以是轻资产吗? 住房轻量化以后,减少了一次性投资的压力,将可以创造更多持续消费场景,激发人们的创新动力。
借鉴汽车产业,探讨如何为人民群众建好房子。融合柔性制造、智能家居、4S 物业管理及财产保险服务等建造技术和产业模式,将民宿太空舱等新型住房产品的建造技术进一步提升,整合现代物联网技术,引入住房建设,提供可以销售的具有标准设施接口、可移动可灵活组合的新住房产品,结合可租用的多层立体停放空间,形成新型的“租购并举”模式,探索基于流动性和灵活组合的、空间使用复合性的新型创新社区建设与运维模式。
在城市更新和社区治理方面,新的住房产品可以更好地利用光储直柔等绿色低碳技术,实现职住平衡、智慧社区等新发展理念。新的“租购并举”模式营造出的新社区,可以更灵活地实现城市空间利用的立体复合,将屋顶花园、居住、办公、商业、文化娱乐、教育、康养、都市农业与创新产业等功能要素优化和创新组合,推动新质生产力的培育与发展。
报告最后提出在新质生产力时代,租购并举的含义可以从多个维度进行思考。我国住房制度改革经历了漫长的历程,城镇住房现状呈现出多样化的特点,社会发展趋势也对住房产生了深远影响。新质生产力的出现为住房领域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我们需要在住房产权性质、消费模式、与产业协同发展等方面进行深入思考和实践探索,以适应时代的发展需求,实现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的目标。同时,在未来的研究和实践中,还需要进一步关注新技术、新产业、新社会趋势对租购并举制度的持续影响,不断完善住房制度和相关政策,促进住房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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