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楼!爬起好恼火哟!”每次小编到外婆家耍,爬完8楼脚杆都会打闪闪,外婆出门买菜也不方便。但现在好了,继渝中区试点后,老旧住宅加装电梯要在重庆普及了。
老旧住宅可以申请加装电梯了!近日,重庆市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了《重庆市老旧住宅增设电梯建设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根据《办法》,初始取得房地产权证满10年及以上、4层及以上未设电梯的老旧住宅,经本单元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户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可以向所在地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增设电梯。
国家有关住宅设计规范规定,7层以及7层以上的住宅或住户入口层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高度超过16米以上的住宅必须设置电梯。但由于我市地形高差较大(很多建筑可从楼中间进入)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原因,在已经建成的住宅中,有大量7层及7层以上的住宅都没有设置电梯。
渝中区巴教村12号,这里的老住宅有12层楼。
如今,随着城乡居民老龄化问题逐渐凸显,出行不便的矛盾日益突出,业主要求增设电梯的愿望强烈。以老旧住宅较多的渝中区和南岸区为例,2005年至今,当地规划部门每年都收到十余件增设电梯申请和数十起增设电梯的电话咨询。除了主城区,万州、云阳、涪陵、铜梁等区县规划部门也收到过同样的申请和咨询。在近几年的全市“两会”上,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也多次提出老旧住宅增设电梯的建议和提案。
基于以上原因,2015年开始,我市规划部门启动了研究制定老旧住宅增设电梯的管理办法。市规划局副局长张睿介绍,为使这项民生工程顺利推进,市规划局联合重庆市社科院,对部分区县老旧住宅集中地区增设电梯的需求情况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调研,借鉴了上海、广州、武汉、南京、福州等城市的立法经验。
在此基础上,市规划局经过严格的部门研究、专家论证、广泛征求区县政府和相关部门意见、合法性审查等程序,报经市政府审批,《办法》于近日正式出台。
据了解,新出台的《办法》,破解了老旧住宅增设电梯的三大难题。
一是解决了无审批依据问题。增设电梯属于扩建行为,但目前已竣工住宅增加建设内容的审批仍然缺乏法律依据,《办法》的出台,对老旧住宅增设电梯的申请主体、审批条件、需要办理的规划手续、需要提供的材料、审批程序等,都进行了明确。
二是解决了业主意见协调难问题。由于小区业主众多,不同楼层的业主对电梯的需求不一样,意见不一,《办法》除了要求达到“本单元总建筑面积、总户数两个2/3”的业主同意即可申请外,还基于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基层工作优势,建立了老旧住宅增设电梯工作予以协助和协调的工作机制。
三是解决了业主往返于多个部门的“办事难”问题。《办法》本着高效、便民原则,规定了规划手续实行“一站式”办公的会审程序,即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国土房管、建设、消防、质监等主管部门对电梯设计施工图进行会审。对于是否可以批准,在会审会上基本可以现场确定,以免申请人在不同部门之间跑路。
来源:重庆晨报 记者:郭晓静
编辑:刘嘉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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